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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陈桂华先生的博文(见附件),谈到“最近,地震局相关单位对《地震震级的规定》和《地震编目规范》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各位行使民主、科学权利和义务的时候,不要客气。”
俺就不客气啦。俺不仅对中国地震台网(CENC)测定的较大事件震级值“颇有微辞”,而且在有关论文和博文中提出过多次严厉的批评。期望以下建议对中国地震局政策法规司编制的有关规范修订,能起到有益的作用。
准确的地震目录参数,尤其是较大事件的震级参数,对震情判断、抗震救灾和科学研究,均有重要的意义,无需赘述。
我们期望什么样的地震震级呢?
不管对公众和科学研究,我们需要准确可靠的地震震级测定值,也就是与“地震实际释放能量对应的震级”尽可能接近的震级值。这是一个科学问题,与受众无关,即不管面向“公众信息、专业观测数据和科学研究”,越准确越好。
不管采用任何震级标度,尽可能准确是基本的要求。这样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这好比用尺子测量一个人的身高,如果其实际值为1.711122m,用“厘米尺”测量值为1.71m,用“毫米尺”测量值为1.711m。误差应在许可范围内。
如果说因技术问题达不到,应给出误差范围。
对较大事件震级值,CENC测定值往往与NEIC/ISC/EMSC等的测定值相差较大,也与诸多科研机构的反演值相差较大,值得总结与反思。CENC应该总结下是仪器的问题、数据处理的问题还是专业人士的水平问题?
举个例子,对去年鲁甸强震,其他台网(表1)测定值大都在MW6.1-6.2级,而CENC测定值为MS6.6级(约为ML6.8级,与提供的另一标度参数ML6.3级也相差很大。注意不同震级标度要匹配哦,也就是自洽。)。从昭通地震区积累的能量判断,鲁甸地震震级不会超过MS6.1级。为啥CENC测定值“遥遥领先”呢?
再者,修订规程时,应注意不同震级标度的适用范围,如对地方性震级ML,不应超过ML7.0级。这些基本的东东必须搞清楚。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希望CENC测定的地震事件“快”和“准”,报的快可能不准,这没关系,可以在短时间内修订,这方面要向NEIC学习。例如,对2015-10-26日阿富汗地震,NEIC在第一时间发布的震级值为MW7.7,后迅速修订为MW7.5级;CENC迟迟不报,被网友批评为“震长”打瞌睡了,在千呼万唤下始出来,其测定值为MS7.8级;EMSC测定值和陈运泰院士课题组的反演值均为MW7.5级。大家都晓得,MS7.8级和MW7.5级对应的能量相差很大哦。
法规只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形式,震级测不准,制订的法规会就失去应有的意义。希望有关部门向NEIC取取经,找找问题的根源,不断提升监测技术水平乃是王道。
表1 不同地震台网测定的2014-08-03鲁甸强震震级参数
605131010, IDC 2014-08-03, 08:30:11.55,27.2133, 103.4527
IDC MS 6.1, Ms1 6.1, ms1mx , 6.0
BJI mB 6.1, ML 6.3, Ms,6.6, Ms76.6
NEIC M 6.1
USGS MWB 6.1, MWC6..2, MWW 6.2
SFS ML 6.1
CSEM MW 6.1
MOS mb 6.1, MS 6.2
GFZ mb 6.0
GCMT MW 6.2
附件:陈先生原文
期望看到怎样的地震震级
科学网上以及所谓的主流媒体和最广大网民,经常对发生的地震震级发布信息,颇有微辞。最近,地震局相关单位对《地震震级的规定》和《地震编目规范》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各位行使民主、科学权利和义务的时候,不要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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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ea.gov.cn/publish/dizhenj/465/539/20151022110457300536970/index.html
“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地震台网中心等单位负责修订的国家标准《地震震级的规定》(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编号20140230-Q-419),广东省地震局等单位负责起草的行业标准《地震编目规范》(中国地震局2012年立项计划,中震函〔2012〕185号),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研究审阅。如有修改意见及建议,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返回中国地震局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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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国标《地震震级的规定》中,修订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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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代替GB17740-1999与相比有以下变化:
——增加了地震体波、地震矩、地方性震级、面波震级、体波震级和矩震级,6 项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近震震级ML、短周期体波震级mb、宽频带体波震级mB(BB)、宽频带面波震级ΜS(BB)和矩
震级MW 的测定方法;
——修改了地震震级使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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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关于地震震级发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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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震级发布时,应从近震震级ML、短周期体波震级mb、宽频带面波震级ΜS(BB)和矩震级MW中,选
择一个震级发布,发布的震级用M表示。选择方法如下:
a) 对于ML <4.5 的地震,应选择近震震级ML 为发布的震级;
b) 对于ML ≥4.5 的地震,应选择宽频带面波震级ΜS(BB)为发布的震级;
c) 对于震源深度大于60 千米的地震,应选择短周期体波震级mb为发布的震级;
d) 对于能够测定矩震级MW 的地震,应首选矩震级MW 为发布的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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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当说到地震震级,需要厘清公众信息、专业观测数据和科学研究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常见的误区:
1、拿不同方法的震级比较;
就如同拿比较一个人,只能是基于相同的属性比较才有意义,不能拿一个人的手掌尺寸去和另外一个人的脚掌比。
2、拿公众发布信息与科学研究信息比较;
公众一般需要的是最通俗易懂的数据来满足对某个特定事物的认识,而科学研究是针对某个特定研究对象用特定方法进行描述。拿公众信息来作为科学研究基础、甚至因此对公众信息提出批判的科学工作者,可能是科学方法上不合格的表现。
3、观测数据与研究成果的比较;
观测数据是基于现有设施获取的数据,数据的表达可能是某种初级形式的成果。而研究成果是基于多种观测数据并进行特定科学目标和方法分析的结果。拿一个初级数据和研究成果进行简单比较,有如对比一道上桌的大菜和一盘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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