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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游记】第一次在成都吃到枇杷

已有 4566 次阅读 2009-2-18 10:46 |个人分类:论游—走遍中国|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成都不断给我惊喜,这一次的惊喜之一则是我第一次吃到了枇杷。

??枇杷对于我并非是一个新概念,我在合肥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门口有一片林子,里面就有这样的提示:“不许偷摘枇杷!”我每次看到这个牌子就有点怯怯的,仿佛自己就是偷枇杷的贼似的。

??列宁在讽刺德国人进行革命的时候说过这么一个例子,就是大概德国革命者进攻市政府的时候,前面的草坪上立了一块牌子,写着“禁止践踏草坪”,于是,革命者们进攻的时候就都从人行道上前进,结果效果并不太好。列宁的看法大概是既然要革命,就要不顾之前的一切秩序,只要达到了目的,怎么办是次要的事情。

??我倒是觉得德国的革命者们确实有可爱的地方了,尽管确实显得迂腐。而我自己在屡次上火车不买票之后,看着这么一个牌子却心里打鼓,和德国革命者的迂腐有接近的地方,而就因为这样的迂腐,我就没有想到过去吃枇杷,于是,2005年我到了成都,我的朋友肖肖来看我的时候带给我一袋枇杷,我才第一次吃到了这个东西。

??后来从成都回北京,在机场等候的时候,发现很多人都在当场买一箱或两箱枇杷准备带回家,自己才意识到枇杷竟然是这么可爱的水果,而我以前却不知道。

??看着我剥枇杷的样子,肖肖很觉好笑,在我把她带来的枇杷吃了一半的时候她才忍不住给我纠正,应该这个吃法:先从枇杷无“把”的部位向着有“把”的根部撕枇杷的皮,全部剥皮之后再用大拇指的指甲将“把”挖掉,然后用手将整个枇杷掰成两半,核顺手扔掉,就可以将可食用的两瓣枇杷肉一股脑地扔到嘴里了,在这里,有长长指甲的大拇指的重要性是怎么低估都不过分的。后来和那个来自自贡的小姑娘陈靖一起逛武侯祠的时候,她还炫耀般地展示了自己因为久挖枇杷而留下颜色的长长的拇指。

??这应该是成都女子吃枇杷的标准吃法了,我吃枇杷也是撕其皮然后食其肉,但是,去核则是在食肉之后,所以,总有些枇杷肉被我放弃掉了,所以肖肖觉得我吃枇杷十分可笑也就在这里了,因为无法做到物尽其用,尤其在此物甚美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在成都美美地吃了这次枇杷之后,我非常虔诚又后悔地对肖肖说,当初我太应该在“不许偷摘枇杷!”牌子下理直气壮地摘下几个枇杷尝尝鲜了,这么肉感而甜蜜的东西,迟了18年才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是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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