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情弄断一云江南雨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uyuexue623

博文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已有 17726 次阅读 2018-3-21 11:14 |个人分类:自然之旅|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1.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1)灭绝(Extinction)

狭义的灭绝是指当一个物种不再有活的个体存在于这个世界时,即被认为灭绝,如地球上曾经的第一大兽“恐龙”等。广义的灭绝还包括虽有一些个体幸存但已不能维持种群正常的世代更新。



(2)灭绝的种类:

①常规灭绝(Normal extinction):在整个生命史上,绝灭亦如种形成一样作为进化的正常过程,以一定的规模经常发生,表现在各不同分类类群中部分物种的替代,即新种产生和某些老种消失。



②集群灭绝(Mass extinction):在生命史上发生过的非正常的大规模的灭绝事件,在相对较短的地质时间内,一些高级分类类群整体全部消失,如恐龙。




③野外灭绝(Field extinction)

当一个物种仅有的个体仅在人类控制的条件下方能存活,如扬子鳄、麋鹿。


④生态灭绝(Ecological extinction)

当一个物种虽然存在,但数量减少到对同一群落中其它物种的影响可忽略不计的地步,如华南虎、大熊猫。



⑤局部灭绝(Regional extinction)

一个物种在一个地区已灭绝,但是在其它地区仍有分布的物种,如中国犀牛、台湾云豹、赛加羚羊、白臀叶猴。




⑥亚种灭绝(Subspecies extinction)

一个物种中的亚种或其以下分类的物种灭绝,如世界上的虎仅有一种,繁多的名目均是亚种及亚种以下的分类,巴厘虎于1937年灭绝、西亚虎于1980年灭绝、爪哇虎于1988年灭绝、新疆虎于1961年灭绝均属于亚种灭绝。



(3)易灭绝物种的特性:

(1)地理分布区狭窄的物种,如海岛;

(2)仅一个和少数几个种群的物种,如美洲西南部的斑鳉,一个种群只生活在一个池塘或湖泊中;

(3)种群规模小的物种,对随机事件和环境改变较脆弱;

(4)需较大生活空间的物种,如候鸟、洄游性鱼类;

(5)体型较大的物种;

(6)增长速率低的物种;

(7)不能有效扩散,难以穿越道路、农田和人为破坏的区域;

(8)很少遗传变异的物种,难以应付新的病害、捕食者和其它变化;

(9)需特殊生态位的物种,如湿地植物需要特殊而有规律的水位变化;

(10)以稳定生态环境为特征的物种,如珊瑚;

(11)长期或暂时群聚的物种;

(12)具有极高经济价值或实用价值而被人类猎取的物种。



2. 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的等级

(1)灭绝种(Extinct)(Ex)一个物种在野外已逾50年未发现。



(2)濒危种(Endangered)(E)生物类群(种或亚种)面临灭绝危险,如致危因素存在,就可能灭绝。



(3)易危种(Vulnerable)(V)如致危因素继续存在,很快就会成为濒危种。



(4)稀有种(Rare)(R)在全球范围内数量很少的类群,但目前尚不属于濒危种。




(5)未定种(Indeterminate)(I)无充分资料说明究竟属于上述那一类。



(6)欠了解(Insufficiently Known)(K)无研究资源或很少研究的种类。






3. TNC(世界自然保护协会)濒危生物归类系统:

(1) G1:全球极度危机的物种

在分布区有小于5次的出现记录,或少于1000个成熟的个体,如我国的大熊猫、东北虎。



(2) G2:全球危机的物种

在分布区有6-20次出现记录,或仅有1000-3000个成熟个体。



(3) G3:不常见但不危机的物种

分布区有21-100次出现记录,或3000-10000个个体。




(4) G4:较常见非濒危的物种

应做长远考虑。



(5) G5:在分布区具有高丰富度、无濒危危险的物种

也可能是稀有物种,如我国梵净山的银杉。




4. 中国动植物红皮书物种濒危等级:

中国动植物红皮书采纳的等级参考IUCN红皮书等级制定,彼此相关但不相等。已出版的中国植物红皮书第一卷中采用“濒危”(Endangers)、“稀有”(Rare)、“渐危”(Vulnerable)3个等级,即《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在IUCN评价的基础上采用了“野生灭绝”、“国内灭绝”、“濒危”、“稀有”、“易危”、“未定”等几个等级。


5. 地球上已发生的生物多样性丧失事件

地球上自从35亿年前出现生命以来,已有约5亿种生物存在,如今绝大多数已消逝。物种灭绝作为地球上生命进化史的一种自然现象,本是正常事件,如2.5亿年前的三叶虫、6500万年前的恐龙均已灰飞烟灭。



已发生的五次物种大灭绝事件:

第一次物种大灭绝发生在距今4.4亿年前的奥陶纪末,约有85%物种灭绝。

距今约3.65亿年前的泥盆纪末发生了第二次物种大灭绝,海洋生物遭重创。

发生在距今约2.5亿年前二叠纪末的第三次物种大灭绝,是地球史上最大最严重的一次,约96%的物种灭绝,其中90%的海洋生物和70%的陆地脊椎动物灭绝。

第四次发生在1.85亿年前,约80%的爬行动物灭绝。

第五次发生在6 500万年前的白垩纪,统治地球达1.6亿年的恐龙灭绝。



但自从人类进入工业社会,目空一切地参与大自然的事物以后,使整个绝灭时间表大大提前。地质时代物种灭绝速率极为缓慢,鸟类平均300年灭绝1种,兽类平均8000年灭绝1种。到1600-1700年,每10年灭绝1种动物;1850-1950年,鸟兽的平均灭绝速度为11种,即100多种动物灭绝,且这种灭绝还以加速度的趋势进行。1600年以来,记录在案的动物已有120种兽类和250种鸟类灭绝。


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报告显示:目前世界上每分钟有1种植物灭绝、每天有1种动物灭绝,这种远远高于自然的“本底灭绝”速率上千倍的局面是有关地球生命生存状况与质量的严峻警告!



渡渡鸟的故事:

渡渡鸟是一种重可达23公斤但不会飞的鸟,生活于毛里求斯。公元16世纪,带着来福枪和猎犬的欧洲人来到毛里求斯。不会飞、跑不快的渡渡鸟被枪打狗咬,鸟飞蛋打。1681年,最后一只渡渡鸟被人类杀死!



袋狼的故事:

袋狼是像狼的有袋类,背上有条纹,颌骨很有力。最后一只袋狼死于1936年,因而我们知道它们的确切模样。几万年来,它们是塔斯马尼亚岛的主要捕食动物。但是当英国人在这个澳大利亚岛屿定居后,他们为养羊而砍倒大片森林。袋狼捕食羊,牧场主就向它们开火。随着供它们栖居的荒野变小,袋狼便消失了。



斑驴的故事:

斑驴存活于大约20万年前至1883年。这种动物的小群体曾经很常见。但由于它与定居者的牛争吃青草,且它们的皮可利用,定居者就杀死这些动物。最后一只斑驴于1883年死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动物园中。





麋鹿的故事:

麋鹿因为它头脸像马、角像鹿、颈像骆驼、尾像驴,因此又称四不像。曾广布中国长江流域。后因人类长期过度捕杀而致其数量急剧下降。元朝时,为以供游猎,麋鹿被捕捉运到皇家猎苑内饲养。到19世纪时,仅剩北京南海子皇家猎苑内的一种群。在西方发现后不久被八国联军捕捉并从此在中国消失。



值得庆幸的是,英国的十一世贝福特公爵花重金收养了世界仅存的18头麋鹿,放养在他的乌邦寺庄园中。这是在中国大地上的人工环境中生活的最后一群麋鹿。在世界动物保护组织的协调下,英国政府决定无偿向中国提供种群,使麋鹿回归故乡。将1985年英国政府提供的22只麋鹿放养到原皇家猎苑,即北京大兴区南海子,并成立北京南海子麋鹿苑。将1986年英国政府提供的39只麋鹿放养于江苏大丰麋鹿国家自然保护区。




世界灭绝动物墓地墓志铭:

工业革命以来,以文明自诩却无限扩张为骄傲的人类,以使数百数千种动物因过度捕杀或丧失家园而灭绝,当地球上最后一只老虎在人工林中徒劳寻求配偶;当最后一只未留下后代的雄鹰从污浊不堪的天空坠向大地;当麋鹿最后一声哀鸣在干涸的沼泽上空回响......人类也就看到了自己未来的结局。那一长排多米诺的最后,现在还立着的最后一块碑石上面的确写的是人类。



善恶终将有报,当人为造成的物种灭绝的事件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纷纷倒下时,最为自然物种之一的我们也将面临灭顶之灾......



6. 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原因

(1) 自然因素:

自然进行的种内或种间竞争和生物演替等生物因素。

气候条件变化。

小行星撞击地球、火山大爆发、大地震和史前造山运动等自然因素。

(2) 人为因素:

人类对生物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利用。

生物栖息地的丧失和片断化。

生态环境污染。

环境条件变化。

农业、林业生物种类趋于单一化。

人类大量盲目引入外来生物物种。


“邪恶四因子”:

通过对大量的物种灭绝原因的分析,尤其是对岛屿物种灭绝的历史回顾,人类找出物种灭绝的主要动因,即“邪恶四因子”:

过度捕杀(至今已造成大部分物种灭绝)

动物栖息地的毁坏和割裂(这是将来最大的威胁)

引进物种(这对岛屿上的生物群尤其易伤害)

灭绝的连锁。



注:囿于个人水平之限,错误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此外,本博文图片和部分文字介绍均源于网络(仅用于学术传播等非商业行为)。特在此致谢!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565899-1104987.html

上一篇:岁月如沙 时光如风 人生如梦
下一篇:陌上花开-救荒野豌豆
收藏 IP: 112.4.253.*| 热度|

14 陈楷翰 尤明庆 徐令予 李颖业 宁利中 史晓雷 侯成亚 周浙昆 赫荣乔 杨正瓴 梁红斌 刘旭霞 张晓良 qinglianxue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4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2 13:5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