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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类社会的研究,很多人认为应该和研究生物界一样。
于是,有“适者生存”在人类社会中应用的研究,或者反过来,可以从人类社会中的很多现象说明“适者生存”的确处处存在。
现实中发达国家比较常见的做法是“用法治和管理的手段禁绝社会达尔文主义成为滥觞”。大家可能都知道古代斯巴达人会用酒精刺激新生儿,如果能挺住就养,如果不太经受得住这刺激,就直接扔到山谷里喂狼去。应该说,这一举动充分体现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具体行为。
古代人要和自然奋争,顾不上身体不够强壮的孩子,这可以理解,但是这样的做法在现代社会就不行了,据俺所知,如果你生下一个残疾婴儿,政府的做法是负责这个孩子未来的医疗和生活,希望能够避免时间一长,父母会厌弃孩子的结果发生。而如果出现孩子的非正常死亡现象,则一定是要追责的。
类似地,对于穷人,也会保障你基本的生活需求,而不会完全舍弃不理,这样做肯定会养起一批懒人,但是确实会避免社会达尔文主义在国家范围内越来越有市场。
对于非残疾的健全人而言,其实一次事件或事故就会改变你的种群属性,使得你加入残疾人的行列,所以,当我们这些非残疾的人用冷酷的心对着残疾人的时候,还应该想到某日自己也许就会加入这个行列,如此一想,还是“前怕”些吧。
说到对社会环境的适应,有的人会如鱼得水,游刃有余,这很正常,但是,在任何一个群体里也总会有人不适应这个社会,普林斯顿的幽灵纳什教授,多数时间都是社会的累赘,既申请不到研究经费,又不能讲课,不能给大学做贡献,甚至因为他身体上的问题,还可能对社会有害。那么,灭了他?让他自生自灭?还是给他以宽容的生存空间?由社会承担下这个累赘?是考验美国是不是现代国家的一个例证。
而在我国,有纳什先生的例子吗?如果有,我想我们也可以和美国比比谁更现代;而没有的话,也许下是我们的社会早已经把这类害群之马给“主动积极地淘汰”了。
社会达尔文主义,又称庸俗进化论,可能正在我国科学界大行其道呢,我觉得自己经常在科学网上看到类似的理论在宣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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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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