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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国家标准没有或者极少列出参考文献,相关条文宛如石头缝中蹦出的孙猴子,横空出世,甚至部分条文由于印刷等原因造成错误,读者也难以明白其真实原因,造成严重的后果。反观美国ACI规范,经常有几十页的参考文献,这样即有利于遵循学术规则,也有利于读者深入学习、掌握相关内容。前两天与部分专家们聊天,又一次聊到这个问题。一位专家提出(为了避免给该专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就不列出其大名了),在她所主编的一本规范,为了尊重原创人员,拟列出相关参考文献,但是被相关行政条文约束,没有能够列出。这种行政制度是否合理值得商榷。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在2014-05-26发布了“追求卓越科学”的公告,在公告中指出“目前,我国科学界浮躁现象比较严重,科学精神缺失,失范甚至不端行为屡有发生。”。如果代表国家、行业水准的规范、标准带头违背学术规则,又怎么能够要求普通作者尊重学术规则呢?另外这种落后的、过时的规章制度也与中央反复提倡“创新”的目标不一致,涉嫌阻碍“创新”。
是该向这种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说不了!
尊重学术规则是对每一个原创人员的保护,是对每一个真正知识分子的保护。目前国内标准,多数源自国外标准和学术研究成果,规范组专门立项研究的成果是有限的,按照学术规则,这更是要大量引用参考文献。国家标准中主要涉及到学术论文引用和专利两大类问题。关于学术论文的引用相对简单,尽可能引用原始文献和直接文献。对于专利技术的引用则要复杂许多,通常而言应该获得使用授权许可,其次要注明该专利的授权状况,否则涉嫌违背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当然也更加违背学术规则了。
目前受到不合理的干扰,在国家标准中暂时无法列出参考文献和相关专利技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个人认为可采取以下过渡性措施:
1.列出相关参考文献,作为规范的补充文档,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2.在合适的规范解释类书籍中列出相关文献,并在条件合适时放入正文。
3.通过各种方式,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尽快删除这种涉嫌违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和学术准则的规章制度。
4.可以尝试从涉及面较小的国家规范做起。
尊重学术规则从国家标准做起!
注:部分朋友参与了本文讨论,谢谢他们。同时为了避免给他们带去不必要的麻烦,就不公开这些专家的大名了。
学习了大家的回复,有些建议相当好,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也欢迎大家在合适的场合共同呼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些事情。
姚攀峰2016-02-03(局部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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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6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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