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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申请每年上百万件,每年还有大量积压案件需要处理,所以,如果采用三人制审查,无疑更会降低审查速度;
2、专利制度本来就是商业竞争产物,和通俗意义上的技术先进性是没有必然关联的,即,即使很普通技术,也是可以申请专利、可以授权的,所以,增加审查员数量并不具有必要性;
3、审查员管理当中,审查员依据专业特点是划分有相关小组的,所以,即使采用三人制,如果只是相同小组内三人,结果没有什么区别;复审当中就是采用三人制审查,但目前的实际情况并不乐观;
4、目前中国专利的主要问题并非简单审查制度问题,而是源于缺乏对中国技术发展程度的自信,也一直盲目的普遍认为专利申请代表了较高的技术含量,同时也一直将专利审查盲目等同于技术审查,而过于忽略专利审查其实根本是一种行政审查,而非技术评价。即:
(1)针对中国过高专利申请量,舆论(尤其国际舆论)普遍认为中国专利申请技术价值不高,囯知局的一帮子外行人员也普遍认同这种舆论结果,但实际情况则是:产业链普遍在中国分布情况下,专利数量是自然而然产物;
(2)多数审查员普遍存在“手高眼低”毛病,总是忽略实际技术情况,想当然认为所有技术研发都是常规的,加上受舆论影响,所以第一反应总是想办法驳回专利申请;
(3)如上所述,专利申请本来和技术创新没有必然关联,但受各种舆论宣传影响,大家都认为专利申请、专利数量代表了技术水平(严格从专利法角度来说,如果不考虑时间、精力和财力等因素,绝大多数专利申请都是可能获得授权的),但对于此点一直缺乏较好的普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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