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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思考:何为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做正确的事”
按照博文《一点期待:政府科技管理先要“做正确的事”》所提供的思路延伸,政府科技管理应先从管理具体的项目、基地,个人、经费中等抽身而出,从“正确地事”转向“做正确的事”。什么是做正确的事,以下是几点思考:
(1)为满足上述第一点,科技管理部门要争取国家财政预算,改变资源配置方式。也就是以财政预算和资源配置为突破口,通过取消(而不是整合)现有的大部分计划类项目,来大力减少个人竞争性经费的预算。通过年度预算加大科研机构的投入,通过直接划经费拨到科研机构对科研人员进行稳定支持,然后不直接插手科研项目的立项、过程、评价等具体过程。
只有竞争到政府科研经费,科研人员才能做科研,不应成为我国科研特别是基础研究的常态。要让在科研机构中的多数科研人员不参与经费竞争,也具备搞科研的基础条件和稳定的薪酬,即能有尊严地做科研。这仿佛是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老路,实际上当前科研机构面对的开放流动竞争的国际环境,科技工作者会自己去应对国际国内同行的挑战,同行评议早已是科技界成熟的第三方评价。
同时,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要争取国家出台政策,鼓励和引导其他资金(例如来自私人捐赠的、来自企业的)资助现有的科研机构、科研人员,来弥补政府研发投入的不足。
(2)为满足上述第二点,对科研机构进行依法管理和绩效评估。国家科技管理的使命和定位要落在国家科研机构上。依据国家需要,政府要依法设立科研机构,法律规定这些机构建立的宗旨、使命、资金来源、任务、目标、人员管理、机构撤销等事项,政府也依据法律对这些机构进行绩效评估。
同时,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要协同教育管理等部门争取国家出台政策,鼓励非政府投资的科研机构和私立研究型大学的建立,为政府科研机构(包括研究型大学)树立一批数量可观的竞争对手,为完成国家使命准备一些候选的科研机构。所谓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科研市场上更要有多元化的科研机构。
(3)为满足上述第三点,要建立真正的专业管理机构即外包商,满足来自政府对重大项目的政治需求。可借鉴美国国防预研局(DARPA)的经验,政府建立几个专业管理机构。这几个专业机构的经费来源是政府拨款。专业机构的科研项目不直接来源于科研人员,不是现在这种自下而上申报后确定的选题指南,而是来自于部委级领导特殊的、长远的需求,是自上而下的来自官员。
这个机构的人员是雇员性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把领导的需求转化为前沿的科研项目,利用招标外包(包括众包)机制,寻找有潜力的研究者(大学的实验室、大公司研发中心或者小型科技公司)并划拨经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只需要把这几个专业管理机构管好,并向社会公开这几个专业管理机构主持项目的进展、业绩考评等。
(4)为满足上述第四点,政府科技管理要做深入细致的基础工作,找出科研活动的一般性规律,以实现保障上述三个“做正确的事”为目标,制定出普适的、具体的、能够执行的、在能够较长时间不需修改的、少而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并让科研人员能够理解、掌握和执行。
政府科技管理不能像这些年那样,过个五六年后就弄出一个决议,再配上一大堆孤零零的配套政策文件,或者被人束之高阁,或者让人无所适从。
总之,比不断重复地“正确地做事”更为重要的,是先做“正确的事”,比如,以政府立法和财政预算的方式对国立科研机构和基础研究进行稳定支持是第一位的,再辅助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竞争方式支持科学家的奇思妙想、以专业管理机构外包方式组织来自政府行政领导的科研项目,大力鼓励成立非政府的、私立的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鼓励社会捐资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的科研项目或者个人,下大力气出台真正让科研人员能较长时间能心无旁骛、心无杂念地进行科研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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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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