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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惠川: // 我的世界线:相对论之反击马青平

已有 4842 次阅读 2012-1-1 08:58 |个人分类:相对论|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相对论, 沈惠川, 马青平

 
沈惠川: // 我的世界线:相对论之反击马青平
 
 
文过饰非的马青平恼羞成怒又在糊弄人
 

         2006225日马青平在网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致沈惠川教授:沈惠川教授说的根本不值得相信”的奇文。在这篇奇文中,马博士终于承认“这些疏漏是我的错误”。

        但是,你那句“虽然我不知道Pavlovic博士依据的俄文版是否那样”后面说的是什么?我们都有点耳背,听不清楚。请大声点!你那句“有关爱因斯坦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的字眼” 后面说的是什么?我们都有点耳背,听不清楚。请大声点!你骂Einstein“爱因斯坦在1907年文章的推导中再次表现了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时那种铿锵有力的神气到哪里去了?!

        马青平博士和黄志洵教授一样,硬着头皮就是死不承认自己学艺不精、治学不严。在承认“这些疏漏是我的错误”之后,他立即补上一句:“爱因斯坦一方面把x对时间t的导数v设为常数,另一方面又把x的时间导数对时间再求导,给人们以他可以得出非零的x对时间t的二次导数的印象。这不是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又是什么呢?沈惠川教授为什么对同一段文章中分析的爱因斯坦的数学推导中的问题视而不见、只字不提呢?这根本不是一个真正学者应有的……态度,倒像是一个一听到别人批评自己的偶像就暴跳如雷的宗教狂热分子(fanatics)。”

        马青平所说的那个公式载于《爱因斯坦文集》(第二卷),范岱年等编译,商务印书馆,1977,第174页上;题目是“关于相对性原理和由此得出的结论”。在文章一开头Einstein就说:“把Newton方程从原来的坐标系变换到一个新的、相对于它作匀速平移运动的坐标系,那么Newton运动方程保持它原来的形式不变。”速度v就是在这里引入的;在后面讨论相对论时,一直沿用这个记号。由于坐标系作“匀速平移运动”,因而坐标系的运动速度v当然是常数!而“x对时间t的导数”和“非零的x对时间t的二次导数”则是质点在坐标系中的速度和加速度,这与坐标系的运动速度v完全是两码事!你马青平的数学学得真够高明的,你马博士的力学学得真够绝顶的!“这不是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又是什么呢?”马青平这次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要是马青平,出了这么大的纰漏,早就撞墙了!丢人啊!“再次表现了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

         Einstein写第一篇相对论论文时,还没有张量分析;而相对论论文,没有张量这一表达工具,是很不易推理的。Einstein在不使用张量分析的前提下,将问题解决得如此妥帖,其心智和数学是相当高明的。你马青平在21世纪的今天所写的“书”中,竟然没有一个用张量表示的公式,“这不是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又是什么呢?”等你张量学好了,相对论协变性学好了,再去与别人讨论相对论吧!

        马青平在这篇奇文中再次说“在Einstein第一篇相对论论文”中Einstein说过“狭义相对论也适用于圆周运动和等边多边形运动”,并且将“英文原文”扫描下来。好在这篇论文在J. Stachel主编的《Einstein奇迹年:改变物理学面貌的五篇论文》(范岱年、许良英译,上海科学教育出版社,2001)上就有(第110页)。Einstein的原话是:“我们立即可见,当钟从AB是沿着一条任意的折线运动时,上面这结果仍然成立,甚至当AB这两点重合在一起时,页还是如此。”“如果我们假定,对于折线证明的结果对于连续曲线也有效,那么我们就得到这样的命题:如果……那么,这只钟在到达A时,比那只在A处始终未动的钟来要快……。”

        看一下马青平是如何说的。他在他的“书”的第303页上说:“不过在爱因斯坦的第一篇相对论论文中,爱因斯坦明确说了他的新理论适用于圆周运动和多边形运动路线。现代相对论拥护者很少提爱因斯坦这一结论。可能他们认为爱因斯坦犯了一个错误,把广义相对论的结论提早弄到狭义相对论中。”

        对照一下就可以看得很清楚:马青平的说法根本与Einstein的原文不符。在Einstein的原文的编者注5中介绍说:“这个结果后来称为‘时钟佯谬’。在1911年,似乎是Langevin首先引入了人类旅行者,从而导致了另一个名称‘双生子佯谬’。”Einstein的原文只不过是说,“时钟佯谬”和“双生子佯谬”在非直线运动中也成立。如果要涉及广义相对论的话,就是说,在广义相对论中也有“时钟佯谬”和“双生子佯谬”。如此而已,岂有他哉!由此看来,马青平的翻译水平也真够高的!

        在讨论“时钟佯谬”和“双生子佯谬”问题时,值得一提的是吴大猷先生的观点。吴大猷先生1971年在一篇题为“相对论中的时钟悖论”(载《吴大猷科学哲学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pp63-89)的论文中说:“1956年,Dingle在一系列的文章中,重新讨论了从火箭旅行返回的孪生子是否比他在家的兄弟更年轻的问题。……他对许多科学家早年这些工作的质疑已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多数作者则坚持Einstein的结论。……这部分的论证当然是对的。”“事实上,正像Einstein早在1918年论文中所强调的,也如Tolman1934年)近似地指出和上面(3.22)中精确地表明的,解决‘悖论’的正是加速的部分。”“我们的这项工作已经处理并解决了时钟问题,而确实未曾借助涉及弯曲空间的Einstein引力理论。这一点值得注意,因为在通常的文献中有关这样的说法,即时间问题的一种精确处理要求诉诸广义相对论。”“上述结果是普遍的,适合于平直空间,也适合于弯曲空间。利用广义相对论的精神,有可能对在平直空间的本征时间间隔作一清楚而精确的计算。这已由Moller做过,本论文中也做了。”换言之,根据Moller和吴大猷先生的工作,解决“时钟佯谬”和“双生子佯谬”问题根本不需要借助广义相对论;在狭义相对论的范围内就可解决。折线运动或连续曲线运动都不是问题。但这并不等于说狭义相对论“适用于圆周运动和多边形运动路线”。

        关于质量的相对论变换公式,在J. Stachel主编的《Einstein奇迹年:改变物理学面貌的五篇论文》那本书上Einstein的原文后也有一个编者注13:“在1913年重印本中,在‘叫做’后面加了一个注:‘这里给出的力的定义有缺点。最先是Planck指出的。代之以这样的方式来定义力才是恰当的,这种定义方式使得动量和能量守恒定律取最简单的形式。’”换言之,早在1913年,Einstein已经根据PlanckTolman的意见,将质量的相对论变换公式改过来了!我不明白,马青平博士和黄志洵教授对此公式有什么稻草可捞!

        南斯拉夫或塞尔维亚某些人出于民族主义情绪,希望Einstein相对论的原创者是他的第一任夫人Mileva MaricEinstein是“不思悔改的剽窃者”。马青平的“书”中也有类似的含沙射影的语句。《Einstein全集》已经出版了,《EinsteinMaric情书集》亦已出版。查一下这些书就马上水落石出,事实胜于雄辩。早在1901327日,Einstein在给Maric的信中就已提到“相对运动方向的工作”(unsere Arbeit über die Relativbewe-gung)。190196日,Einstein在给其好友数学家Marcel Grossmann的信中也就已说过,他根据“通常的干涉实验”设计出一种较简易的方法来审查物体相对于“以太”的运动。同年1212Einstein在给Maric的另一封信中再次提到,他正努力完成“动体的电动力学”;该项工作“有希望成为一篇重要的论文”。4年后的1905926日,Einstein的“论动体的电动力学”这篇惊世骇俗的著名论文,终于在《物理学纪事》(Annalen der Physik)第17卷(891-921页)上正式发表。由此可见,马青平的说法没有任何事实根据,没有任何文献作为支撑;全是一派胡言。为了诋毁相对论和Einstein,马博士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马青平和黄志洵一样,只许他们大骂Einstein,不许别人反驳;他们骂Einstein是“搞科学研究”,别人反驳就是“暴跳如雷的宗教狂热分子(fanatics)”。这是什么逻辑?!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马青平说他“热爱真理,热爱科学”,这就是他所谓的“热爱真理,热爱科学”?!

        他说我“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和回避实质问题”;我“歪曲”了什么事实,“颠倒”了什么黑白,“回避”了什么实质问题?!反观他自己,才真正是“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和回避实质问题”!

        马青平说:“沈惠川教授的行为有损自己的形象事小,给中国科技大学的精英学子做个坏榜样事大”,“请沈惠川教授时刻想到自己为人师表的职责。”在中国国内,有两三个像郑铨、章钧豪、卢鹤绂那样的反相对论者,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也有一个反相对论者。其结果是,那个反相对论者被赶下了讲台。这才真叫“有损自己的形象”,“给中国科技大学的精英学子做个坏榜样”。在北大也一样:如果北大理学院真有一个反相对论者,最后的结局也是卷铺盖。马博士如果有兴趣来科大或北大讲你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你不被师生们赶下讲台才怪!用不着我出马,科大的理学院学生就可将你驳得体无完肤!

        连坐标系速度和质点速度都搞不清得人,连最起码的导数都不会算的人,还好意思站在这里指手画脚大骂Einstein和相对论,真是不知人间有“羞耻”二字!一本乱七八糟的“书”,还真以为是什么划时代的巨著。12两的东西,卖废纸只值56毛钱!还自吹自己有多少SCI文章;这说明了你的文章不怎么样,也说明了SCI就这么回事!只能欺骗外行;内行没有人会买你的账!

        不好意思,让你脸红了!

 

让马青平脸上红一阵白一阵

 

        首先将马青平在其《相对论逻辑自恰性探疑》一“书”中的“精彩段子”“立此存照”摘录如下,以作为科大、北大、清华的师弟师妹们和海内外同仁们饭后茶余帮助消化的笑料:

        ——“当然对于魔术师我们是不能要求他们遵守这些基本规则的。爱因斯坦大师帽子一抖,兔子就蹦出来了……这些逻辑和数学上的初级错误确实不能说明爱因斯坦有很好的逻辑和初等数学的基本功。”

        ——“也不知道爱因斯坦究竟是自己糊涂,还是故意骗人。”

        ——“唯一的‘优点’就是把水搅浑,让人们弄清到底谁是静止系,谁是运动系。”

        ——“为什么这样做呢?我们在前面推测,他们大约是为了把水弄浑,让人们摸不着头脑……爱因斯坦的手法比较拙劣……

        ——“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的画皮就被揭穿了。”

        ——“狭义相对论效应不过是一堆逻辑错误的结果或者是骗人的把戏。”

        ——“爱因斯坦的这个推导实际上可以作为拼凑编造的典范,没有丝毫对基本逻辑规则的尊重。”

        ——“坐标变换又一次成了魔术大师的道具,帽子从左手传到右手,再传回到左手,一只兔子就蹦出来了……有了魔术大师爱因斯坦的这种技术,还有什么定理、定律不能证明呢?”

        ——“爱因斯坦根本就没有遵守任何逻辑和数理规则,他不过是变了一套偷梁换柱的戏法。参照系变换在这里只不过是魔术师的障眼法而已,因此,爱因斯坦在这里的所有推导是完全无效的。”

        ——“爱因斯坦在1907年文章中的推导中再次表现了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

        ——“需要注意爱因斯坦在这里的诡辩……

        ——“不难看出爱因斯坦并没有遵守推导的基本逻辑规则,说明爱因斯坦对基本逻辑规则缺乏起码的尊重。”

        ——“至于Besso为什么保持沉默,他与爱因斯坦的友谊不想被人看作‘反对’爱因斯坦就可以解释。……至于Mileva Maric,爱因斯坦的第一位妻子是可能知情的,但爱因斯坦在离婚之后把得到的诺贝尔奖金全额给了她,也不难理解她的沉默。”

        ——“爱因斯坦有关速度相加公式的推导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

        ——“如果狭义相对论拒绝通讯交流来验证双生子的时钟,那么相对论就是彻头彻尾的江湖伪科学。”

        ——“虽然爱因斯坦的巨大声誉主要是媒体的造神活动创造的,但也包括爱因斯坦自己和许多其他科学家的努力。爱因斯坦总是把自己打扮成有关闭门造车、未吸收前人和同时代人思想的孤独者,一切成就都来自他自己的思考和直觉。”

        ……

        类似的“精彩段子”还有不少;以上只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这就是马青平和黄志洵嘴上所说的“科学研究”!你既然对Einstein不敬,就别埋怨别人对你不敬。天下事都是先有因才有果的!

        马青平认为Einstein在数学上“极不认真(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没有遵守推导的基本逻辑规则”,“这些逻辑和数学上的初级错误确实不能说明爱因斯坦有很好的逻辑和初等数学的基本功”。但他一会儿又自打嘴巴地含沙射影说Einstein相对论和质能关系式是其他人的工作,说Einstein是“不可救药的剽窃者”。既然Einstein是“不可救药的剽窃者”,那么“极不认真(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没有遵守推导的基本逻辑规则”的人到底指谁呢?真是不知所云!“不过是一堆逻辑错误的结果或者是骗人的把戏”,也不知他“究竟是自己糊涂,还是故意骗人”!

        在数学上“极不认真(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没有遵守推导的基本逻辑规则”的人就是他马青平本人!在此“书”的第370页和第371页上,马青平说;“爱因斯坦在1907年文章中的推导中再次表现了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学过微分的人应该知道,如果……,根本不能等于……”话真是说得铿锵有力,好象真的抓到了Einstein什么把柄一样兴高采烈!如果不作深入的调查研究,还真给他蒙住了!

        查一下Einstein的原著就可知道,马青平是在“故意骗人”,是在糊弄人!

        Einstein的这篇原著译名为“关于相对性原理和由此得出的结论”,载于《爱因斯坦全集》(第二卷),马青平提到的那几个公式在第398页上(《The collected Papers of Albert EinsteinVol.2, The Swiss years, ed by John Stachel,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8, pp454);或载于《爱因斯坦文集》(第二卷),范岱年等编译,商务印书馆,1977,马青平提到的那几个公式在第174页上。

        在这两种版本中,印得很清楚:分子上括号前面是对时间的导数而不是对“时间一撇”的导数!括号里面才是对“时间一撇”的导数。按照分子上括号前面对时间的导数的运算来看,Einstein的结果根本没有错!

        就这个公式而言,译者也没有加什么按语。在《爱因斯坦文集》(第二卷)中,译者所加的按语是对下一个公式分母中的指数的“印误”的。

        由此可以看出,起码马青平本人才真正是“推导中再次表现了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帽子从左手传到右手,再传回到左手,一只兔子就蹦出来了”!

        这就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在写出上面这段话的时候,故意卖了个破绽,未提他关于坐标系速度的另一个更大错误。他果然欺身过来,在臭名昭著的“北京(反)相对论联谊会”网站上发表文章说:“爱因斯坦一方面把x对时间t的导数v设为常数,另一方面又把x的时间导数对时间再求导,给人们以他可以得出非零的x对时间t的二次导数的印象。这不是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又是什么呢?沈惠川教授为什么对同一段文章中分析的爱因斯坦的数学推导中的问题视而不见、只字不提呢?这根本不是一个真正学者应有的……态度,倒像是一个一听到别人批评自己的偶像就暴跳如雷的宗教狂热分子(fanatics)。”

          马青平所说的那个公式同样载于《爱因斯坦文集》(第二卷)第174页上。在文章一开头Einstein就说:“把Newton方程从原来的坐标系变换到一个新的、相对于它作匀速平移运动的坐标系,那么Newton运动方程保持它原来的形式不变。”速度v就是在这里引入的;在后面讨论相对论时,一直沿用这个记号。由于坐标系作“匀速平移运动”,因而坐标系的运动速度v当然是常数!而“x对时间t的导数”和“非零的x对时间t的二次导数”则是质点在坐标系中的速度和加速度,这与坐标系的运动速度v完全是两码事!从坐标系的运动速度v是常数的认识出发,Einstein的计算完全正确!

      你马青平的数学学得真够高明的,你马博士的力学学得真够绝顶的!“这不是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又是什么呢?”马青平这次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要是换作马青平,出了这么大的纰漏,早就撞墙了!丢人啊!“再次表现了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帽子从左手传到右手,再传回到左手,一只兔子就蹦出来了”!

          Lagrange力学中,Lagrangian里的速度v是用“x对时间t的导数”来代替的。速度v是否可用“x对时间t的导数”来代替,这涉及到运动学中和动力学中的独立变量问题。实际上,速度v用“x对时间t的导数”来代替,是由狭义相对论中的速度相加公式和质点在运动参考系中相对静止的条件得到的。在动力学中,条件使然,可以代替;在运动学中,速度v就是速度v,“x对时间t的导数”就是“x对时间t的导数”,不能混淆!在Goldstein的《经典力学》(中文版,科学出版社,1986)第355页上讲得很清楚:“到目前为止,(贝塔)仅被看作是由Lorentz变换相关联的两个惯性系统之间的相对速度(以c为单位)。在这里,它被用来表示惯性系统(实验室系)内观测到的质点速度。实际上,正如……曾经指出过的那样,这种用法与我们通过相对于质点处于瞬时静止的Lorentz系统来考虑的问题是一致的。(贝塔)既是观测者的系统和瞬时静止系统之间的相对速度,又是被观测到的质点的速度。”其中,“到目前为止”指的是运动学;而“在这里”指的就是动力学!Goldstein提醒大家注意,“使用(贝塔)这一符号似乎会引起混淆”。

         马青平在这里正是混淆了两个惯性系统之间的相对速度v和惯性系统(实验室系)内观测到的质点速度“x对时间t的导数”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将运动学公式当作动力学方程来处理了!他的那本“书”中对相对论和Einstein的指责(包括对某些大学的教科书中相对论部分的指责),大部分都是建立在这种似是而非的认识之上的。马青平非但连瞬时静止参考系的相对运动速度与质点速度之间的区别分辨不清,而且连运动学与动力学之间的区别也搞不清,还自以为是、指手画脚大骂Einstein及其相对论,真是“对基本逻辑规则缺乏起码的尊重”到了极点!

         这次让我们给科大、北大、清华的师弟师妹们逮了个活的!一个“绝佳的”难得的反面教员!使大家真正领教了什么是大言不惭,什么是自以为是,什么是夜郎自大,什么是自鸣得意,什么是自欺欺人,什么是掩耳盗铃,什么是不学无术,什么是自打嘴巴!

     这就是你所谓的“热爱真理,热爱科学”吗?!懂数学,懂物理,懂相对论的人何止千万,难道别人都是白痴?!就你一个高明?!自己不想想自己是学什么的!有几篇被人家收录的文章有什么了不起,就比Einstein厉害了?!

     你马青平不是说“如果你说得对,本人会立刻承认错误”吗?那你如果还是一个“热爱真理,热爱科学”的男子汉的话,就应当在搞清基本概念后,到你所有发表过谬论的地方去给别人一个交待。如果更为豪爽的话,就应当将你那本乱七八糟的“书”招回去,赔偿别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看死你没有这种魄力!你说的大话只是糊弄人而已!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看马青平和黄志洵如何虚伪

 

     马青平近日在臭名昭著的“北京(反)相对论联谊会”网站上撰文说:“沈惠川教授污染学术环境的不文明语言有目共睹,我就不多说什么了。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沈惠川教授的言行让我更清楚了什么样的言行自己必须避免。”

     好象很君子。

     但是,下面这些话正是他亲口说的:

     ——“当然对于魔术师我们是不能要求他们遵守这些基本规则的。爱因斯坦大师帽子一抖,兔子就蹦出来了……这些逻辑和数学上的初级错误确实不能说明爱因斯坦有很好的逻辑和初等数学的基本功。”

         ——“也不知道爱因斯坦究竟是自己糊涂,还是故意骗人。”

         ——“唯一的‘优点’就是把水搅浑,让人们弄清到底谁是静止系,谁是运动系。”

         ——“为什么这样做呢?我们在前面推测,他们大约是为了把水弄浑,让人们摸不着头脑……爱因斯坦的手法比较拙劣……

         ——“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的画皮就被揭穿了。”

         ——“狭义相对论效应不过是一堆逻辑错误的结果或者是骗人的把戏。”

         ——“爱因斯坦的这个推导实际上可以作为拼凑编造的典范,没有丝毫对基本逻辑规则的尊重。”

         ——“坐标变换又一次成了魔术大师的道具,帽子从左手传到右手,再传回到左手,一只兔子就蹦出来了……有了魔术大师爱因斯坦的这种技术,还有什么定理、定律不能证明呢?”

         ——“爱因斯坦根本就没有遵守任何逻辑和数理规则,他不过是变了一套偷梁换柱的戏法。参照系变换在这里只不过是魔术师的障眼法而已,因此,爱因斯坦在这里的所有推导是完全无效的。”

        ——“爱因斯坦在1907年文章中的推导中再次表现了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

        ——“需要注意爱因斯坦在这里的诡辩……

        ——“不难看出爱因斯坦并没有遵守推导的基本逻辑规则,说明爱因斯坦对基本逻辑规则缺乏起码的尊重。”

        ——“至于Besso为什么保持沉默,他与爱因斯坦的友谊不想被人看作‘反对’爱因斯坦就可以解释。……至于Mileva Maric,爱因斯坦的第一位妻子是可能知情的,但爱因斯坦在离婚之后把得到的诺贝尔奖金全额给了她,也不难理解她的沉默。”

        ——“爱因斯坦有关速度相加公式的推导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

        ——“如果狭义相对论拒绝通讯交流来验证双生子的时钟,那么相对论就是彻头彻尾的江湖伪科学。”

        ——“虽然爱因斯坦的巨大声誉主要是媒体的造神活动创造的,但也包括爱因斯坦自己和许多其他科学家的努力。爱因斯坦总是把自己打扮成有关闭门造车、未吸收前人和同时代人思想的孤独者,一切成就都来自他自己的思考和直觉。”

         ……

     无独有偶,黄志洵也好象受了冤枉似地说:“从今年起,沈先生开始刊物上和在网上对我作点名攻击,其内容却不是实事求是的。概括起来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关于爱因斯坦与诺贝尔物理奖的关系。众所周知,爱氏曾因光子学说而于1921年获奖,但从未因相对论得过奖。我在一篇文章中指出,1934年诺奖(均指物理奖,下同)空缺,但当时并没有世界性的战争;按说这是给相对论授奖的极好时机,但诺贝尔委员会宁可空缺也不这样做,这是令人深思的。我还说,鉴于1933年诺奖是授予发明量子力学及共同做出贡献的科学家们,这可能对爱氏构成一种刺激,成为写作EPR论文的一种动因。……我的原意只是探究,……

     但是,事实是,黄志洵在“EPR思维研究中的若干问题”(北京广播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11卷增刊)中所说的话有以下白纸黑字为证:

         ——“EPR论文是1935年发表的。……

         ——“那么,在EPR论文提出之前,即从1931年到1934年这几年当中是否有刺激Einstein的事情发生?笔者认为还是有的。我们知道,1932年的Nobel物理奖暂时空缺,1933年同时宣布了两年(19321933年)的各自的奖项,前者奖给了W. Heisenberg,后者由E. SchrodingerP. Dirac分享。可以说,瑞典皇家科学院充分考虑了自量子力学诞生以来物理学发展的总趋势,接受了绝大多数物理学家对创立量子力学的人员的肯定性评价,因而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无疑,这样的授奖是与Einstein的态度相悖的!”

         ——“更有甚者,Nobel物理学奖委员会在1934年的评选中做出了“空缺”(即不授奖)的决定。当时并没有世界性的战争,空缺的原因与政治无关,而是因为‘评选不出来’。……无论被提名与否,1934年把奖授给Einstein(为了相对论)是很好的机会,但是瑞典皇家科学院的物理学评委会却不这样做。这对Einstein无疑是一种打击。尽管委员会可能认为1921年的奖金授予也包含了对Einstein理论工作的表彰,Einstein本人或许并不这样看。而另一方面,评委会对Heisenberg的高度评价十分令人瞩目;委员会主席在19331210日发表的‘授奖辞’中又说:‘关于因果律,可以得到唯一结论是,物理定律所表示的是某种事件出现的几率’;这些做法和说法都是Einstein所不同意的,并对他构成了一种刺激。”

        这段奇文原封不动地载入了他的《超光速研究的理论与实验》(科学出版社,2005)一书中。

    对照他们的原话,就可以看出虚伪!

    你对Einstein不敬,别人当然对你不敬!

 

马青平那厮强词夺理不学无术

 

     我在文过饰非的马青平恼羞成怒又在糊弄人一文中评论马青平那厮说:在承认‘这些疏漏是我的错误’之后,他立即补上一句:‘爱因斯坦一方面把x对时间t的导数v设为常数,另一方面又把x的时间导数对时间再求导,给人们以他可以得出非零的x对时间t的二次导数的印象。这不是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又是什么呢?沈惠川教授为什么对同一段文章中分析的爱因斯坦的数学推导中的问题视而不见、只字不提呢?这根本不是一个真正学者应有的……态度,倒像是一个一听到别人批评自己的偶像就暴跳如雷的宗教狂热分子(fanatics)。’

        马青平所说的那个公式载于《爱因斯坦文集》(第二卷),范岱年等编译,商务印书馆,1977,第174页上;题目是‘关于相对性原理和由此得出的结论’。在文章一开头Einstein就说:‘把Newton方程从原来的坐标系变换到一个新的、相对于它作匀速平移运动的坐标系,那么Newton运动方程保持它原来的形式不变。’速度v就是在这里引入的;在后面讨论相对论时,一直沿用这个记号。由于坐标系作‘匀速平移运动’,因而坐标系的运动速度v当然是常数!而‘x对时间t的导数’和‘非零的x对时间t的二次导数’则是质点在坐标系中的速度和加速度,这与坐标系的运动速度v完全是两码事!”

     如果是科大或清华、北大的学生,听了我以上的指点后,立即就明白是怎么回事;科大或北大的老师们,只要我一点题,也会马上知道关键之所在。马青平自称是博士,“为原国家科委在1992年公布的全国被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文章最多的四位学者之一”,非但听了以后不知道自己的错误在何处,反而在臭名昭著的“北京(反)相对论联谊会”网站上大放厥词说:

          “沈惠川教授认为‘完全是两码事’的坐标系速度和质点速度被相对论大师索末菲Sommerfield完全当成了一回事。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原因很简单,采用沈惠川教授闪烁其词却从未解释的力的定义后,相对论者必须对beta(=(1-v^2/c^2)^(-1/2))因子求导才能得到正确的‘纵’质量公式,不然的话,他们得到的‘纵’质量公式将是洛伦兹的横质量公式。以沈惠川教授的精湛学艺,我相信他还会对上述十分清楚的事实进行‘铿锵有力’的批驳,因此,我也就不在这多说什么了。我只想请‘学艺精,治学严’的沈惠川教授给‘连最起码的导数都不会算的’我讲解一下爱因斯坦在关于相对性原理和由此得出的结论的求导……‘学艺精,治学严’的沈惠川教授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的偶像爱因斯坦推导的运动质量公式是错误的,却想用J. Stachel书中的一个注来唬我们这些‘学艺不精,治学不严’的意见不同者。我在前面已经给出了相对论者喜欢的‘使得动量和能量守恒定律取最简单的形式’的力的定义方式。沈惠川教授,如果您反复闪烁其词的定义不是这个,把您知道的定义亮出来,然后代入爱因斯坦的推导中,看看您或爱因斯坦能不能推导出正确的运动质量公式。如果能推导出来,请贴到网上让大家见识见识。如果推导不出正确的运动质量公式,请大声说出来,让有点耳背,听不清楚的朋友们也能听得到。

         为了再次点明他的错误之所在,我在“让马青平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评论那厮

说:

     “在Lagrange力学中,Lagrangian里的速度v是用‘x对时间t的导数’来代替的。速度v是否可用‘x对时间t的导数’来代替,这涉及到运动学中和动力学中的独立变量问题。实际上,速度v用‘x对时间t的导数’来代替,是由狭义相对论中的速度相加公式和质点在运动参考系中相对静止的条件得到的。在动力学中,条件使然,可以代替;在运动学中,速度v就是速度v,‘x对时间t的导数’就是‘x对时间t的导数’,不能混淆!在Goldstein的《经典力学》(中文版,科学出版社,1986)第355页上讲得很清楚:‘到目前为止,(贝塔)仅被看作是由Lorentz变换相关联的两个惯性系统之间的相对速度(以c为单位)。在这里,它被用来表示惯性系统(实验室系)内观测到的质点速度。实际上,正如……曾经指出过的那样,这种用法与我们通过相对于质点处于瞬时静止的Lorentz系统来考虑的问题是一致的。(贝塔)既是观测者的系统和瞬时静止系统之间的相对速度,又是被观测到的质点的速度。’其中,‘到目前为止’指的是运动学;而‘在这里’指的就是动力学!Goldstein提醒大家注意,‘使用(贝塔)这一符号似乎会引起混淆’。

        马青平在这里正是混淆了两个惯性系统之间的相对速度v和惯性系统(实验室系)内观测到的质点速度‘x对时间t的导数’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将运动学公式当作动力学方程来处理了!他的那本‘书’中对相对论和Einstein的指责(包括对某些大学的教科书中相对论部分的指责),大部分都是建立在这种似是而非的认识之上的。马青平非但连瞬时静止参考系的相对运动速度与质点速度之间的区别分辨不清,而且连运动学与动力学之间的区别也搞不清,还自以为是、指手画脚大骂Einstein及其相对论,真是‘对基本逻辑规则缺乏起码的尊重’到了极点!”

        实际上,上面提到的“观测者的系统和瞬时静止系统之间的相对速度”与“被观测到的质点的速度”之间的问题,在经典力学中就有,根本不属于相对论中的问题。在以“Galilio相对性原理”的Newton力学中,“被观测到的质点的速度”就等于“观测者的系统和瞬时静止系统之间的相对速度”加上“运动参考系中相对速度”;在动力学中,当被观测到的质点在运动参考系中相对静止时,“观测者的系统和瞬时静止系统之间的相对速度”就是其绝对速度。这是起码的常识。“坐标系速度和质点速度被相对论大师索末菲Sommerfield完全当成了一回事”就因为Sommerfield在处理动力学问题!

        马青平如果不信,可以去问随便哪位物理学教师;剑桥的Hawking或者牛津的Penrose都可以!

        马青平这种数学和力学水平,连科大成教院最差的学生都不如,丢人啊!“再次表现了数学上极不认真的态度(如果不是数学上无知的话)”!“帽子从左手传到右手,再传回到左手,一只兔子就蹦出来了”!他还好意思到处卖弄自己是“博士”、“被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文章最多的四位学者之一”,还好意思站在这里指手画脚大骂Einstein和相对论,真是不知人间有“羞耻”二字!

       为了转移视线,他有时候东拉西扯说些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好象他缴了多少学费似的,非要别人理他!别人没有那么多时间与他胡搅蛮缠!光从他以上这两件低级错误中就可猜想到他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是个什么水平!自己不懂的事,自己去看书,不要自以为是!不要自以为了不起,没事找事骂Einstein!正因为他对Einstein不敬,才自取其辱!

        马青平那厮是强词夺理,不学无术!

        尔曹身与名俱裂,不废江河万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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