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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实验室安全常识
1.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物理实验指导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物理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2)每次实验课,指导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
(3)学生在进行电学方面实验时,能用安全电压(36V)代替的尽量用安全电压,不能替代时必须向学生说明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学生在进行带电实验时,尤其是使用220V电压进行实验时,一旦出现触电、断路、短路的情况,教师应采取正确的抢救方法和检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或连锁事故的发生。
(5)在进行力学等实验时,应注意使用的导轨、配重等物品的坠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在进行光学、热学实验时,若使用明火(蜡烛、酒精灯)时,实验完成后必须熄灭火源。
2.物理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仪器的性能。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2)做实验时,实验设备和电路按要求连接好后,经检查无误,方可进行实验。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
(3)若发生触电现象,首先切断电源,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
(4)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
(5)实验完毕要细心洗手。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门窗和水电,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3.涉及辐射防护的实验
对于实验室存在辐射安全的,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型放射源和非密封型放射性源)和射线装置等。涉辐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实验人员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学校应当落实辐射装置和放射源的采购、保管、使用、备案等管理措施,规范涉辐废弃物的处置。做好安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涉辐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及职业病体检。涉辐实验室管理和操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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