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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科学网上的第1000篇博文,得弄个厉害的出来,哼哼】
??我对我的导师刘先生说,我们前段时间做应急管理的评价问题,解决了困扰全世界男人几千年的那个大难题。
??我话音刚落,在里屋正在炒菜的师母的笑声就出来了,然后,刘先生也笑了。
??是否有过这样一个难题?而我们是否真的解决了它呢?我需要再次出马进行详细阐述。
??这个问题,在应急管理评价中,我们称之为“可挽救性度量评价”,解决的是在应急管理中“应该先救谁”的大问题,可挽救性是我个人造的一个词,英文里因为没有这个词,我还另外造了两个英文单词:Salvability和Rescuability。
??这个问题分为几个层次,其中,最简易的形式就是那个千古难题:老婆和老娘先救谁?为什么?
??“为什么”是我另外加的,男人们被问的时候一般一旦回答错误,立刻就没了解释为什么的权利,全部被痛殴或者直接被佛山无影脚痛踹。而一旦回答正确,一般后面也跟的是“不可能,你一定在撒谎。”然后也被痛殴。因此,结果是一样的。可是,谁让咱是鼓捣科学的呢,这个“为什么”还是要问的,而且在本文中我要彻底回答好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的第1个层次。如果面对两个陌生人要抢救,而因为存在各种约束(如时间有限或资源有限),你只能救一个,那么,你选择哪个来救?
??如果我们把需要被救助者进行一个简单分类:容易被救的,难以被救的。那么,对于这个救援者来说,我的判断是:先就容易被救的。这是理性选择,同时,也是效益最大化的一个选择。
??问题的第2层次。如果两个人其中一个救助者认识,而另外一个不认识,那么会先去救谁?
??一般情况下,选择是简单的,如果是你,肯定会优先考虑救助你认识的那人,而陌生人则来得及时再第二个去救。
??但是,加一个条件,如果这个陌生人稍微努力就可以救起来,而且他身强力壮,可以帮助你捞你认识的那位,那么,你是否还是先救认识的呢?理性选择是先捞这个陌生的家伙,然后再去一起救认识的那位。
??不管有没有这个条件,背后的东西也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救助者的效益进行衡量,哪个方案更大就选择哪个。
??我们再看问题的第3个层次。如果我们面对的是两个都认识的人,比如爸爸妈妈这样的亲人,或者老婆孩子这样的近人,又应该怎么办?
??如果是爸爸妈妈这样的一样远近的亲戚,一般的选择是理性的,那就是谁容易被救就去救谁。可是如果是两个不一样标签的人呢?比如我曾经作答的那个老婆和老娘先救谁的问题,男人们应该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现在我们先放下,再来看下一个层次。
??第4层次的问题。军队里遇到一次战役后受伤的战友,怎么办?
??好像从罗马军团时代(不确切)就有这样的救助优先原则:谁的伤轻就先救谁。我们常在描述英雄的电影里看到这样的情形:别管我,先去救别人。这样的场景如果说是纯粹英雄倒小看了战士的理智。其实,因为战争不是一次就结束的,所以一个战役之后还会有别的战役,那么,怎么才能保持最好的战斗力呢?那自然是重伤员越来越少,而能投入战斗的越来越多才好。在资源(医疗)有限的情况下,保持最大限度战斗力的一个途径就是在伤员中使伤员尽可能多地投入下一轮战斗,当然,伤轻的应该具备更大的优先级。而这样的最终效益也是最好的。
??第5个层次的问题。不管在地震救援还是火灾救援中,一定要先保障救援者本身的安全,然后才会去救人。这好像太不舍己为人了吧?完全不符合我们以前所听来的故事中的哲理。
??上过飞机的也听最初的广播,也有这样的明确提示:如果您带着孩子,请先将自己的氧气面罩戴好,再去给孩子戴。
??为什么?出于母性,我们作为母亲不是应该孩子一切优先吗?怎么这里让先顾自己呢?
??原因也一样简单,如果你自己都照顾不好,一定也照顾不好孩子,而照顾好了自己再去照顾孩子,则你能够照顾好两个人;反之,则可能都照顾不好。
??而在某些西方国家,如果你命令自己的消防队员去踏入险地,则可能被指控二级谋杀罪,也就是明知危险故意杀人。我国的地震应急救援就是这样,可是,因为和之前宣扬的伦理不同,所以,始终不敢大声说出来。实际上,这样才能保障做到效益最大化,而不是最后两个人全部陷进去。套狼不成反舍孩子。
??再来看第6个层次的问题。
??前面几个层次我一直在强调好像对灾害中的稍微强者的一方先投入力量。
??可是,如果出现泰坦尼克这般的问题,为什么反而是先救弱者呢?让妇女儿童先上船?
??其实,虽然看上去形式不同,这个层次的问题和前面层次的问题并五本质不同。首先,男人在救生筏里占的地方会多于妇女和儿童,那么,如果一个救生筏能救30个妇女和儿童,很可能只能容纳28个大男人。
??另外一个角度,相对来说,男人在冷水中长时间存活的可能性应该高于妇女和儿童,那么,最后数人头,一定是先让妇女和儿童上船才能够保证被救的人数最多。
??看到了吧?先救强者并非是本质,最后来看总体救援效果才是本质。
??第7层次的问题。如果不是救助,而是丢弃的问题,现在正在由正常状态变成危险状态,存在必须先丢弃一个的困境,我们应该先丢弃谁?
??我以前还讲过一个故事:三个科学家(不同学科)做热气球去玩,突然急速下坠,需要扔掉一个,那么,贴了这三个不同标签的人,应该先扔哪个更合适?
??有个孩子的答案最好:先扔最胖的那个。
??列位看官,这就是本质啊,因为这样才能最高效率地解决下坠的问题,而讨论那个学科有用哪个学科没用,于本问题都无关。
??最后,我们再看看通过7个层次的分析,找到本质是什么了吗?应该找到了,那本质就是最终的效益对于救援者来说,要最大。
??这就是一切眼花缭乱的现象后最本质的东西。
??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地震中,先救青壮年和医护人员了吧?
??甚至,你理解为什么中国历史上屡次出现过的易子而食的悲惨局面了吧?因为只有这样,才会最理性地去安排资源,以获得最大效益,如果我们把人伦悲剧暂时放在活着这个目标之下的话。
??那么,再返回老婆和老娘先救谁的问题上来?
??还需要我继续解释答案是什么吗?应该不用了,最理性的做法是哪个最容易被救就去救哪个。而不顾这个原则硬去做另一个选择的人,感情是冲动的,最终的效果也会是最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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