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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manunite
To 24楼:所以反驳人家要用公约条例,和裁决所列出的论据,不能像记者一样拿出一张地图来,因为那不是公约的依据,也不是裁决的依据。你这里引的条例与裁决书引用的有出入,裁决书说构成经济专署区的第三条是有稳定人群,太平岛上只出现过驻军和采矿人,两者都不是稳定人群。你与裁决书引用的谁对,谁错我不清楚,所以你如要反驳,不仅要列出你理解的公约内容,也要裁决的论据。另外,裁决书写的很清楚,他们不仅仅是依据菲律宾的证据,他们咨询了多为专家。再说,你自己不提供证据,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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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manunite
博主回复(2016-7-14 12:52):太平岛附近常年有渔民捕鱼,太平岛有淡水,有植被,维持一定人群的长期生活是没有问题的。xxxxx要几位根本没有到过南海甚至连南海都不知道在哪的人士去裁决南海问题,是不是太滑稽了
博主回复(2016-7-14 12:44):瑙鲁环礁基本上也只有矿物开采人员,马累(马尔代夫)的淡水供应主要依靠人工海水淡化,这是不是也叫缺乏基本的、稳定的人类生活条件,磷矿石开采完毕以后,瑙鲁人准备整体移民澳大利亚
(我的评论不过是提醒博主,写批驳文章要有针对性,人家说什么,你批什么。人家在说经济专属区的法律问题,你却在论述地理学概念。所以建议你去掉那些经纬度数据,把你回复中的数据补充。)
博主回复(2016-7-14 12:41):海洋是陆地总面积的2.3倍,怎么不够分?
(基本算术,方圆200海里跟一小片荒岛是几倍关系?)
不管国际仲裁的结果怎样,日本都没有放弃对冲之鸟周边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声索,当然这样的做法也没什么不对。
(你觉得日本的态度没什么不对?仅仅提供个信息,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大多数国家是反对日本的做法的)。
中国官方只是主张南海诸岛的主权,对于海域一贯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如果你看了原文,原文化了整整一节论述这次的裁决为何不属于主权裁决,而是对岛礁属性的认定,比如裁决书之说太平岛不具备200海里经济专属区,但并不涉及它归中国还是菲律宾,换句话说,不管是中国还是菲律宾拥有太平岛,它都不享有200海里经济专属区。)
中国政府在南海的填海工程,可以为南海各国(包括菲律宾)的渔民、船员与石油工人提供后勤与安全服务的基地。
(中国政府何时成了国际活雷锋了?)
博主回复(2016-7-16 17:30):7.12仲裁结果出来以后,有一部分国人上窜下跳,甚至兴奋的不可理喻。这里面有部分人是爱美国、爱日本超过了爱自己的国家,但是问题是美国、日本爱你们吗?而且你们希望自己的子子孙孙生活在一个充满了墨西哥人或者菲律宾人(由于日本严重少子老龄化,未来几十不被中国人占领,也会被菲律宾等东南亚人)占领。左翼和右翼的持不同政见者,都在宣扬“中国外交失败论”,制造社会对政府的不满情绪,这也是非常幼稚的,但问题是中国失去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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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回复(2016-7-16 17:03):您为何如此执着的反对太平岛的专属经济区(虽然中国官方从来没有直接主张过这种权利)。太平岛有没有专属经济区和你我一分钱的直接利益都没有。
您和那几位仲裁员一样也是在肆意曲解公约,如果无人岛屿就没有专属经济区的话,俄罗斯、加拿大和挪威岂不是要炸开锅。幸好您说了不算。而且许多热带海洋国家也是有很多无人岛屿的。
《海洋法公约》不可能也不会被被少数人篡改和曲解。他们大胆和荒谬的裁决如果推广出去,将得到许多匪夷所思的结论。
海洋法公约关于岛屿制度是这么说的:
1.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
2.除第3款另有规定外,岛屿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应按照本公约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
3.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低潮高地”和“人造岛屿”,即使海洋法权威都会认为是极具争议性的概念,而7.12仲裁做出了“南沙无岛”这种极为大胆的结论,这不是无知狂妄就是别有用心。
从语义上和逻辑上理解,“能维持人类居住是说明岛屿具有”中的“能”是指的一种能力,具体来讲就是具有淡水资源和一定的食物生产能力,这两点太平岛都具备,郑和环礁内泄湖和周边海域也是物产丰富的渔场,毫无疑问太平岛的人类生存条件要好于日本主张专属经济区的独岛和钓鱼岛,更不用说基本上是两块礁石的冲之鸟岛。即使是刑事侦查,警方也要首先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作案时间,如果没有作案时间,怀疑就不成立,这一点并不用嫌疑人自辩。南海仲裁的五位仲裁人员,在海牙闭门造车、偏听偏信,对大量充分证明太平岛是岛的资料视而不见,其根源已经是司马昭之心。这也是中国不参与这场仲裁的根本原因之一。实际上,太平岛能不能维持一定数量人群的长期生存,南海的渔民更有发言权。与其在海牙联合国宫密谋于密室,不如亲临太平岛百闻不如一见。
“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并不一定要求有人居住,因为有人居住,更主要是因为社会原因,是不稳定的。比如鲁滨逊漂流到的那个荒岛,在鲁滨逊到达之前没有人,但是显然能维持人的居住和生存,但鲁滨逊走了有没人了。我们不能裁决鲁滨逊在岛上的时候就拥有大陆架,鲁滨逊不在的时候就没有了,这简直是把《海洋法公约》作为儿戏了。
还有加拿大北极地区,以及俄罗斯、挪威北冰洋上的那些无人岛,实际上这些只有北极熊生存的海岛本身并不可能出产食品,人和北极熊如果生存的话,只能依赖周边水域的海洋生物。不能说因为它们上面没人就没有大陆架,国际海洋法庭如果如此裁决的话,俄罗斯、加拿大、挪威估计立马就炸了。
还有,能维持人类居住和生存这其实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问题。对于现代人,如果不通过自然手段改造自然,估计在哪个岛屿上都生存不下去。但是人为改造的幅度到底多大,海洋法专家也莫衷一是,比如渚碧礁、永署礁、美济礁,以前是南有立锥之地的礁滩,但是填海以后形成了几平方千米的陆地,有淡水、有植被和各种基础设施,这到底是属于岛还是属于礁?我们认为就是岛,就像曹妃甸和洋山港一样。日本有意见,你也可以把冲之鸟填的像美济礁一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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