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被广大非教授们从不同层面欺负的事情,其实已经很多次了。
本来,法制社会,理论上不应该出现“我爸是李刚”或者药家鑫之类的事情,可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阳光也往往照不到某些阴暗的角落,所以,人们的安全感都很弱,这里说的人们当然也包括可怜的教授群体。
每次发生这类的突发事情,我们自可单独地就事论事,而法院则会让证据说话,围观诸位则都应该沿着主观唯心主义,凭心而论事件本身。
不过,从目前国家发展的现状来看,教授在教书育人方面需要向发达国家的发达大学的发达教授学习;而在当前的环境下,基于可能遭遇打架事件,此时则要虚心向“混混儿”学习,任何的强项(项:脖子)都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其实,混混儿们打架和挨打都有一套规范,从古至今一直都有,已经形成ISO的国际标准了,而因为教授们少有真打架的身体接触需求,所以大多都不知道存在这个规范,这里,我得向大家科普一下了。
混混儿先会拥有挨打的能力,然后才是打人。而挨打有挨打的严格规范。比如,一个混混儿如果要到饭店、赌场或者妓院(旧社会的,大家别误会)闹事,以获取保护费或者其他收益,往往不是采取黑社会的一般暴力手法,而是去挨打。
当然,混混儿就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而饭店、赌场和妓院都有后台的,说不定就会被打死,这么说,挨打能力那更是一定得具备的。
到得他要敲诈的地方,在门口一站,开始惹事,然后,人家的一批打手上场,此时的混混儿就要挑衅之后侧卧于地上,两手护住头和裆部,此时的要领是一定要堵住门口,形成必须挨打的阵势,否则,躺的位置不对,人家该干啥干啥,根本不理会你,你就会失了锐气,灰溜溜地撤走,结果在混混儿圈子里提起来很没面子。
挨打的时候,不能叫疼,否则也是没出息。当然,一般情况下,人家都不会打你到死,否则惹上人命官司对人家也不合算。而等你硬挺着挨了一顿打之后,被闹事的地方一看这小子挨打能力很强,说不定以后还来。往往会奉上挨打费若干,并隔三岔五地给钱给东西。
有些高级混混,做的事情是类似的,但是第一步往往会割下腿上的肉来示威,说实在的,自残的混混儿们也都还是挺可怜的。如果被闹事的地方看到这个行为,第一步往往会命令下属“给先生的伤口上药”,而上的所谓药是“盐”,混混儿们被上药之后,如果呲牙咧嘴或者大声喊疼,这次也算白来了,太丢人,都没有资格继续当混混儿,下场也会是灰溜溜地离开。那些优秀混混儿就会面不改色,谈笑风生,跟关云长刮骨疗毒似的。
看见没?做一个优秀的混混儿都是很困难的。
混混儿一般都是上门生事的,而教授一般情况下都是被动的,即便声称一下“我是教授”,其实自己可能也知道这话和“我是处长”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也所以,教授们真的应该学习一下混混儿们的挨打功,如果不想防卫打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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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奖马上要发完了,我们的新科院士也该全出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