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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句评语说起:
看到老师不好的做为,我就在校内上评价了下:
"有的老师素质差,表示无语呀! "
我妹妹给的评价是“ 不管他差不差,咱都不该在台面上说,咱们要有咱们的素质。”
我的回复给了两条:
“you are right! 这点你是对的,但是对与不正常的现象我们有发表不同看法的权利,特别是我们眼前有太多不正常现象的社会,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再有公众意识。”
”本身我们对老师那种尊重有些不正常,不知道这个是怎么灌输给我们,包括很多逻辑,教育几十年对我们的腐化确实厉害。权利和义务,权利是排在首位的,在宪法里也是这么写的。碰到很多事情的时候,首先要想到权利是不是得到体现和保护,再去讲义务。“
可能对于国内大部分学生想得与我妹妹想得那样,根本没有想这样的逻辑对不对,这就是我们教育的魅力所在,不教你怎么判断是非,而是去接受。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是不对的。老师自然就成了权威,包括各种长辈和领导。
不是意思不要尊重他们,几千年的传统还是有些道理在那里。但是这些道理的逻辑在那里,有木有想过?什么是真正的尊重?是一味的盲从?还是有理有节的尊重?当然是后者。在宪法里把权力放在义务的前面是理所当然,没有权利哪来的义务。
把在校内上的一些评论加进来,如下:
阴同学:不要抱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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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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