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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民女士/先生:
您好,(以下信息是ISIS自动群发;如果有打扰,请谅解)
经过同行评议和专家评审组讨论,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额度有限,您本年度所申报的项目未能获准资助,请您谅解.
现将您所申报项目的“同行评议意见”反馈给您, 其后的专家评审组意见“缺省值”为“不同意资助”。
(注:“同行评议意见”前的《学科动态》,供你参考 )
为了使科学基金评审工作更加客观、公正、透明,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我们把同行评议意见全文反馈,该意见仅供您参考。
关于你的项目的同行评议意见如下:
<1>
采用生态足迹分析方法评价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给水利工程生态环境效应分析提供了一个新视角,是近年来国内外发展的新方向。本申请书以南水北调为对象,从生态足迹分析方法、水利工程对生态足迹及生态承载力影响、南水北调生态足迹评价三个方面开展研究,选题比较新颖。申请书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且层次性强。申请书剖析了比较中肯的科学问题,制定了详细具体的研究方案,识别了可能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提出了可能的解决手段,保障了研究目标的实现。
但是申请书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
(1)如何将水生态系统价值量化(或者说转换为土地面积)直接影响研究的成败,申请书需要进一步思考明确。
(2)申请人及其团队基础比较薄弱,没有承担基金的经验,也没有SCI论文发表记录,可能影响研究任务的完成和目标的实现。希望申请人若获得资助,认真做好,为今后的基金申请打好基础。
综合上述,建议适当加强后可以资助。
<2>
1、项目拟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完善生态足迹计算方法,提出水利工程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量化评估模型,并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案例进行实证研究,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但项目申请者当前研究调研不足,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写作稍微杂乱,最近几年文献调研尤其不够。
2、研究内容过于空泛、不具体。研究内容讲述了每部分开展的意义,但没有明确提出每项研究内容具体要做什么事情。
3、项目申请人虽然有一定研究基础,但近年来参与申请项目相关研究成果比较少。项目研究团队相关专业人员较少,配备较弱。项目预期研究成果较少,经费预算与研究成果不相匹配。
4、建议项目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
<3>
生态足迹是近年生态环境影响研究和评价中较为热点的研究问题。本项目拟将生态足迹分析应用于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估,提出水利工程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的量化模型;并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案例进行实证研究。该研究在理论上可改进生态足迹已有算法,丰富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实证分析可能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优化调度与管理提供参考意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和关键科学问题较为具体,但总体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中有关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量化模型的总体设计和论述尚不够明晰,而这一部分是项目能否取得预期成果的关键。建议申请人加强和提高这一部分。
申请人和研究团队在本项目的前期研究积累方面稍弱。申请者所在依托单位有一定的科研氛围和软硬件条件。研究项目的经费预算合理可行。
综上,建议可资助本项目。
<4>
水电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一直是国内水生态环境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确实还没有一个被大家公认的评价标准或体系,申请人能将生态足迹评价方法引入水电工程生态环境效应的评价,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但本申请书最主要的问题是:水电工程所产生的一些列生态环境问题,如阻隔效应,生物多样性下降问题,泥沙淤泥问题,营养盐输移问题等如何转化成生态足迹所需的土地利用面积,申请者虽然提到了这个问题,但从申请书很难看出能有什么方法能解决这一问题。如研究内容第一部分生态足迹评价方法中,前两段应该是项目背景里面要交代的,属于问题的提出,第三段才是本项目要重点研究的,但没有展开,不确定申请者通过什么方法或思路来解决这一问题。
申请者如能解决这一问题,将会是本项目最大的创新点,因此,建议资助。
<5>
该申请以生态足迹方法为研究重点,旨在提出水利工程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量化评估模型,采用地球生态系统的标准面积这个指标对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案例进行实例研究。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在国内外均已有大量的研究成果,生态足迹的方法亦是其中一项评估工程生态影响时常用方法之一。该申请以此为题,其研究内容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申请选题有一定创新性,但针对性和可行性存在较多疑问,具体问题如下:
(1)题目选题过大,重点不够突出。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十分复杂和多样,目前采用多指标或多因子的评价方法,也正是因为很多影响难以定量化或归一化为统一指标,该申请以生态足迹为方法,并未阐述清楚该方法在解决这些问题上有何突出优势。且生态足迹的评价方法偏于宏观结论,而目前水利工程的影响评估更着重于宏观及微观结合,在评估流域或区域总体影响的同时,更要说明对具体环境因子或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生态足迹的方法在解决这类问题上缺乏优势。申请应以工程的某类具体影响为重点开展研究。
(2)申请的研究内容仍主要停留在叙述工程影响和方法的适用性上,具体要开展的研究工作阐述不清晰。申请以生态承载力和生态足迹相结合进行评价,但区域或流域的生态承载力本来就是一个较难准确评估的概念,该申请如何在解决该问题的基础上准确评估生态影响,应进一步阐述。
(3)申请针对南水北调,研究方法中涉及了大量的工程、水文、水质、陆生、水生等各类基础数据,申请中并未对如何获取这些数据给出明确方法,增加了研究工作开展的不确定性。申请团队在生态足迹的相关研究有一定积累,但在南水北调研究区的积累较为薄弱。且申请预算的经费对解决南水北调这类超大型工程,开展整个工程影响区的现场调查、采样监测显然是不够的,经费与研究区的选取并不匹配。
综合来看,鉴于上述意见,不建议该申请作为面上项目资助。
专家评审组意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五处
联系电子邮件地址:liwh@mail.nsfc.gov.cn
(ISIS584763SN:5238126)
首先感谢评审专家在百忙中审看了我的申请书,并肯定了题目的创新性、研究意义以及基本的研究方法。
认赌服输,评审专家的批评我都认同。但自然基金申请是探索性研究,不是工程设计书、实验方案或者结题报告,更不是论功行赏,排排坐吃果果。
(1)“研究基础(硬件、软件)较弱”?
我现在在一个地方二本院校,十年前还是大专,就是教育部所说的要发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600所高校之一,研究基础怎么可能强大,如果基础和平台很好,我干嘛申请基金支持呢?实际上,我对基于生态足迹的水利工程生态评价探讨,还是从上硕士的时候开始的,是国内最早开展这方面研究的几个独立小组之一,但是近几年把这个方向基本搁置了。虽然论文较弱,特别是没有SCI,但是相关研究论文发过一篇《水利学报》,一篇《水力发电学报》。但从另一方面说,前期成果较少,更说明这个题目更有较大的潜力可挖,任何题目都有做完的时候,任何人都可能江郎才尽,在1905年的奇迹之前,阿尔伯特.爱因斯坦默默无闻是一个业余物理学家,但做出广义相对论以后,爱因斯坦的后半生再无大的突破,从最终而言,是应该资助青年爱因斯坦,还是中年(或老年)爱因斯坦?当然,在1905年之前爱因斯坦申请“相对论研究”的青年资金,不仅在中国,即使在德国也不能获得批准,当然真正的天才是可以不依附任何力量,一个人对抗全世界。
(2)“最近几年文献调研尤其不够”?
不是不够,而是引用的早期文献太多。记得早年旁听一位在职博士师兄(实际上不敢和人家称兄道弟)的毕业答辩时候,一位农业水土工程领域中的老前辈批评说文献检索不到位,主要是第二手的文献,忽略了第一手的原始文献。实际上新的、流行的不一定是好的,与略显浮躁的近期论文相比,早期的具有开拓性质的论文可能更加珍贵,查文献的时候我们也不能数典忘祖。
(3)“具体要研究工作阐述不清晰”?
如果具体怎么做我都清楚了,那么项目就要做出了,那么就不是基金申请,而是结题验收报告了。实际上,今年初,我在参与一位朋友的申请书时候就说他的标书,符合基金申请的模板,问题清晰且可解。但问题清晰、可解是工程问题的一般特征,比如说修30米级的水坝,但是对300米的水坝,施工过程中还是会遇到许多始料未及的问题。自然基金是创新性研究,创新性研究关键理论和方法的创新,而不仅仅是移植式创新,换一换实验材料。既然是方法创新,在做完之前不可能把所有的方方面面都想清楚,即使想清楚,在实施过程中也总会有各种意外。陈景润在证明哥德巴赫猜想之初,也不一定非常明确他要用什么研究方法。实际上,我申请书中也提出,可以从三个方面评价环境影响的生态足迹,第一是吸收污染物的自然植被面积(如碳足迹),第二环境影响对生态系统生产力的作用(如阻碍作用和营养盐类浓度变化造成捕鱼量的下降),第三是补偿措施的生态足迹。至于如何与南水北调工程结合,合理确定具体的评价模型和参数是本研究的核心内容,而且即使做出来了也还要经过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只有那种移植式的创新,才能有细化的实验方案,通过**实验,得到**结论,再结合**,证明**,如果**,则**成立,反之,则**成立。如果我的研究方案深化到这一步,则申请项目就基本完成了,剩下的就是收集资料的力气活了,就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了,创新性何在?
(4)“经费与研究区的选取并不匹配”?
实际上为什么选择南水北调中线作为研究对象,首先这样的研究才有意义。其次,作为天字号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局、长委、黄委、水规总院等部门对工程环境影响有大量的监测与评估数据,足以为研究提供大量的基础数据,而不是凡事都要事必躬亲,我在标书里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而且即使《中国植被》、《中国土壤》这样的鸿篇巨制,也都大量引用第二首资料,如果凡事都要老先生们亲自调查、采样,这样大部头的书肯定写不出来了。马儿不吃草,又可以快快跑,居然有错。况且资金不足不能否认项目本身的意义和方法的可行性,即使真的经费不足,如果研究真有意义,基金委应该增加支持额度才对。
若想成功,必先自宫;即使自宫,未必成功;若不自宫,也能成功;下面我要着重批判评审意见5;不是因为他的差评对我的申请几乎是致命性的,而是他任为“申请应以工程的某类具体影响为重点开展研究”,这几乎是扯淡。
对于工程某类具体影响(生境因子)的研究已经够多了,但是对于大型工程的综合环境影响,目前仍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鸡同鸭讲,口水满地。因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立足微观,走向宏观。
坦率的讲,我的项目申请书的目的就是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辩护,现在对于国家主导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污蔑和不实之词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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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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