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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帝“善史书”考

已有 5386 次阅读 2011-11-23 20:19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史称汉元帝“善史书”。所言“史书”谓何?人们对此有不同的认识。《汉书》颜师古注引“应邵曰”,以为系“周宣王太史史籀所作大篆”,而有清一代史学家多以为所谓“善史书”者,盖善于书写汉代通行之隶书。王先谦《汉书补注》引钱大昕考证,即力主此说。

    钱氏遍引两汉史籍,以为“盖史书者,令史所习之书,犹言隶书也。善史书者,谓能识字作隶书耳。岂皆尽通史籀十五篇乎?”钱氏又说:“诸所称善史书者,无过诸王后妃嫔侍之流,略知隶楷,已足成名。非真精通篆籀也。”清代学者淹博谨严如段玉裁也持此说。段氏在《说文解字注》中遍引两汉史籍,考其制度,说,“史书之必为隶书,向来注家释史书为大篆,其谬可知矣!”

    清人治学,向为近人叹服,然而《汉书》颜师古注对“善史书”的注解真如清儒所说为悠谬之言吗?事情似乎不那么简单。

    按《汉书·艺文志》说:“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书幡信也。”《艺文志》言,汉代“史”所当通习的书体有六,不止“周宣王太史史籀所作大篆”一种,更无论仅为当时通行之隶书!那么,上引《汉书·艺文志》所言是否可信呢?《说文解字·叙》中有所佐证。

    汉代著名文字学家许慎在其所著《说文解字·叙》说:“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汉兴,有草书。《尉律》:学僮十七已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书或不正,辄举劾之。今虽有《尉律》,不课;小学不修,莫达其说久矣。”

   《说文解字·叙》说,秦汉时,“书有八体”,又说:“今虽有《尉律》,不课;小学不修,莫达其说久矣。”《说文》所言书体之数与《汉书·艺文志》有差。其行文间似乎又显示,到许慎生活的时代,对“史”所当通习的书体已经不严格要求了。汉代的“史书”到底是“八体”还是“六体”,西汉时这个制度的执行情况如何?弄清这些问题,对汉元帝所善之“史书”为何至关紧要。

    据《张家山汉简·史律》载:

     “史、卜子年十七岁学。史、卜、祝学童学三岁,学佴将诣大史、大卜、大祝,郡史学童诣其守,皆会八月朔日试之。”

     “[试]史学童以十五篇,能风(讽)书五千字以上,乃得为史。有(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其八体课大史,大史诵课,取最一人以为其县令史,殿者勿以为史。三岁壹并课,取最一人以为尙书卒史。”

   《张家山汉简·史律》为《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的组成部分。张家山汉简的时代,有关资料说:《二年律令》同墓中《历谱》共存一处,《历谱》所记的最早年号为汉高祖五年、最后年代为吕后二年,因此《二年律令》的“二年”应为吕后二年。律令应是从汉高祖五年到吕后二年时施行的律令,其权威性无疑。

   《张家山汉简·史律》所载“史”当习之书体有八,与《说文解字·叙》相同,可证许慎所述西汉书体制度不误。那么,为什么《汉书·艺文志》说汉代的“史书”是“六体”呢?

    我们发现,《说文解字·叙》在上引文后,紧接着有如下叙述:“孝宣皇帝时,召通《仓颉》读者,张敞从受之。凉州刺史杜业、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皇帝时,征礼等百余人,令说文字未央廷中,以礼为小学元士。黄门侍郎杨雄采以作《训纂篇》。凡《仓颉》已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书所载,略存之矣。及亡新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自以为应制作,颇改定古文。时有六书: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四曰左书,即秦隶书。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

    读到这里,我们恍然大悟。原来,在西汉末年,对“史”所当课考的书体要求有所松懈。这一现象在汉元帝的父亲宣帝时即很严重,因而,朝庭开始进行纠正,到新莽时重新定为六体之制。

    应该指出,秦汉时期对“史”所当习字体的要求,并非故弄玄虚,而是有着现实的要求。隶书为通行字体,不必细说。篆书为正式文体,在各种庄严的场合要用它,可见于传世新莽诏版用字。另外,“摹印”与用于“书幡信”的“鸟虫书”等,亦各有不同的字体规定

   《张家山汉简·史律》规定,学童十七岁起,要学习三年,才能参加“史”的录用考试。录用后,又要学三年,才得参加国家考试,而“取最一人以爲尙书卒史。”这是因为字体繁多,习得不易。而“尚书卒史”要接触直至皇帝印玺这种严肃的工作,当然要各体并擅。其实,汉代字体的这种应用习俗的余绪甚至一直漫延到现在,在碑铭、印信用字等领域尚可见其踪迹。

    扬雄的《法言•吾子》中,有一段人们常引用的话:“或问:‘吾子少而好赋?’曰:‘ 然。童子雕虫篆刻。’俄而曰;‘壮夫不为也。’”按,“虫”指虫书,“刻”指刻符,各为一种字体。扬雄是文字学家,他将“雕虫”、“篆刻”等字体的书写与“赋”的创作相提并论,可见到西汉末年时,在一般人们的心目中,这两种书体已经带有深厚的艺术色彩了。

        经过以上考察,我们可以讨论汉元帝之“善史书”是怎么回事了。《汉书·元帝纪赞语》说:“臣外祖兄弟为元帝侍中,语臣曰:元帝多材艺,善史书。鼓琴瑟,吹洞箫,自度曲,被歌声,分刌节度,穷极幼眇。”在后世人眼中,汉元帝因昭君之出塞而往往被目为软弱的多情帝王。在近臣眼中,他竟是这样一位多艺的才俊。由此看来,汉元帝之“善史书”即长于多种艺术字体的书写就不难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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