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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院老李声称推翻了某一科学理论,隔壁老王宣布建立了某一学说(假说)或理论(为叙述方便,以下统称为理论),从而攻克了长期悬而未决的某一重大科学难题,他们亟想获得同行认可。然而,毕竟实现重大突破难度很大,大致上是“百年一遇”的事件,需要慎重对待。为此,同行需要仔细确认证据的强壮性,以防被忽悠。难怪卡尔·萨根说: “Extraordinary claims require extraordinary evidence (超乎寻常的论断需要超乎寻常的证据)。”
那么,什么是超乎寻常的证据呢?要合理解答此问题并非易事,需要从证据的分级开始,我将勉力为之。
1、弱证据:与待证事实几无关联性
一般认为,关联性与因果性不能划等号,即关联性差的,通常因果性也差;关联性强的,并非意味着因果性强,甚至根本不存在因果性。因此,如果证据与待证事实几无关联性,说明两者不大可能存在因果性,则这样的证据几乎没有可信性,可称之为弱证据。
例如,某学者基于大数据和AI算法,提出了滑坡预测模型,回溯性检验(证据)效果很好,但用于实战则无一命中,他问我问题出在哪儿。我说:“你建立的统计预测模型,仅反映了滑坡发生时间与诸因素(尤其是降雨)的关联性,因模型与滑坡机制无关,两者并无因果关系,虽然貌似证据很牛,但实则为弱证据。”
再如,卢双苓等(2015)以《中国震例》为主要参考资料,统计了中国大陆在1966~2002 年间,发生的1576 次M35.0级地震的宏观异常现象,其中动物习性异常58次、地光异常18次、地声异常17次和气象异常9次,分别占地震总数的3.68%、1.14%、1.08%和0.57%,表明这些宏观异常现象与地震的相关性很差,不能作为可靠的地震短临前兆。如果有人声称根据鹦鹉行为异常能预测地震,解决了地震预测难题,能信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2、一般证据:与待证事实有一定因果性
要论证证据与待证事实存在因果性,需以客观事物的演变机制为纽带。若研究不够深入,揭示的机制难以完备;此时,根据该机制与基于此发展的理论,预判的现象/信息与实际现象/信息(证据)不可能全部一致,能占半数以上就算烧高香啦。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证据与待证事实有一定因果性,但不够强壮,仍需深化研究。我们可把这样的证据可称之为一般证据。由于机制认识的不完备性会导致理论的科学性较弱,故诸多同行会质疑批评之。
例如,魏格纳基于陆块相互吻合、化石相似与物种相似三大证据提出大陆漂移说时,因未阐明陆块裂解与大陆漂移的动力源,遭到了诸多地质学家的批评乃至攻击。以后,虽有更多的证据支持大陆漂移说,且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板块构造理论,但因对动力源持有争议,目前尚有一些学者仍不信任板块构造理论。
3、强证据:能很好地回溯过去
在掌握机制的基础上,可建立理论。如果理论的解释力强(软证据),且据其和监测/观测数据,能很好地回溯事物演变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现象/信息(硬证据),则这样的软+硬证据合起来为强证据。不过,由于数据的获取与处理或有不确定性,同行仍可能心存疑虑。
4、极强证据(超乎寻常的证据):能可靠地预测未来
基于完全掌握的机制建立的理论,既能可靠地回溯过去也能前瞻性地预测未来(证据),且经得起可重复检验,这就是传说中超乎寻常的证据。有了这样的证据,不服不行呐。不服,还是科学人吗?
例如,根据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光线在通过强引力场附近时会发生弯曲。初期,没人相信这一预测;后来,通过多次的观测,确认果真如此,相对论才被广为接受,成为伟大的科学理论之一。
有人说科学是保守的,这得分情况而论。对弱证据和一般证据,学界理应保守,以维护科学的纯洁性;然而,对强证据和极强证据,尤其是后者,学界理应持开放鼓励的态度,以让“金子”早日放光为人类造福。
参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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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3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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