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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是保障社会持续稳定发展须臾不可少的重要动力。保持石油安全、稳定供给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战略石油储备作为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其主要作用是保持原油不间断供给,平抑石油价格,减少供给中断造成的经济损失。
当前,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基础设施正在逐步建成,石油储备量也随之快速增加。然而,如何科学地管理战略石油储备,石油储备的运作会对市场产生何种影响,石油储备能否在危机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些问题都与石油储备的运作和决策密切相关。
石油储备运作和决策的核心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储备管理的体制问题,石油储备的规模问题,石油储备的收储、释放和补仓问题,以及国际市场上石油储备的合作与博弈问题。本文仅就国际战略石油储备管理体制进行简要介绍。
战略石油储备模式主要包括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两种类型,采取何种储备模式应因地制宜,根据本国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储备模式。一些石油储备体系成熟的IEA 成员国为我国储备模式选择提供了经验。
战略石油储备构成示意图
美国
美国实行政府主导型的国家战略石油储备,石油储备体系分为两个层次:政府战略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政府储备和民间储备体系相对独立,企业储备完全市场化运作。美国的企业石油储备完全是市场行为,既没有法律规定企业储备石油的义务,政府也不干预企业的储备和投放活动,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和实力自主决定石油储备量和投放时机。政府主要通过公布石油供求信息来引导企业,免除石油进口关税和进口许可费等政策也起到鼓励企业增加石油储备的作用(张绍波,2012)。
德国
德国的石油储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政府战略储备、政府参与的企业储备联盟和企业储备。法律规定了政府和企业储备联盟的储备义务。政府战略储备由联邦财政支付,承担17天的储量。企业储备联盟是德国石油储备的主体,由大型炼油企业、石油进口公司、销售公司和使用石油发电厂组成,承担90天的储备义务。企业储备联盟根据联邦政府的指令投放石油,企业储备费用来自银行贷款和消费者交纳的储备税。另外,德国的法律还规定石油炼油厂要保持15天的储备,石油进口公司和使用石油的发电厂保持30天的储备量,政府不干预企业储备的投放,费用也由企业自己承担(石宝珩,2002)。
日本
日本的石油储备分为三个层次:国家石油储备、法定企业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20世纪50年代,日本的有关法律就规定了企业的石油储备义务。1974年日本加入IEA,建立了政府石油储备。政府建立石油专门账户,通过征收石油税筹集储备资金。根据日本《石油储备法》,一定规模以上的炼油厂、销售商和进口商都要按规定比例承担石油储备任务,企业向市场投放储备石油时要经过通产省批准。政府为法定企业储备提供低息贷款、加速折旧等政策。法律规定以外的企业商业性储备由企业自理(张魁中,2009)。
法国
法国是最早建立企业石油储备制度的国家,以法定企业储备为主。早在1925年,法国的《石油法》就规定,在发放进口原油、石油副产品的经营许可证时,要求经营者有前12个月经营量的储备能力。1993年实施的新《石油法》规定,每个石油经营者都要承担应急石油储备义务,并维持上一年原油和油品消费量26%的储量,相当于95天的储备量。法国石油储备专业委员会(CPSSP)代表政府负责制定储备政策和战略储备地区分布计划,向石油公司征收建立和维护石油储备的费用等,并代理一部分企业的石油储备任务。1998年,CPSSP管理和支配950万吨战略石油储备,占全国储备义务的58%。CPSSP并不具体运行和管理石油储备站点,而是委托石油公司和安全储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作管理(张新安和刘伟,2002)。
四国战略石油储备比较
我们通过分析发达国家建设石油储备的历史经验,展开对比研究,选取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等国作为重点研究对象。这四个国家都是世界主要石油消费国和进口国,其石油进口依赖度都较高,历史上都曾遭受过石油危机带来的巨大冲击。因此,四国均将战略石油储备作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上述四国的战略石油储备情况进行总结比较如下表所示。
表 各国的战略石油储备比较
美国 | 日本 | 德国 | 法国 | |
储备模式 | 政府储备 资源储备 商业储备 | 政府储备 义务储备 商业储备 | 政府储备 商业储备 联盟储备 | 政府储备 机构储备 商业储备 |
动用机制 | 全面动用 有限动用 测试性动用 | 抑制石油需求 动用民间储备 动用政府储备 | 发布紧急投入法令 确定投放时间及数量 | 抑制需求 动用储备 |
资金来源 | 政府财政 | 石油公团 民间石油公司 | 银行贷款 会员交纳的会费 | 政府财政 专门机构 石油生产经营者 |
储备方式 | 盐矿洞穴 | 地面储备 半地下储备 地下洞穴储备 海上储备等 | 地下盐洞 地面油罐 | 地下储油 盐丘储油 岩洞储油 |
储备油品 | 原油 | 原油 石油产品 石油气 | 原油 汽油 中间馏分油 | 成品油 原油 |
资料来源:王向青.2011. 基于系统动力学的我国战略石油储备的规模问题研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四国的战略石油储备的经验可以总结如下:
国家战略石油储备组织体系和法制体系完善;财政与金融支持体系由行政拨款、低息贷款、专项基金、石油税收、政府担保债券和非公开债券等组合而成;综合储备主体体系由政府、政府控制的公司和民间储备等组合而成;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加国际能源组织体系。
发达国家的石油储备布局总体上都体现了集中布局的形式,且与石化工业布局相吻合。
尤其是美国、德国、法国,集中度更为明显。这是因为这些国家在石油储备选址时都遵循了建设储备基地的基本原则:①储备费用最低;②安全可靠,保存风险小;③运输条件好;④接近市场。
本文由刘四旦摘编自周德群、白洋、周鹏著《中国战略石油储备研究》一书“第二章 中国战略石油储备管理体制”。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
ISBN 978-7-03-043687-0
石油是保障社会持续稳定发展须臾不可少的重要动力。加快推进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是实现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提升能源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石油储备量也在快速增加。然而对石油储备运作策略的研究却相对滞后。《中国战略石油储备研究》针对石油储备决策和运作方面的核心问题,如储备管理体制、储备规模、收储、释放及补仓策略、石油储备国际合作以及博弈等展开讨论,在已有文献基础上,进行模型和仿真研究,较为系统地呈现了储备运作和决策领域的研究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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