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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说我国已婚妇女的称名
前些天,写过一篇《杂说姓氏——兼说中国人取外国姓》,好几位朋友看了博文以后,建议我再说一说香港的几位知名女士把夫家的姓放在自己名字前面的问题。本文就说说已婚妇女的姓氏。
我们曾经说过,姓最早是一个部族的称呼,实际上也是一个大家族的称呼。它本身就是男子主导下的结果,其背后的科学基础是Y染色体的遗传性。也就是说,在这个部族中,所有的男性都有相同的Y染色体。
由于古人发现了近亲婚配的子女许多不能健康成长,便定下了同姓不婚的规矩。一个部族的男子必须到外姓部族去“取”女子来婚配。
现在不知道一开始是怎样的取法,但是,用一个取字,恐怕最早并不是“文明结婚”。取,从耳从又。“又”就是手,用手拿着耳朵,这是很暴力的。古代打仗的时候,把失败者的耳朵取下,作为论功行赏的根据,这是有记载的。当然这不是取妇女,但取妇女最早恐怕也是强抢吧。“抢婚”的遗风,一直流传了很多年。《周易·屯》:“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据说就是说抢婚的,不过说的是真抢婚还是形式上的抢婚就说不清楚了。对于取来的战利品,当然是从属于胜利者的。
每一个部族,既有男的,也有女的。为了延续后代,如果只是相互用暴力“取”女人,恐怕对大家都不好。所以当文明程度增加之后,便以联姻作为友好的手段。为了与取物体相区分,对于这样的“取”,以后便特意造了一个“娶”字。
娶来的女子,变成了这个姓氏的家族中的一员。该女子一生之中的大多数岁月,都将在这个家里度过。换句话说,她在这里真正地找到了自己的家。女子到了家,这个过程便称“嫁”。
这个过程对于妇女,也称“歸”。歸,从婦从止。止,就是趾,到的意思,“歸”字的本义是嫁人,如今由草体字简化为“归”。过去祝贺人家嫁女,常常引用《诗经·桃夭》中的诗句“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之子于归”翻成白话就是“这个女子嫁人”。现在所说的“回归”、“归还”等都是用的引申义。
归到男子的家里,成为家族的成员,当然使用该家族的姓氏。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但是,还是要标明这位妇人是从哪一个家族嫁过来的。这是古代对妇女称呼的通例。
例如,齐姜是表示从齐国嫁过来姓姜的女人(姜姓的国不止一个,齐国是其中之一),褒姒是表示从褒国嫁过来的姒姓女人等等。
史书上称呼国君或卿大夫的配偶,常常在姓前加上国君的国名或卿大夫的氏名。例如,芮姜是芮国国君芮伯万之母,息妫是息国国君的夫人(陈庄公之女,陈为妫姓),江芈是江国国君的夫人(楚文王之女、成王之妹,楚国芈姓)等等。
当然,也有很多是在姓前加上配偶或本人的谥号。例如,郑武公妻称武姜,昭姬是齐昭公之妻,郑武公的武、鲁昭公的昭分别是他们的谥号(死后人们根据他们的事迹、表现等给他们的称号)。
还是要强调一句,上面所说这些称呼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我们已经事先知道了她们配偶的姓氏,也就是这些妇女应当归属的姓氏。
西汉·刘向有一部著作《列女传》,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妇女专史。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两千多年前的人们是怎样称呼女子的。我们看一看书的部分目录便可,就拿“仁智”这一部分为例:密康公母(密国康公之母)、楚武邓曼(楚武王夫人)、许穆夫人(许穆公夫人)、曹僖氏妻(曹大夫僖负羁之妻)、孙叔敖母(楚国令尹孙叔敖之母)、晋伯宗妻(晋大夫伯宗之妻)、卫灵夫人(卫灵公夫人)、齐灵仲子(齐灵公夫人)、鲁臧孙母(鲁大夫臧孙辰即臧文仲之母)、晋羊叔姬(晋大夫羊舌职之妻)、晋范氏母(晋大夫范献子之妻,文中叙述其对儿子的正确评价)、鲁公乘姒(鲁国人公乘子皮之姊)、鲁漆室女(鲁国漆室邑的一位无名女子)、魏曲沃负(魏国曲沃大夫如耳之母)、赵将括母(赵括之母)。
以后的“正史”,从《后汉书》开始,一直到最后的《清史稿》,大多有那个朝代的“列女传”。在近两千年的时间里,对女子的称呼一直都没有什么变化。我们可以从《后汉书》中简单抄一小段:
“扶风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字惠班。博学高才。世叔早卒,有节行法度。兄固著《汉书》,其八表及天文志未及竞而卒。和帝诏昭就东观藏书阁踵而成之。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诸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
很清楚,这是介绍东汉著名女学者班昭续写其兄班固未写完的《汉书》等事迹,班昭的丈夫曹世叔很早就死了,但是,书上介绍她的身份仍然是“曹世叔妻”,历史上人们也多称之为“曹大家(家,一般在此读gū)”。我们查书、写参考文献,也要查、写《后汉书·曹世叔妻传》。
所以,史书上不管是多么有才华或者有贡献的女子,只要是嫁了人。其身份就只能是某某之妻。
对于未婚的女子,都以某人之女某某称。已婚的女子,则称某人之妻某某,或者某人之母某某。对于女子的姓氏,两千多年来一直是真正的“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至于她们的名字,虽然周礼上说女子生下来要取一个名,到了成年要嫁人的时候再取一个字(“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仪礼·士昏礼》),但实际上真的这样做的人恐怕很少。
大多数人只是小时候有一个乳名,嫁人后就没有人称她们的名字了。
例如,《红楼梦》中贾蓉的妻子秦可卿,娘家姓秦,乳名可卿。可是,整个宁荣两府上下都没有人称呼她的名字。第五回说到贾宝玉神游太虚境,最后大喊“可卿救我”,秦可卿纳闷道:“我的小名儿这里从无人知道,他如何得知,在梦里叫出来?”
不单是秦可卿,整部《红楼梦》里,对已婚妇女知道名字的极少。李纨因出身儒士家庭,所以取字宫裁,但是无论是当面或者背后,都没有人用名或字称呼她。而王熙凤是因为“从小当男孩子养”,所以“取了个学名”,长辈或平辈们才以凤丫头、凤辣子、凤姑娘、凤姐等称呼她。
又如,传统昆曲《奇双会》(京剧《贩马记》)中,女主角李桂枝要丈夫赵宠写状为自己的父亲申冤,丈夫问她叫什么名字,她扭扭捏捏了好久才说出叫“桂枝”。男演员学她一声“桂枝哟”总是引起哄堂大笑。这很生动地表演出过去女子乳名不可随便告人的事实。
这样,就像明清小说中那样,大多数已婚妇女都只有王李氏、张赵氏之类称呼。王家娶了李家的姑娘,便称王李氏,张家娶了赵家的姑娘便称张赵氏。
事情到了民国期间,毕竟妇女参加社会工作的人增加了,上学的也多了,上学和参加社会工作都必须有名字,这样,当时的已婚妇女便在自己的原来的姓名上加上了夫姓。1929年(民国18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民法》,在亲属编规定“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这样,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何香凝、宋庆龄等在文件上的签字分别是廖何香凝、孙宋庆龄等。现在香港的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等人的取名也是遵循了这个传统。
有人说,这只是传统的上层人物才那样。这不尽符合事实。妇取夫姓是当时的法律规定,一般老百姓也是如此。我小时候(50年代了)见到我母亲的印章,就是她自己的姓名加上我父亲的姓氏,我问她为什么这样,她说过去都这样。
之所以有人会产生这样的错觉,是因为那时候大多数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还是延续了两千多年来的习俗,并没有自己的“大名”,从而在户口登记时只是写上了王李氏、张赵氏之类的称呼。而另一方面,由于从二三十年代开始的女权运动以及许多妇女走上经济独立的道路,使得当时使用自己姓氏的新的女性越来越多。像很多演员、有很高的经济收入和社会知名度,她们用自己的姓名(同样不说自己的婚姻状况,如今的演员也是如此),他们的社会地位虽然不高,但是在社会上影响却很大。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第一个法律便是《婚姻法》,其中规定了“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1950年《婚姻法》第十一条)(实际上,在共产党的“解放区”和“革命队伍”内部,早就实行了这个办法。)。这就从法律上变更了实行了几千年的妻随夫姓的老规矩。从妇女解放的角度看,这确实是一件有划时代意义的革命性的大事。
仍然使用中华民国法律制度的台湾,也在1998年对影响妇女姓氏的法律条款做了正式的修改,把已婚妇女取自己姓氏的做法用法律形式做了肯定:“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书面约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户政机关登记。冠姓之一方得随时回覆其本姓。但於同一婚姻关系存续中以一次为限。”这样,台湾的已婚妇女,也是以保有其原来姓氏为主。两岸的大多数人们,在姓氏问题上取得了基本的一致。
已婚妇女可以仍旧用自己的姓氏,是男女平权的一个象征。共产党取得政权以后,首先采取解放妇女的政策,而且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标志着与千年的旧传统划清界限,是一个深得人心的措施。从此,在中国,婚姻的男女双方仍然保持自己的婚前的姓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
据说,大陆也有极个别的人,羡慕港台比较传统的上层人士的做法。也把丈夫的姓氏放在自己姓氏的前面,以显示自己的地位。当然,法律允许就可以。但是,对此我脑子里怎么也抹不去一个四字成语:东施效颦。颦毕竟不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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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8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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