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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省环保部门对沿线地区进行一次农业生态环境普查,对于土壤和灌溉水源中的铅、镉、汞、砷等有害物超标的地块(地段),应限制其食用作物种植和养殖业的发展,可改种棉、麻、花卉、蚕桑、苗木等非食用作物或改作工业、道路、建筑等用地。对于水土环境质量良好的地段,可辟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创设绿色食品品牌,颁发绿色食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来源证书,并通过广告、招商、组织农区旅游等形式对外大力宣传其绿色生态环境,提高绿色食品品牌的知名度。
(摘自《皖中绿色经济带发展研究》总报告,2000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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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5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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