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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不上什么建议

已有 3031 次阅读 2013-12-1 13:08 |个人分类:教学资源|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谈不上什么建议

谈不上什么建议

20131129日教育部发出了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并特指“欢迎有关单位、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了响应这一倡议,我想谈几句不着边际的话。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248/201311/160218.html

中国有句民谚“孩子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句话的来历、来源已无从查考。从我的理解,这句话很重要的一层意义是强调父母对孩子早期教育重要性,也可以引深为父母对儿女教育负有重大责任。

医学家和教育家都研究过,从生理学角度讲,人类智力的发展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呈递减规律的,一个人的婴儿时期是他的智力发展的最快时期。人在7岁以前的6年中,可以获得一生中过半的智力。因而在这个时期,给婴儿提供相应的适宜的环境,将对他的一生的事业和才能的发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简单地说,早期教育是在孩子大脑发育最关键的时期,给孩子储存一生享用不尽的财富。

中国十几亿人口中,试问有多少家长给儿女从小进行系统的教育?有多少家长会给孩子正确的教育?广大农村和中小城市的家长给孩子教育投入了多少费用?家长给孩子起了什么榜样?等等。可能能够以身作则并给孩子进行系统正面的教育的家庭少之又少。

中国十几亿人口中,很多家庭只知道生孩子,不少家长不仅不能给孩子施以系统正面的教育,而且天天把自己的一些劣习让孩子耳语目染;在这种前提下,要求几个普普通通的教师在学校的有限时间和有限条件内就把他们的孩子教育成高尚的人才,这可能吗?而且,孩子在学校接受的许多正面教育经常被家长的反向一言一行就功亏一篑。

《征求意见稿》中“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这好像不同合情合理,也不够科学。

顺附上:1)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中、英、日、美四国小学生守则对比;3)美国十所著名大学2013-2014年度学费一览。

 

1:教育部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师德突出问题,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218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hide@moe.edu.cn

2、自动传真:010-66020522

3、信函邮寄: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师德建设处,邮编:1008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31129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体罚学生的;

()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也可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七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处分决定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布,但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除外。确定处分决定公布范围时,应当坚持有利于维护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八条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或者给予开除处分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撤销其教师资格。

  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第九条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条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外籍教师有第四条规定行为的,学校或者主管教育部门应当解除其聘任合同。

  第十二条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中、英、日、美四国小学生守则对比(来自网络)

一、中国小学生守则10条: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自然环境。

二、英国小学生守则10条:

1.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2.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

3.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4.小秘密要告诉妈妈。

5.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

6.不与陌生人说话。

7.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

8.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

9.不保守坏人的秘密。

10.坏人可以骗。

三、日本小学生守则7条:

1.不迟到;进校后不随便外出。

2.听到集合信号时,迅速在指定场所列队;进教室开门窗要轻;在走廊和楼梯上保持安静,靠右行。

3.上课铃一响即坐好,静等老师来;听课时姿势端正,不讲闲话,勤奋学习。

4.遇迟到、早退、因故未到等情况,必须向老师申明理由,有事事先请假。

5.严格遵守规定的放学时间,延长留校时间要经老师许可。

6.上学放学时走规定的路线,靠右行,不要绕道和买零食。

7.遇地震、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不惊慌,按老师指示迅速行动。

   四、美国小学生12条:

1.称呼老师职位或尊姓。

2.按时或稍提前到课堂。

3.提问时举手。

4.可以在你的座位上与老师讲话。

5.缺席时必须补上所缺的课业。向老师或同学请教。

6.如果因紧急事情离开学校,事先告诉你的老师并索取耽误的功课。

7.所有作业必须是你自己完成的。

8.考试不许作弊。

9.如果你听课有困难,可以约见老师寻求帮助,老师会高兴地帮你。

10.任何缺勤或迟到,需要出示家长的请假条。

11.唯一可以允许的缺勤理由是个人生病、家人亡故或宗教节日。其他原因呆在家里不上课都是违规。

12.当老师提问且没有指定某一学生回答时,知道答案的都应该举手回答。

 

3:美国十所著名大学2013-2014年度学费(来自网络)

1、普林斯顿大学(新泽西州)

20132014年学费和其他费用:40170美元

2、哈佛大学

2013年至2014年学费及其它费用:42292美元

3、耶鲁大学

2013年至2014年学费及费用:44000美元

4、哥伦比亚大学(纽约)

2013年至2014年学费及费用:49138美元

5、斯坦福大学

2013年至2014年学费及费用:43245美元

6、芝加哥大学

2013年至2014年学费及费用:46386美元

7、杜克大学

2013年至2014年学费及费用:45476美元

8、麻省理工大学

2013年至2014年学费及费用:434898美元

9、宾夕法尼亚大学

2013年至2014年学费及费用:45890美元

10、加州理工大学

2013年至2014年学费及费用:41538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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