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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网络消息。据新京报快讯。昨日(12月12日)自北京一中院北京市一中院发布关于审理罪犯减刑案件的公示。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段振豪获得2个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为由,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不超过7个月。2013年12月6日,我曾在科学网发表《吁请科学院保释段振豪》一文,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531888-747661.html这篇博文获50名网友推荐。点击8978次。这些数据从一个角度说明了公众对于此案的态度。
事件的发展说明,我们的呼吁对段氏一案毫无影响。四年后,由于段氏自己的表现,得以减刑。但仅7个月,太少了。13年,这么长的刑期,完全毁了作为科学家段氏,这是社会的重大损失。我为此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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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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