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能找到不少事故案例。由于科学发展等原因,不可能把事故的真实原因都弄清楚、写出来,这对事故预防肯定极为不利,对这种没办法的现象,出于现实,必须设身处地多方考虑,不能一味责备,除了理解还得理解。一种折中的办法就是,事故单位在制定预防措施、加强今后的管理时,措施可以具体一些,可以不和调查报告上的事故原因完全对应,以便于讨论、执行,使之更有实效。
另一个问题是,现在大家好像对事故致因理论不那么重视了,事故调查、分析、责任划分,似乎没有依赖现有的事故致因理论,也没人对现有的事故致因理论提出什么质疑、缺欠及改进等等,这应该是不正常的。事实上,现在的事故致因理论,缺欠还是不少的,不能满足事故分析的需要,需要质疑和讨论的。但是这个基础研究已经很少有人做了,不应该。
此外,事故的发生,可能涉及一批人和物,建议一个人一个人、一种物一种物地分析,分析到底,最终在间接原因上可以归为某种安全知识、意识、习惯的缺欠,在根本原因上可以归为某个管理程序、某个安全理念的认识上的欠缺,这时主要对应分析出来的间接、根本原因,缺什么补什么,具体的预防办法就出来了(对应直接原因制定的预防办法由于距离事故太近已经而已经不多),执行之,效果就出来了。所以依据事故致因理论分析事故的过程是最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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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事故预防效果的有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