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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必须为廉价的研究生劳动力支付补贴

已有 6914 次阅读 2016-11-1 20:34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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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学校都强制导师每年为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缴纳一定的培养费,某种程度上理解为导师从学校购买研究生招生指标。

    前面一则关于导师掏钱带博士的博文引发多方争议,特别是文科和社科的导师很受伤,理工科的有充足经费的导师很底气十足。

     客观来说,从事课题研究一般需要课题经费资助,而课题经费资助里面包含了一定比例的劳务补贴用于支付研究生参与课题活动的补贴。

     对于那引发争议的博文,这个“导师掏钱”需要明确是导师从课题经费支付给学校一定额度的钱来用于研究生培养,而不是拿导师的工资来支付,这还是有实质区别的。

    至于一些导师提及的不参与科研活动的研究生就不用给学校缴纳这个培养费了,这个说法欠妥。向学校缴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特别是指标翻倍培养费也翻倍的体制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研究生指标过度集中,体现了一定的公平性。

    科学院系统和一些王牌学校,不差钱的科研院所需要导师缴纳的培养费都是几万的,导师还要额外给研究生发补助。在指标有限的情形下,经费竞争也是一种有效调控研究生指标分配的方法。

    至于1年招收一个博士生,无论文科还是理科,给学校缴纳9000元的培养费在任何一个单位都是非常廉价的,不要把学生贡献小作为借口,物价日益大涨的日子,因为这么点钱还抱怨,还是最好不要招收博士生了。 如果没有经费,真的需要博士生,建议从自己工资和兼职绩效里拿出这个钱来缴纳,并配套发给博士生,廉价的博士生对这个社会和导师都是一种耻辱。

    当然,对于那种混日子的博士生,学校要加强中期考核淘汰制,免得博士生忙了外出兼职而在研究工作中没有进展把导师和学校都绑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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