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广场舞”可以说是当今最火的词汇之一,虽然广场舞是老年人锻炼娱乐的一种不错的方式,但是广场舞扰民却令人深恶痛绝,尤其是各种高分贝音乐最饱受人诟病。近期以来,抛掷污物、高音喇叭、放狗、开枪等各种抗击广场舞的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到底广场舞源于何时何处呢?以下是转载,不知真假,但却不无道理。 转载:大妈广场舞源头考源头1:1940年代陕北“新秧歌运动”作为政府动员工具,是中国特色“广场舞”的起源
中国特色的广场舞并非现代社区的必然产物。因为大型公开集体舞蹈的参与者能从中获得了仪式感,并借此获得集体身份。所以在新中 国政府的眼中,各种“广场舞”不是娱乐和艺术,而是组织资源和动员工具。1940年代陕北的“新秧歌运动”就是中国特色“广场舞”的滥觞。1940年代的 陕北要对治下的社会组织进行彻底改造,通过乡村社会再组织化的过程,在民众中间建立全新的社会组织和网络,从而获取无与伦比的资源汲取能力。所以1942 年延安文艺座谈会后,1943年中共中央文委确立了戏曲运动“为战争,为生产及教育服务”的总方针。陕北政府为了使秧歌这种兼具舞蹈和戏剧的艺术形式为社 会再组织服务,发起了“新秧歌运动”,而且对民间旧的秧歌队等进行了改造。各种新编“秧歌剧”嵌入了大量符合新政权意识形态诉求的政治元素,而原有秧歌队 的“负责人均加以政治上的审查”并“派好的党员去担任政治领导”。秧歌这种“群歌竞作,弥日不绝”、“疾徐前却,颇以为戏”的乡间集会自发舞蹈,被变造成 政府用来形塑特定世界观的政治工具。
源头2:新中国初期,街道、广场上处处是官方组织的“秧歌舞”,渲染了“改朝换代”、“兴甲兵而制礼乐”的时代改变
1949年,中共夺取全中国。新型的“秧歌舞”对政府来说,除了动员工具以外,还加上了新朝鼎革的“兴甲兵而制礼乐”的意 义。自古中国改朝换代就要制礼作乐,以示区别于旧朝,“开出一片新天地”。在1940-1950年代,中国各种“改造”、“跃进”等社会运动,都要在新型 “秧歌舞”渲染的一片喜气吉祥气氛中进行。《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早期年代”一章记载:“对新政权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人们从亲身参加的种种新鲜事物中 所得到的迷惑不解的感受。……年轻人,特别是参加示威和游行的年轻人中,学会并且表演‘秧歌舞’成为时髦之举。”旁观了新朝定鼎的传统中国文人也捕捉到了 街道、广场上处处“秧歌舞”的含义。吴宓在日记中直言:“‘民之秉彝’……今之宣传者,则欲锄而去之,另以一套道理、一串事实、一样语调,强其受纳遵从。 愚者不解,黠者貌袭以为己利,多数人直不愿闻问,但仍以处世之机智,敷衍响应而已。异日中国之民心全变,并此简单质朴、勤劳和平之民亦不可得矣。”胡兰成 亦说:“从来民间起兵皆有歌舞,如四面楚歌,今之遍地秧歌舞,而且一代之兴,每改服色,其来历便是如此……”
源头3:“文革时代”的“忠字舞”不加掩饰地强制“革命群众”演出和观看,将中国特色“广场舞”的动员工具意义放到最大
中国特色“广场舞”的动员意义,在1960-1970年代的中国被放大到最大极限。“文革”时代的中国“革命群众”们在广 场上、大街上、操坪里乃至乡村的禾场上跳“忠字舞”,以表现他们对革命及其领袖的忠诚。“忠字舞”动作简单,就是在《大海航行靠舵手》等“红歌”的乐声 中,参与者齐刷刷做出一些挥拳头、掏心窝、指方向、朝角落里踢坏蛋的动作,无需特别舞蹈基本功和专门训练,易学易会。“忠字舞”是不加掩饰的强制群体演出 和张看的流动道具,每天“革命群众”必须跳,但“牛鬼蛇神”和“黑五类”不准跳。假如有一天,有人被禁止去跳“忠字舞”,就要作好被揪出来当“牛鬼蛇神” 的思想准备。亲历者的诗句描述了当时的场景:“左旋右转无已时,男女老少俱难辞。爹娘仆地儿孙赞,忠于领袖有何碍。曲终舞罢祝无疆,更有林总永健康。”
源头4:1980年代初解舞禁时,中国公共场所自发出现交际舞、“迪斯科”舞会,但被当作“精神污染”打压
诸如“交际舞”、“迪斯科”这种舞蹈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向是被当成“资产阶级颓废文化”而备受打压。在每一个这种国家,都曾 经有过一场关于舞蹈的攻防战:政府极力阻止,而民间舞者则转入地下乐此不疲。这种情形在中国尤甚。1980年代初,中国有限开放关于交际舞、“迪斯科”等 舞蹈的禁令。1980年春天,就有一群年轻人在圆明园公开跳迪斯科,其中很多是参加过“星星美展”、“四月影会”的年轻文化人。紧接而来的就是官方的“严 打”和“清除精神污染”运动。既然大型集体舞蹈在新中国政府的眼中是组织资源和动员工具,那就不会允许不被信任的人掌握这种资源。1980年6月和 1983年5月间,公安部、文化部先后两次下发《关于取缔营业性舞会和公共场所自发舞会的通知》,要求“公园、广场、饭馆、街巷等公共场所,禁止聚众跳交际舞”。《通知》中称:“有些人舞姿低级庸俗,丑态百出,伤风败俗。……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予以取缔。”
源头5:现在全中国风靡“大妈广场舞”,应归功于《全国文明城市数据指标细则》向地方政府给定的“体育文化活动”推广指标
现在饱受诟病的“大妈广场舞”,究其根源,就会发现其实也完全不是自发扩散的现象。2005年开始的创文创卫活动,以及北 京奥运会的全民健身活动,从国家行政层面为行政力量推动广场舞提供了土壤。在《全国文明城市数据指标细则》中,对群众体育的发展有明确的要求:“业余群众 文体活动团队数量每街道不少于15支;区级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次数每年不少于8次”。指标压力促使各地方政府将初现的“大妈广场舞”标定为适合推广的体育文 化活动。2008年,佳木斯的市民自编一套广场舞。2010年,黑龙江省体育局组织培训,向全省进行推广。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举办为期一周的佳木斯 快乐舞步健身操第一期全国培训班,来自全国30个省的60名学员参加培训。这开启了地方兴起舞种——国家级部门确认——以辅导班形式推广全国的新模式。同 时,辅导班也被各省级、市级单位采纳,源源不断地培育广场舞指导员。
源头6:“广场舞”是新世纪中国城镇中老年的新社交纽带,用来替代1990年代的“气功热”
1990年代中,老年人在街道、广场上的主要交际纽带是各种“气功”。所以“大妈广场舞”一直能从体育局获得支持,反映了政府 正在试图从不受信任的势力中尽可能夺走社会组织资源。与年轻人相比,中老年人不熟悉互联网,难以用新兴科技寻得更大公共空间。此时,各种“气功”又被禁 绝。他们有强烈的社交欲望,却只拥有数量有限的社交途径。城镇中老年社交纽带的稀缺,与其数量急剧增加形成对比,造成社区内的紧张。所以体育局提供的“广 场舞”这种成本低廉、灵活易学、集体参与的市民体育形式替代“气功”成为城镇中老年的新兴社交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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