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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响马

已有 3495 次阅读 2020-8-16 15:34 |个人分类:生活感悟|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文革响马

 

在那文革乱世,连抢劫都是那样的不专业。悲哀!

 

我家姊妹七人,大妹行三。由于自八岁多起到出嫁一直主持家家庭财务,是我们家承前启后的重要人物。在父亲逃难的一年多,她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

大约是67年十月的一天,因担心受到监视,母亲及两个大孩子不敢出门,送“给养”的任务只好让13岁的大妹承担。好在东西不多,老家的路她熟,所带的东西(棉衣棉裤,以及一套秋衣裤等)不重。此外就是三十元钱及70斤粮票,这些已经缝在了父亲的棉裤里面了。不为人知的是为方便起见她将她自己的小金库(买菜的结余)也带上了。

为避免跟踪,大妹提前一天将所带的东西寄存到她同学家中, 为节省路费,她买的是到江口的码头的船票(省2毛钱,但需要步行20里旱路)。那天,她一点钟上船,半夜四点钟到江口码头。月亮未下山,所以天不是很黑,她磨磨蹭蹭地上到岸上,犹豫多时方才走上江堤上的土路,由江口向马家店方向走去。

走了大约两个电线杆子不到(仅临近码头的一段路有路灯),她发现有一个人尾随。她害怕极了,于是向前紧走几步,并停在一个有路灯的电杆旁边。

不久,那个尾随着她的人走到与她并行,并越过她向前走了大约二十余步。借助灯光她看清了那个人的大致状况。个子较高,头发很长,消瘦,身上的衣服比较整齐,但很脏,与当地农民的衣服在试样上不同。整体上看他是一个城里人。

正当大妹开始高兴的时候,那个人忽然转身,并慢慢地朝大妹走来。一边走,一边与大妹谈话。问她,什么地方人,这么早到什么地方去,一个人走路害怕不害怕?当时的人还未学会撒谎,于是大妹老实地回答,XX市人,到姑妈家去,给父亲送东西,那男子又问什么东西?大妹说,送衣服,那人又走近几步,摆弄了一下衣包,说,衣服给我。大妹吓住了,突然大声叫道,不行,衣包给你了,我爸爸过冬穿什么?那人手拉着包裹,犹豫了几秒钟松手放弃了。接着说道,走,我们一起走。我大妹大声说,不行,不能一起走!边说,便退到电线杆边,靠着电杆蹲在地上。看到大妹拒绝,那人再次提出,把钱给我。大妹说,没有钱;那人说,你不是给你父亲送钱去的么?大妹说:不送钱;那人说,那你父亲吃什么?大妹说:有亲戚供给他饭吃!那人蹲下身子,拉着大妹的袖子想把她拉起来,大妹靠着电杆蹲着坚决不起身。拉了两下,那人也放弃了,于是提出最后的要求:将你今天回去的盘缠给我,回去的钱可以找你姑妈要;大妹说:姑妈从来不给我们钱,他们家的钱也是十分尶难辛苦的;那人突然提高声调大声说:不行,盘缠钱一定要给我;说着,再次尊下了身子。此时的大妹万般无奈,感觉该是舍一点钱的时候了。她灵机一动,拿出了自己的小金库,一个用灰面口袋布自己缝制的小袋子,赌气地仍在离她大约四、五步远的地上,大声叫道:就这,都给你;那人没有啃声,回身在地上捡起小布袋,稍退两步,掏出布袋内的零散钞票仔细清点。钱不多,除两个一块的外,全部是几分,几角的零钱,粮票有二斤多,也大多是一两二两的零票。清理完毕,他问大妹,回XX的船票多少钱?大妹说,六角;那人取出几张钞票,犹豫了一下,又加了几张,同时取了二两粮票(一共是一块钱,可能考虑大妹吃饭),弯腰塞到大妹的手里。那人向远离码头的方向走了几步,又折回头,走到大妹面前,自口袋(还拿在手上)中又数出几毛钱(六毛)递给大妹说:天黑,走夜路不安全,先在栈房中歇歇,天亮了再走。说罢起身,朝着远离码头的方向,蹒跚着向远处走去。

直到看不清他的身影,大妹才起身,返回到码头附近,在唯一的一家旅社中号了一个铺位,抱着父亲的衣服包,抖抖索索地蹲在铺上挨到天亮,然后沿堤走大约12里路将衣服送到父亲躲藏的姑妈家,吃了一点泡饭(饭点过了),再沿相同的道路回到江口。买了一张回程船票(六毛钱)回家了。

第二年的仲春,田里的棉花已有小半人高。老家传来消息说甘家河附近的棉田里死了一个人。这个人个子较高,黑黑瘦瘦,大热天还穿着中山装。公安确定不是当地人,极可能是去年夏天跑出去的保皇派!最艰苦的冬天都挨过了,结果……,还是死了(可能是病死的)……。

痛定思痛,这次响马行动的教训首先是我们根本不应该让大妹做这么危险的旅行;其次我们应该教导她不能在黑夜独自在危险的乡间小道上行路(就像响马对大妹的教导一样)。尽管响马不是亡命之徒,可我们的一切行为绝对不应该建立在对方良善的基础上。对于响马,很显然他不是专业人士,又背着很重的良心桎梏。假如不将那一块多钱退还给大妹,在当时的消费条件下他至少可以生存两天以上(肉丝面每碗仅一毛四)。我们带去的三十元钱是父亲三个月的伙食费,省着点用,应该够那响马花费两个月。……可惜了,呆子。

事后,大妹将事情的详细经过告诉了我和她的姊妹们。随后四年,父亲从流浪汉经过囚犯、劳教人员、五七干校学员,并再度回到管理者(革委会副主任)岗位。有关响马事件始终未见父母提及。父亲三结合前后,补发了当初扣发的18个月工资。在家庭经济依然匮乏的情况下,他们单单给大妹做了一件蓝底白花的棉袄,并参照小金库钱的数目(8元钱和二斤多粮票)将丢失的钱全数返还给了大妹。

十多年后,姊妹们都成年了,在一次偶然的家庭聚会上开始翻起了旧账,三妹气愤地说:“这不公平,丢失的钱是她克扣咱大家的伙食费,为什么就直接还给了她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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