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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从我所科技与成果转化处发给科研人员的一封邮件得知,“近期参加与基金委领导的座谈,获悉2012年基金申请将有一些大的变化”,于是写了一篇博文[1]《关注2012年基金申请的重要变化》提前告知大家。今天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Portal0/default152.htm)上看到一则通告,确认2012年基金申请有重要变化。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2]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3. 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4. 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其它变化内容,请看参考[2]。
参考
[1] 秦四清,关注2012年基金申请的重要变化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575926&do=blog&id=515078
[2] 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361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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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6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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