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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癌生存”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是生存期延长。晚期癌症或手术、放化疗结束后出现转移、复发者,其生存期短者3个月,长者仅一年。若能及时服用中药,其生存期均可得到延长,短者2年,长者5-6年,甚至十余年或更长。第二是生存质量提高。晚期癌症,或癌症转移、复发者只要坚持正确的中医药治疗,多数情况下其种种不适,包括症状及体征均可得以改善,即使恶液质状况也可减轻。大多经中医药治疗三个月到半年后可体力恢复,饮食正常,生活不但能自理,并能户外锻炼,不经点明外人甚至无法相信其是癌症病人。第三是肿块依然存在。虽然手术但肿块无法切除,虽然经过放化疗,但肿块未完全消失,或转移灶明显,无法再进行手术、放化疗。而服中药数年,肿块变化不大,或缩小、或稍有增大,但生存期延长、生存质量提高。这也是“带癌生存”的最大特点。经中医药“零毒化疗”治疗后,本中心(上海民生中医肿瘤诊疗中心)已有数百例恶性肿瘤(包括肝癌、胃癌及胰腺癌等)患者,带癌生存超过了5年。其中,年龄最长的胰腺癌患者现已76岁,求治时60岁,依然健在。
目前,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已将提高肿瘤患者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时间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肿瘤疗效评价标准。因此,在临床上,经过规范治疗并经WHO疗效评定标准被确定为“部分缓解”或“稳定”的患者,如果4周后确认是“部分缓解”或“稳定”,则应该考虑实施“带癌生存”,给予中医和生物治疗,同时密切监视体内肿瘤的活动情况。一旦肿瘤进展,再及时进行二线治疗,争取再次缓解。相反,让这些“部分缓解”或“稳定”的患者反复接受不同方案的化疗,结果仍将会是“部分缓解”或“稳定”,而且造成了巨大的身体、精神和金钱损失。所以说经典的肿瘤治疗模式——战争模式——将肿瘤完全杀灭的概念,在强调整体医学的今天,已经凸显出明显的弊端。因为它往往造成了肿瘤的“过度治疗”,弊大于利。
科学研究表明:人体内蕴藏着的抗癌能力是巨大的,若被调动发挥得当,它的抗癌力将高出平时数十倍。更何况从内部调节人体的免疫平衡没有任何副作用。这样,我们就不必以牺牲正常细胞为代价来对癌细胞进行斩尽杀绝,让他们在体内“和平共处”,使癌症也变成像糖尿病、心脏病等一样的普通的慢性疾病。对中晚期癌症患者来说,对各种创伤性疗法的耐受性很差,再加上本身癌瘤生长较慢,与其杀癌不成,反受其害,甚至加速死亡,何不与癌“和平共处”、“带癌生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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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7-1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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