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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只眼看“书法”

已有 4138 次阅读 2016-11-26 08:27 |个人分类:汉语言|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书法, 教育部, 传统文化, 中小学, 法书

另一只眼看“书法”

五年前,教育部就要求全国各中小学都要开设书法课。三年多以前,教育部又印发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各地中小学想必都已经开设起来了书法课程。如今书法家极多,常常能够看到有那些书法家的作品展览,铁画银钩、龙飞凤舞,甚有气派。老人们退休了,也到“老年大学”学习,书法往往也是他们最愿意学习的课程之一。老年人凭着当年小学生写过几个毛笔字的底子,再加上勤学苦练,总是能够写得像个字的模样。一些老干部因而也厕身到书法家的行列之中。本人是外行,只是读了若干年书,认得几个字,并不懂得书法艺术,所以,看书法的眼光自然与艺术家不同,可以说,是用另一种眼光来看的。

我小时候读书的时候,语文课分成三个部分:阅读、作文和写字。学生的成绩单上也分成三个部分,各有各的成绩分数。写字课并不称为“书法”,当然内容还是写毛笔字。我猜想那时候书法这个词的意义与现在不大相同,人们大概认为这个词过于“高大上”,非小孩子初学所能够高攀。总之,课程只称写字,这样称呼倒也实事求是,老老实实。

书,就是写字。写字的方法、法则,称为书法。这样的解释大概不大会出大的错误,至少是“望文生义”来的。根据这个定义,我们中国人中间能够写字的人多多少少都懂得一点“书法”。不过,过去只称某甲书法好,某乙书法极妙,这里的“书法”只是表示写字的手法,并不指他们的作品。他们的作品,过去称“法书”,即表示是“可以效法的字”。对于这些人,古人并不称呼他们为书法家,近古似乎偶尔可见“书家”这一称呼,那也只是表示“写字的人”罢了。书法家这个“徽号”大概是1949年以后才诞生的。画画的人称为画家、写书的人称为作家,写歌、唱歌的称为音乐家,都有他们的协会。写字的怎么办?称“书家协会”?人们还以为是卖书的呢。来个“书法家协会”吧!于是,就诞生了这么多书法家。而王羲之、颜真卿等人的“书法家”头衔,也是被当代人追封的。而我们现在认为古代的这些“书法家”,都不是靠写字吃饭的,他们都有自己的职业,当然,绝大多数都是做官的。这一点,这个传统现在倒是大大地得到了基础和发扬:做了官,“书法”也就格外“好”了起来,一些名人,例如演艺场上的风流人物,电视台的露脸者,也常常兼得“书法家”的头衔。

写字,首先是有实用功能的。文字是交流思想和文化的工具,也是社会管理的工具。有人说,现在人们都打字了,字写得好看不好看关系不大。这句话似乎有几分道理,过去的人写信、写文件都靠手写,写得漂亮与否有关面子,所以有“千里面目”一说。现在email或微信一发,不用写信了,文人投稿也不用手写了。但是,有的时候,有的场合,字多字少总是要写几个的。总共写不几个字,如果写得歪歪斜斜,又写错几个,“面目”大概不会漂亮。人们常说,字如其人,倒不是说字写得好看,人就长得漂亮或者人的品格就好,而是从一个人的字中能够透露出来他做事情的风格或艺术修养。现在很多教师,在黑板上就不大好写字,写出来怕他自己也感到有点害羞。

现在写字写得少,老是提笔忘字,或者错别字连篇,对于很多字的结构也弄不很清楚了。也就是说,实际上并不识字。写字与认字是相互促进的。只有多写字,才能够把字的笔画搞清楚。这一点,古人倒是看得清楚,汉律:“学僮十七已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吏”。《新唐书·选举志》称,“凡书学,先口试,通,乃墨试”。当然,认真一点,还应当把字的意思弄明白。

也正因为写字是有实用功能的,所以,我以为一般人练习写字,最要紧是写好硬笔字,小孩子先写好铅笔字。写毛笔字固然好,但是很麻烦。要摊开一个足够大的“场地”,把别的东西都收拾起来,以免污染。写完了还要再收拾干净。这一闹,就需要很大的动静,费很长的时间。而练习硬笔书法,就可以随时随地,拿出笔来,随便找一片什么纸,写上几个字,可多可少,也随时可以收起来。现代人练字,只是为了写得好看一点,就可以利用时间上的“边角余料”。当然,想去开书法展览或者想成为“书法家”出书卖钱者除外。

也正因为写字有实用功能的,最重要的是写看行书和楷书。楷书和行书大家都能够看得懂。教育部要求中小学生学习书法也是要求写行、楷书,这是很正确的。我看成年人包括老年人练书法,也应当多写楷书和行书。写楷书和比较真的行书的好处是大家看得懂,能够实际应用。书法也是要人欣赏的,参与的人多,艺术才有生命力。不过,对于写作品展览或者卖钱的人来说,写正楷字和大家看得懂的行书,还是有风险的。最重要的风险是容易露拙,人们看历史上大家们的正楷碑帖很多,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一比就比出高低来了。人们看草书少,也不认识几个字,难以比较。所以,现在的书法家都好草书,三下五除二,跟“张天师画符”一样,“多快好省”,何乐而不为之。

中国的文人有个习惯,就是喜欢垄断学问,你看不懂,他懂,这就显得高明。写草书是如此,多写异体字也是如此。中国的汉字个数太多,一个人总难以认识那么多的汉字。文字在各地应用,而且用了那么多年,总有很多异体字。有些人就很愿意写异体字,通用的字不写,偏要到不知道哪里去找来一个异体字,比如写在对联上,让大家去猜猜是个什么字,也显得自己知识渊博。不知道什么人还创造出一个“理论”,说一幅书法作品中如果同一个字多次出现,便要有不同的写法。这样,许多奇形怪状的字都出来了,发明了更多的异体字。旁人见了。既然他能够这样写,我也能,这些字就这样传播开来。这个古人留下来的“传统”现在竟也得到了“很好的继承和发扬”。

我主张,写字和做人一样,还是要老实一点,就写大家常用的字即规范字,即使是异体字,也要写大家常用的。但是,看到别人写的不认识的字,还是要多动脑筋,争取认出来,时间一长,能够认识许多异体字。因为古人已经写了异体字,要学习古人的作品,认识多一点异体字总有必要,但是,自己还是写规范字。这个办法,与人们提倡的“写简识繁”相类似。当然,认识繁体字是很容易的事情,比认识很多异体字容易得多。

古代留下“法书”的多为大文人,上面已经说过,他们首先是文人(绝大多数是当官的),不是以写字为生的,所以他们的文化素养很好。我们现在已经没有了古代文化的环境,所以,跟古人比古文化,总是吃亏的,这就和与洋人比洋文化一样。要想学习传统文化,就要下一点力气。如果我们写一手好字,只写现在的东西,那当然很好。但是,如果还要写一点传统的东西,那就要注意,光会写几个字恐怕还不够。不注意这一点,恐怕容易“出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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