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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稿件投递到期刊送达审稿人评审,编辑或从自己的数据库挑选审稿人,或根据作者的信誉评估来决定是否采纳作者推荐的审稿人,还有可能从作者稿件的参考文献来选取审稿人。
时常遇到的情况是,审稿人给作者列了一大堆文献要求作者引用,有些作者显然可以推断出审稿人是谁了。多数情况下作者都会按照审稿人的要求引用相关文献。一种比较反常的情况是审稿人列出了十多篇文献要作者引用,有些文献明显和稿件内容不相关,这时候作者往往很为难,引用吧不合适,不引用吧又怕审稿人拒绝了修改稿,多数作者就最后“从了吧”。
我在处理稿件的时候也遇到这样的情况,我给作者提醒,审稿人列出的这么多文献不一定全部引用,可以挑选个别文献简单评述引用,不会因为没全部引用审稿人提出的全部文献而据稿,提醒作者可以反驳审稿人的意见。
受理的一些稿件中,一些作者“疯狂”地引用某些小组的文献,我认为这是不对的,是企图贿赂某些文献主人,一般而言,适当引用3到4篇就是上限了。
我也遇到审稿人在评审稿件的时候并没有因为作者大量引用自己的文章而放水,有直接拒的,也有给修改机会的,向这些认真严谨的审稿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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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6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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