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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医疗器械前沿创新产品及技术开发
研发CT探测器、复合内窥镜成像产品、容积-断层调强放射治疗产品、超微量免疫分析产品、肿瘤微创消融产品、CT或磁共振移动医疗解决方案等国内首创的重大自主创新产品。2016年6月底前提交医疗器械注册证申请或2016年12月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有关说明: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与医疗机构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医结合。鼓励地方、风险资本、金融资本等先期投入支持。医疗器械产品开发项目拟采取后补助方式实施。
(二)中医外治法研究
选择中医药外治疗效确切、有优势的常见病或难治病(症),开展中医外治疗法的临床评价和技术操作规范研究(研究涉及的外用制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提高中医外治疗效水平,促进规范应用和普及推广。
有关说明:无。
(三)老龄服务共性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紧密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求,研究满足老年康复、生活照料需求的示范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申报的示范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指标先进,2015年底前能够完成研发或技术方案集成。计划于2016年在民政部示范机构和社区及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进行集成示范和评价,在示范基础上研究提出家庭、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和优化服务模式。
有关说明:无。
现将973计划、863计划和支撑计划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网上申报
1.申报方式。请组织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2.受理时间。为便于各申报单位有序组织项目报送工作,2015年度项目申报按计划分期受理。具体时段如下:
863计划:2014年3月15日8:00至4月15日17:00
支撑计划:2014年3月15日8:00至4月16日17:00
973计划:2014年3月15日8:00至4月17日17:00
3.申请人资格要求。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2015年三大计划项目申报中,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个。
各单位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可利用项目申报中心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在研科技计划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科技部将组织对项目(课题)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申报项目。
二、推荐及材料报送
1.组织推荐。请各地方、部门及有关推荐单位参考往年推荐规模,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请者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并出具推荐函。
2.材料报送。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23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请不要现场报送。
(1)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
(2)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及光盘(Excel格式)。
(3)网上直接生成并打印的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973计划项目申请书可由申请单位直接寄送。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科技部信息中心,邮编:100038,联系人:王卓昊010-88654075 宋学鹏 010-8865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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