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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不能真实反映持有住房成本,兼论对存量房征房产税不可行

已有 3078 次阅读 2013-10-20 19:00 |个人分类:经济时评|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成本, 房产税, 市场价格

由于存在大量的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改房、拆迁房、福利房,因此,市场价格并不可能真实的反映居民持有住房的成本。

在我所在的小城,大多数家庭都有两套房,甚至第三套房。由于房价上涨幅度比租金要快,所以即使超低的租售比也不可能将存量房大量挤入市场变现,因为大体上08年以前的存量房目前还可以获得足够的租金收益。

中国房价成本中已经包括了土地成本,而只要没有交易,房地产溢价就没有变现,如果按原价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实际上也是重复征收。而且按市价坐拥几百万资产的人,流动性(吃穿用度的钱)可能还不是很宽裕,对他们征收高额房产税,只会使他们无法承受拥有住宅的成本,只会使自住型购房者无家可归。而且必然会造成租金水平进一步提高,以趋近均衡的租售比。同时,对于大多数购房者,并没有完全产权,房子还抵押给银行呢,这房产税向谁收?对一件并不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缴纳财产税简直是匪夷所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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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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