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认知”这个概念在不同学科中意义相近但不尽相同。在心理学特别是认知心理学中,“认知”是在三个意义上被使用的:①在个体心理功能的信息加工意义上,“认知”具体指个体的心理过程,与“心智有内在心理状态”观点相关;②在以问题解决为导向的思维过程意义上,“认知”是思维的显现或结果,直接与思维和问题解决相关;③在心理表征意义上,“认知”被看作是心灵的表征和过程,不仅包括思维,还包括语言运用、符号操作和行为控制。在认知科学中,“认知”是在更一般意义上被使用的,旨在确定独立于执行认知任务的主体(人、动物或机器)的认知过程的主要特征。逻辑学、心理学、哲学、语言学、人工智能、脑科学是研究“认知”的重要途径。《MIT 认知科学百科全书》(TheMIT Encyclopedia of the Cognitive Sciences)将认知与熟化(aging)并列,旨在说明认知是熟化过程中的现象,与人的进化相关。在这个意义上,认知被分为两类——动态认知和具化认知。前者指包括各种推理(归纳、演绎、因果、溯因推理等)、记忆、空间表现的测度能力,在评估时被用于反映处理的效果;后者指对词的意义、信息和知识的测度的评价能力,它倾向于反映过去执行过程中积累的结果。在认知发展的意义上,这两种认知能力在熟化过程中表现不同。这是知识表征意义上的“认知”。在哲学中,“认知”与认识论密切相关。认识论把“认知”当作产生新信息和改进知识的能力来研究,其核心论题是:在环境中信息的发现如何影响知识的发展。在科学哲学中就是科学发现问题,因为发现是一个复杂的认知过程,旨在阐明未知事物,具体表现在三方面:①揭示以前存在但未被发现的客体或事件;②发现已知事物的新性质;③发现与创造理想客体。在西方哲学史上,笛卡儿(R.Descartes)将认知与知识区分开来,认为认知是过程,知识是认知的结果。斯宾诺莎将认知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的认知是由第二手的意见、想象和从变幻不定的经验中得来的认知构成的,这种认知承认虚假;第二等的认知是理性,它寻找现象的根本理由或原因,发现必然真理;第三等也即最高等的认知是直觉认识,它是从有关属性本质的恰当观念发展而来的,从而达到对事物本质的恰当认识。按照一般的哲学用法,“认知”包括通往知识的那些状态和过程,与感觉、感情、意志相区别。这是感知和发现意义上的“认知”。在人工智能中,“认知”与发展智能系统相关。具有认知能力的智能系统就是认知系统。它理解认知的方式主要有认知主义、涌现和混合三种。认知主义试图创造一个包括学习、问题解决和决策等认知问题的统一理论,涉及心理学、认知科学、脑科学、语言学等学科。涌现是一个非常不同的认知观,主张认知是一个自组织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知系统在真实时间中不断地重新建构自己,通过多系统—环境的相互作用的自我控制保持其操作的同一性。这是系统科学的研究进路。混合是将认知主义和涌现相结合。这些方式提出了认知过程模拟的不同观点,研究认知过程的工具主要是计算建模,计算模型提供了详细的、基于加工的表征、机制和过程的理解,并通过计算机(俗称“电脑”)算法和程序表征认知,从而揭示认知的本质和功能。这是智能机发展意义上的“认知”。概言之,这些对“认知”的不同理解体现在三方面:①提取新信息及其关系;②对所提取的信息的可能来源实验、系统观察和对实验与观察结果的理论化;③通过对初始数据的分析、假设提出、假设检验以及对假设的接受或拒绝来实现认知。从哲学角度对这三方面进行反思将是认知哲学的重大任务。
进化论表明,人和动物的认知是进化的结果。美国神经心理学家普拉泰克(S. M. Platek)和沙克尔福德(T. K. Shackelford)专门探讨了人类行为和认知的达尔文方法,流体智力能力如知觉、记忆、运算速度、推理能力的熟化,认知因子在人类智力进化过程中的作用,形式和功能适应在信息处理过程中的作用,语言在进化过程中对发明创造和交流的作用,等等。
认知过程包括心灵或者意识。范·古利克(R. van Gulick)探讨了意识和认知领域的几个核心意义,并对生物意识进行了分类。
认知与信息
“认知”是指信息的规范提取、知识的获得与改进,以及环境的建构与模型的改进。也就是说,信息至少有两个基本问题:信息在自然中是否独立存在?它是否是一种心灵或认知现象?一般来说,信息被假定为实在的原始本质。盖尔-曼恩(M. Gell-Mann)提出复杂适应性系统作为一个观察者,即著名的信息收集和使用系统(IGUS),可能为自我意识或心灵提供一个基础。查尔默斯(D. Chalmers)设想了一个后香农心理信息空间,穆尔豪瑟(G. R. Mulhauser)把算法信息理论用于认知过程,他们使用数学构造把信息作为逻辑空间处理。在意识科学的发展中,信息在复杂适应性系统中是一个关键成分。在任何情形中,信息都处于认知科学范式的核心。
认知与文化
费斯勒(D. M. T. Fessler)和马策里(E. Machery)认为,心理普遍性可以通过它的特征、过程、倾向或功能来定义,而这些特征、过程、倾向或功能是经过文化再发生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是文化塑造了认知和心灵。
这是计算主义的研究范围。派利夏恩(Z. W. Pylyshyn)在计算框架下系统地阐释了心理现象,对计算和心理现象做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对认知科学的逻辑理解做了极具穿透力的分析。心理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主张认知是计算的一种形式,心理状态的语义内容与计算机表征一样是被编码的。这是一个丰富且持久的研究假设,它支撑着认知科学研究的主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