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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此诱导,国内科技人员纷纷以自己的论文能被SCI 期刊收载作为终极目标,使得近年来SCI期刊收载的、来源于中国的论文数量急剧增加。据报道,2006年SCI期刊共收录来自中国的论文7.1万篇,比2005年增加了4.3%, 而2004年中国SCI论文的数量排名已经从1991年的世界第15位上升到第5位,并连续4年保持了这一纪录[2]。由于“SCI论文”数量的大幅上升,如今仅以其数量作为评价指标似已难分高下,因此现在国内许多单位在评价体系中对这一指标采取了“水涨船高”的设定:加进了对发表论文的SCI期刊的IF值的要求。比如有单位规定其申报正高职称的人员必须 “有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SCI收录论文3篇,或SCI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3”。
尽管近年来社会和学术界已经对这一现象展开了批评,但大多数批评意见集中于其在社会上和学术界引起的不良导向作用,如急功近利、及方法操作中存在的缺陷[3],而对用SCI期刊及其IF值作为科技成果和学术论文评价系统中定量指标的科学性几乎没有提出任何怀疑,只是认为“在科研及学术论文评价体系中引入SCI不是问题,问题在于SCI被滥用”[4],只要通过改革便可以使之完善[5,6]。
那么,将SCI期刊及其IF值作为评价科技成果和学术论文质量的定量指标(即使是科研、学术评价体系的指标之一)真如其提出者和一些管理者认为的那样是科学的么?笔者从SCI期刊及其IF值的内涵、SCI期刊的局限性等方面进行了剖析,以表明以SCI和其IF值作为科技评价体系的指标实际上并无科学性,不仅仅是存在滥用的问题而纯粹是属于误用,因此仅做改革并不能使该评价系统得以完善,而是必须摈弃这一指标、另选合适的指标取而代之。
(请见续文——SCI期刊及影响因子能作为论文学术性的衡量标准吗?(II):
期刊的评价标准与论文的评价标准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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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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