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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更加重视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面试
任何一种考试,都必须弄清楚它的目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就是为了招收到合格的研究生。显然,这是一种选拔考试,需要从考生中选拔出合格的人才。
为正确地选拔,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合格的研究生?
研究生是从本科生中选拔出来的,因此,首先需要弄清楚研究生与本科生的区别在哪里?
如今的本科生是四年制的,研究生则不是本科的五年级、六年级等等。
本科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首先是一般的通识,然后是各大类专业的主要基础知识和技能。例如学化学的学生需要了解和掌握化学学科的主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而研究生除了进一步学习某一专业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外,需要进行科学研究,至少可以说是学习并具体实践科学研究。对于博士研究生来说,还必须做出一定的科学研究成果。
研究生需要做科学研究,而本科毕业生的大多数恐怕并不是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这是研究生与本科生很大的一个不同之处。
因此,选拔研究生除了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之外,就是要考察考生是否具有科学研究的素质。而这种素质并不是每个人都具有的,这里也不完全代表人的总体素质的高低,而是合适不合适的问题。
人的素质体现在很多方面,有人适合做研究,有人适合做制作,有人适合做宣传,有人适合做管理等等。所以研究生招生考试并不是把人的素质分出高低,而是需要选拔出适合做科学研究的人才。
对于这一点,我们现在似乎没有什么人这样说。因而,社会上一般人都以为考上研究生就是各方面都优秀的,都高人一等的。以至于有些单位招人的时候就都要求“研究生学历”,也以至于现在大家都要读研究生,好像不读研究生就是素质或能力不够似的。
须知,适合做研究的人不见适合做其他工作。几十年前,就有厦门大学的毕业生去做中学教师做不好,差不多“吃了退货”,最后被有“慧眼”的高人看出来,让他去做科学研究而做出大成就来的,那就是大名鼎鼎的陈景润先生。
各人有各人的长处和短处,所谓选人,就是要选到最能发挥其长处的人才。选拔研究生,也选拔出有研究能力和研究素质的本科毕业生。
这种研究能力和研究素质的考察,并不是很容易做到的。可以肯定的是,一般地说,不是如现在高考这样的做几张纸的试题就能够考察出来的。这就需要水平高一些的人的面试。
面试是不是能够考察出来人的科研能力和研究素质的高低呢?也不见得,但是,总比不看一看,不谈一谈,要好得多。换句话说,经过面试,能够正确考察出来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研究素质高低的概率提高了许多。
这就是选拔研究生必须要经过面试的道理之一。
研究生毫无疑问需要较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如今的研究生“初试”中,让考生做了几张试卷。从最理想的状态上说,外语试卷基本上能够考察出来考生的外语除口语之外的水平,两门专业课也能够考察出考生对这两门课程的知识水平。但是,要真正考察出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水平,靠仅仅两门课的考察显然是不够的,更何况有的考生甚至有的学校从本科入学开始就只管这些考研需要考察的课程,其他课程就稀里糊涂。
这也就必须靠面试才能够考察出来,实际上,对于一门课程的了解程度,真正的专家是几句话就能够问出一个大概来的。这也是必须重视面试的道理之一。
研究生的培养与中小学本科都大不相同。它主要是学习科学研究,因此,它基本上是导师个人带领下的学习。研究生学习什么特殊的专业课程,需要由导师安排,做什么项目的科学研究,需要导师的带领和指导。如今学生所做的研究项目,一般都是导师所研究项目的一部分,或者是导师研究领域的一部分,或者是导师系列研究中一部分。所以,研究生的教育,基本上是导师个人对学生的教育。这里,除了导师和学生的各自的水平问题以外,还有双方是否“匹配”即是否合适的问题。这里,面试与不面试也有较大的差别。这也是必须重视面试的道理之一。
而现在,很多单位招收研究生很不重视面试,很多学生和他们的家长,也不懂得面试的重要性。单位不重视面试,一方面是某些领导的水平低,不知道面试的重要性。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图省事和怕事。一张试卷,把复试搞得与初试没有很大的差别,然后按分数高低排队,当然省事。这样做,也容易显得公平。面试则比较麻烦,需要组织教师考试,还要录像,容易引起争议等等。
现在有的单位面试,并不按照小专业,而是大专业。据说这样做遇到导师的可能性小,可以更加“公平”。其实,这是最最低下的下策。
研究生是主要由他的导师来培养的,他将来接触最多的人就是他的导师。他们要在一起学习工作,研究生选导师与导师选研究生应当是双向选择。
学生在考试之前首先应当选择导师,这是考研究生的最重要的准备工作之一。你不知道想研究什么方向,你考什么研究生?现在的考生不知道自己想考的方向,不作这方面的准备,只是一味读外语,刷两门专业基础课和政治题,那不是正确的准备工作。
考生选择好了导师,在考试时,就是导师选择学生了。这才是双向选择。
这样,导师要选择研究生,面试时怎么能够不让研究生和导师见面呢?在是否录取的问题上,导师应当有一票否决权才是。从原则上说,导师应当有一票决定权才是,也就是说,导师说行就行,导师说不行就不行。
现在大多数单位都有初试和复试两重考试,复试还有笔试和面试,而三者的分数还有一个比例。这样的结果,面试所占有的份额往往就太小了。这样做其实并不好。从上面所说研究生教育的特点看,面试的作用应当大大增强。
而在面试中,导师的作用应当大大增强。当然,所谓面试可以是视频“见面”。这样的“见面”也可以进行多次。
试想,如果面试中导师的作用很小,甚至没有导师参加。剩下的教师怎么可能去用心考察一个与自己没有关系的研究生?很可能就是马马虎虎的走过场,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就是了。只有可能的导师亲自把关,才能够把得严,把“水货”挑出来,把正经的有培养前途,也与自己能够配合好的考生招进来。将来在学习的时候也能够减少师生之间的矛盾。对此,我们可以农村生产队与个人承包的差别来比较。农民们只有个人承包了,生产的极性才能够提高,我们今天也才有饱饭吃。
我曾经在《只有改革研究生的招生办法才能真正的“严出” 》(2021-10-25 )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612874-1309315.html)一文中提出“废除现在的考研制度,所有的研究生都实行申请审批制,而且让导师成为最重要的审查者。在经过学校的预审之后,考生应当直接与导师联系,由导师决定是否录取。研究生的经济待遇也由考生与导师自行商定,由导师支付给学生,当然学生学习和研究需要的费用也由导师支付。”
这样做,可以使得研究生招生考试对本科生学习的干扰最少。本科教育可以正常进行。本科生不必花时间进行无聊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试准备。
这是一个相对最好的办法。
如果做不到,退一步,现在的研究生初试可以成为一个资格试。初试合格只是取得了一个可以复试的资格。初试的成绩只是作为复试时录取与否的参考。
而复试则要加强,特别是加强复试时导师的作用。在制定的复试小组考察之外,导师可以单独与各位考生作多次视频考察以更好地了解考生的情况。
如果还做不到这一点,再退一步,把初试成绩也与复试成绩一起计算,但是应当大幅度提高复试成绩所占的比例。在复试中,也大幅度提高面试成绩所占的比例。
总之,研究生招生考试最重要的应当是面试。我记得,教育部曾经说过,复试要能够有“一票否决权”,这是很正确的。
这样,各学校的复试可以不必公布复试的分数,就给出录取、不录取两类即可。在一个学校不取的情况下,初试合格者仍然可以凭初试的成绩,还可以申请让其他学校去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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