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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Reid于1910年在分析旧金山地震时提出断层回跳理论后,关于地震与断层的关系得到很多学者的注意和研究[1]。美国、日本等位于板块边缘的国家以断层为中心对地震的成因、机理进行过多方面的研究。多年来中国学者或多或少也按此思路来研究中国的地震,发现以断层为中心的思想在分析中国地震在空间上的变迁、地震前兆的时空分布以及地震前后应力场的演化上遇到不少困难。
为解决此困难,中国的地震学家[2]提出了活动地块的概念。中国大陆晚新生代和现代构造变形以活动地块运动为主要特征,活动地块是被形成于晚新生代、晚第四纪(10-12万年)至现今强烈活动的构造带所分割和围限、具有相对统一运动方式的地质单元。活动地块边界构造活动强烈, 绝大多数强震都发生在其边界的活动构造带上。
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 中国大陆及其邻区的活动地块可作两级划分: I级为活动地块区, II级为活动地块。
中国大陆及邻区可以划分出6个I级活动地块区, 它们是:青藏、西域、南华、滇缅、华北和东北亚。还可以进一步划分出拉萨、羌塘、巴颜喀拉、柴达木、祁连、川滇、滇西、滇南、塔里木、天山、准噶尔、萨彦、阿尔泰、阿拉善、兴安一东蒙、东北、鄂尔多斯、燕山、华北平原、鲁东一黄海、华南、南海等活动地块。
除有学者进行活动地块的研究外,还有学者提出了地震区的概念。地震活动频繁而强烈的区域称为地震区。我国现有6个地震区,分别是天山地震区、青藏地震区、华北地震区、东北地震区、华南地震区及台湾地震区。
不管是活动地块或地震区的划分实际上都是定性的,缺乏严格的地质、物理与力学依据。
断层中心论的核心意义是强震的发生仅与单个特定的活动断层有关,这种认识是狭义的。实际上强震或巨震的发生与多个断层的相互作用有关。
活动地块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地质单元的几何和运动性质,依靠反映地面运动的GPS观测数据难以反映深部位移的实际变化,其划分具有人为性。尤其是活动地块的边界如何厘定,也是有待深化的问题。
基于孕震断层多锁固段脆性破裂理论[3],我们实现了中国及其边境地区地震区的定量划分,为科学地预测强震奠定了地质基础。研究表明,各地震区强震的孕育是完全独立的,无直接的关联性。
参考文献
[1]马瑾,从断层中心论向块体中心论转变——论活动块体在地震活动中的作用,地学前缘,Vol.6,No.4,363-369.
[2]张培震,邓起东,张国民等,中国大陆的强震活动与活动地块,中国科学D辑,2003(增刊),Vol.33,12-20。
[3] 秦四清,徐锡伟,胡 平等.孕震断层的多锁固段脆性破裂机制与地震预测新方法的探索.地球物理学报,2010, 53(4):10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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