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斌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刘广斌 异国他乡一名小小教书匠 人生和生命迷宫里的默默寻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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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小事

已有 3385 次阅读 2007-11-27 19:02 |个人分类:文化闲说|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十一年了,这个故事一直萦回在我心里。岁月的更迭,并未使它从我的记忆里淡忘。相反每次回忆起时都愈加令我感慨。一位不知名的澳洲穷朋友,将澳大利亚人的形像作了画龙点睛般的演译,在我认识人生的路上树立了一座巍巍丰碑!

那一年我初到堪培拉读书。每日骑自行车往来于学校和宿舍之间。有一天清晨,我骑车正在疾走,突然从路旁冲出一条狗追着我吠。由于事出突然,而我从小又怕狗,慌乱中我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霎那间巨大的痛使我无法动弹,只好躺在地上挨着,等那巨痛减轻后再作区处。这时从路旁的平房里走出两个年轻男女。他们过来搀起我,扶起车子并问我伤到了哪里?我抬起剧痛刚刚减轻的胳膊一看,新夹克的整个袖子摔烂了,胳膊也血淋淋惨不忍赌。试着运动了几下发现只不过是一大片皮肤擦破了,无碍大局。车子也未见损坏。于是我谢别了两人继续往学校走。到了实验室,导师的夫人看到我的狼狈相便问发生了什么,我如实相告。她听后告诉我:在澳大利亚发生此类情况时,受害者有权向狗的主人索取赔偿。若狗的主人拒赔,受害人可向法庭提起诉讼。狗的主人准败无疑!

傍晚我又经过那座房子时找到了那两个年轻人,告诉他们我要索赔,否则我有权采取法律行动。他们告诉我这只狗不是他们的,是一个朋友临时寄养于此,他们将尽快告知这位朋友让他找我。留下地址后我离开了他们。

两天后的一个傍晚,我在宿舍里看书。忽然听到有人敲门,声音是那样的轻柔,节奏是那样的小心。这样敲门的肯定是一位纤纤淑女!我这样想着,起身开了们。令我诧异的是:来访者竟是一位魁梧的大汉,几乎高我一头,满脸络腮胡子,穿着朴实,神态谦恭。他问我:您是刘先生吗?我是!我答道。他连忙自我介绍并讲他就是那条惹了祸的狗的主人,特来道歉并商议如何赔偿。我请他进屋坐下并让他看了我的胳膊和破了的衣服。他看的时候一直站着,神态是那样的诚惶诚恐。一句一个 'I am very sorry"。末了他问:你要我如何赔偿?我告诉他:我胳膊的伤只是皮肤擦破而已,过两天就好了,你就赔我个衣服罢。我的衣服是在中国由家人买的,说实话,我不知道是多少钱。鼓了鼓勇气,我说:你给四十五澳元吧!小伙子连忙掏口袋点算他的现金。然后面有赧色的说:我现在有180元,但我今天必须交150元的房租,您看可否这样,我先给你30元,等过两天我再补上所欠的15元,好吗?没问题!我说。他站起身来告别,又一次道歉并说:我此次来是准备听你向我吼叫怒骂的。没想到你竟如此和蔼。欠您的十五澳元我一定尽快还清!无所谓啦!我答道。说实话,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我知道小伙子是真的没钱。那十五元他还不还真无所谓了。

两星期过去了,我早已把这事忘在了脑后。一天傍晚回到宿舍,我发现门下有物。打开房门看到一张折叠的纸,裹着14元钱。纸上写道:刘先生,谢谢您的耐心,我今天有了14元可以还你,所欠的一元改日奉上。难为这小伙子了!我心里着实赞了一句。心想他为了一块钱实在不值得再跑一趟了,但愿他忘掉了吧!然而数日后那裹着一块钱的短信再次出现在我的门下时,这个年轻人的形像,不,澳大利亚人的形像在我心中却蓦然而起,顶天立地!

此后每当我回国向朋友门介绍澳大利亚的风土民情时,我总忘不了讲这件事。我想这位年轻人必然是一个有所敬畏的人!当时他是怎么想的,我已无从查考。他敬畏甚么呢?是敬天畏神?是敬生命畏伤害?还是敬畏法律?我真后悔当时为甚么不和他多聊聊,或记下他的名字来也好日后联系。看来人还是懂敬畏好。人存敬畏之心,不敢伤天害理;世有敬畏之风,难出大奸巨恶!

这位年轻人在处理此事时,只是出于下意识。但他怎么也意识不到,在一个初来澳洲的人心里,澳大利亚人的形象经他那小心翼翼的手却垒砌成了一座丰丰满满的碑!甚么叫民风纯朴?甚么叫诚实守信?他用自已的作为给出了一个朴朴实实的注解。这位穷朋友的故事,也给我提了个醒:一个人的做为,常常在无形中代表了他所源出的那一群人。我是个好习惯不多,坏毛病不少的人。所以更得在日常为人处事中收敛着点儿。别把坏毛病到处表演,让我那一群人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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