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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没有摘帽机制?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已经在4月8号公布,360百科上有全文:https://baike.so.com/doc/29088875-30568618.html
第二条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者。
简单说吧,由于各种原因进行了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而结果呈阳性,但是没有症状,就戴上了“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这顶帽子。
接下去是按第七条,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如果满14天且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
接下去是第十一条: 对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第2周和第4周要到定点医院随访复诊,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
如果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第2周和第4周到定点医院随访复诊,健康状况正常,下面怎么办,管理规范没有说一个字。
当事人还算是无症状感染者吗?或者已经可以和健康人一样生活和工作?周围人群应该怎样对待当事人?这些重要问题,规范都没有答案。
其实,无症状感染者总数并不多,确诊后治愈出院的却有7万多人。他们什么时候能够重新融入社会,正常生活和工作,似乎至今无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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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0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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