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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的具体情况需要调查幸存的消防员。初步估计灭火不当有加剧爆燃的作用,但不灭火,爆燃也要发生的,只是不会发生消防员的伤亡。
博主回复(2015-8-16 20:53):如果不往里冲,估计事后消防员特别是消防员的头会被舆论骂死。
大爆炸后第一现场荡然无存,一线灭火人员伤亡殆尽,所以重现着火点和燃爆过程只能依靠推测。但可以肯定,爆炸发生之前已经出动了100名以上的灭火人员,说明火势并不是那么容易控制,不去灭火,港口堆放的易燃易爆物迟早也要爆炸,只是时间早晚而已,当然那样不会有如此惨痛的人员伤亡。在遇难和重伤人员中大概有百分之九十都是一线的抢险人员。为了周围几公里以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防人员尽力了,虽然最终没有阻止大爆炸的发生,但他们在灭火岗位上战斗到生命最后时刻,他们无名,他们不朽。
因为电石和金属钠等可以遇水反映生成可燃气体,因此是正常储运过程中都会有防水的措施。
逄焕东老师通过分析冲击波的破坏力分析爆炸可能相当1000-1300吨TNT当量,在天津港的仓储物资中,具有这等威力的可能只有硝酸盐,成千上万吨的硝酸铵、硝酸钾等硝酸盐化肥。硝酸铵、硝酸钾都是高效化肥,而且是不会造成土壤酸化的生理中性肥料。特别是硝酸钾是我国重要的进口农资。我国农用钾肥需求大概1000万吨,自给率不足10%,进口钾肥中硝酸钾大概占一半。天津港也是我国重要的硝酸盐化肥进口口岸。硝酸盐和硝化物(如硝化纤维、三硝基甲苯)一直都是火炸药的主要成分。历史上由硝酸盐 引起的爆炸事件也为数不少。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爆炸事故(死亡超过600人,伤3000余人)的罪魁就是满满一船硝酸铵化肥。新中国最大的一起个人恐怖主义事件——石家庄靳如超爆炸案(炸死100余人)用的也是硝铵炸药。靳案最后好像是枪毙了4个人,包括私自制贩硝铵炸药的3 人。
靳案以后,国家对硝酸铵的管理由化肥升格为民爆品。但这看来还是不够的,储运硝酸盐化肥可能需要和炸药一样需要专门的防爆措施。港口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堆场不仅需要防火通道和 防火隔离带,可能还需要防爆(火)墙,烟雾、红外传感器和自动冲淋灭火系统。
虽然危化品转运码头的历史可能比周边小区悠久很多,我想出于金融地产利益,天津港可能会从此关闭东疆港区危化品码头,毕竟除了塘沽,渤海湾还有很多适合建港的海岸,特别是天津港北侧的唐山港第三港区和天津港南翼的黄骅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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