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安全,目前存在这么几个问题:
之一,过去十年煤炭工业成绩斐然,煤矿安全似乎已经不是个问题,非也。我国2000年至2011年,煤炭产量由11.1亿提高到35.3亿,提高217%;生产率由34吨/人提高到86吨/人,提高153%;煤矿死亡人数由5798人降低到1973人,下降66%。百万吨死亡率由5.77下降到0.564,下降90%。大概可以记忆为,2011年的产量、效率、死亡人数、白万吨死亡率分别是2000年的
3倍、2.5倍、1/3和1/10(中美对比见
中美2001-2011年11年煤炭工业指标、安全性对比)。其实煤矿安全和其他行业安全一样,安全问题依然是个问题。即便死一个人,也是问题,而且我们的安全、健康要求不会只停留在死亡上。而且上述统计中,没有包括职业病死亡人数。美国煤炭工业,上述四个指标,过去10年基本没有变化,我们发展下去,考虑主客观条件,会否有平台期?
之二,人们在谈论煤矿安全时间,习惯于使用煤矿的八大类事故(1顶板、2瓦斯、3机电、4运输、5放炮、6水灾、7火灾、8其他),似乎事故肯定是其中某个问题,如顶板问题或者瓦斯问题,于是就着力解决顶板、瓦斯问题,于是顶板或者瓦斯就成了万恶之源。我们需要的是深入、具体地分析出这八大类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事故触发者(物)到底需要什么才能预防事故。所以宏观地提八大类事故,对于预防的意义并不大。
之三,人们习惯于说结构调整,加大规模,减少小煤矿数量(2011年全国有煤矿约1.3万处);提高机械化水平、提高科技创新水平等等宏观问题。这些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压力自然不会使他们停滞不前的。
之四,煤矿按指标,只用百万吨死亡率、死亡人数等,已经跟不上世界潮流,也不利于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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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事故预防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