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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接触阿加莎-克里斯蒂是在小学4年级左右,那时候我哥哥的三叔在北京当汽车兵,在某个可以探亲的时间段,带了他的未婚的妻子来,同时,为了利益最大化,也带了其他愿意前往的亲戚,我哥哥当时已经上高中了,趁此机会也跟了去。
其实,当兵的第二或第三年确实应该给与这样的机会,年青的姑娘如果能够跟随老兵的男友去此部队,何况又是伟大祖国的首都,也许这辈子就这一次,所以应该提倡。
事实证明,我哥哥的三叔直到现在,退伍都20多年了,再没有机会来北京,更不要说他的妻子了。那次北京之行就是永久的记忆。
我哥哥从北京回来后,带回来一块很香的彩色橡皮,让我珍藏良久,那就是当年一个一个山东地方的小孩对于北京的记忆。
除了这块橡皮之外,我哥哥还带回了一本书《大侦探十二奇案——赫拉克里斯的业绩》,是一个短篇小说集,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作者的小说印行数接近《圣经》,是驰名国际的伟大的侦探小说家。
当然,您知道我说的是谁,就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女士了。
所以,我5年级就从《大侦探十二奇案》看起,开始接触比利时侦探波罗先生,我时候昵称他为”破锣“先生。
5年级还看不懂这样的小说,尤其是充满了异域风格的小说,里面那些长长的外国名字就够让人难记的,就发现傅东华先生用中国式的人名风格翻译《飘》,真是合适得不得了。郝思嘉、白瑞德、卫媚兰也都栩栩如生,比什么“斯嘉丽-奥哈拉”、“瑞德、巴特勒”强多了。
我后来又看过多遍《大侦探十二奇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突然觉得看懂了,再上大学研究生,每年假期回家,我却都要复习一遍这本书,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一个情节在里面。
前周又在中关村图书大厦买下了5本阿加莎的书,其中一本《借镜杀人》是我看过的,而《犯罪团伙》和《褐衣男子》是我没有看过的,今天总算看完这两本书了。
《犯罪团伙》有些类似《大侦探十二奇案》,是个短篇集。主角是一对做过间谍颇有青春活力的夫妻:汤米和塔彭丝。里面的故事有一条主线,就是他们在警方的安排下承包了一家侦探事务所,随后,各种稀奇古怪的案子一个个找来,他们通通都搞定了。
其中的几个故事我是看过,不过,大多数没有看过,所以,还能看得津津有味。
阿加莎还有一本小说是写这两口子的,不过那个小说里两个人都快退休了。不知道她是不是这个主角系列的书就写了这两本?
《褐衣男子》则有点太乱,我看得有点糊涂,后来还以为自己的理解能力下降了呢,准备看完全本后再重头来一遍,结果,看到结尾后,认为这本书没有再看一遍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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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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