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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象有关的三个字 甲骨文
注:甲骨文是商朝(约公元前17世纪-公元前11世纪)的文化产物,距今约3600多年的历史。
象 为 豫
象
图1
图2
豫
先秦时期
《尚书》、《尔雅》、《周礼》、《吕氏春秋》等史书中,都记载有九州,虽然对九州的具体记载并不相同,但都有豫州。《周礼》记载:“河南曰豫州”。《吕氏春秋》中说:豫州在河水和汉水之间,是周的所在地。
图3
豫州是古代九州之一,包括今河南全境及湖北北部,所以河南别称豫。
豫(拼音:yù)为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 [2] 。此字始见于春秋金文,古字形从象,予声。据《说文解字》,豫本义指较大的象。“豫”在古代的常用义是安乐、安适,引申为高兴、欢喜。“豫”通“预”,表示事先、预先。
图4
远古时期,河南一带气候尚暖,有很多大象活动。殷墟考古中就出土了亚洲象的遗骨。由此看来,豫州实为象州,后世为了区别象表示地理之意,遂加邑旁,表专指。“豫”为象、邑二字合文,不但予、邑二字字形相同,而且与古地名之从邑之例相合。 [16] [18]
为
为,汉语一级字 [1] ,读作wéi或者wèi,最早见于图形文字 [2] ,其本义实为役象以助劳,引申为做、干,又引申指种植、建造、制作、充当、掌管、当作等,又虚化为介词,引出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被动,相当于被、比
图5
为,会意字。图A是早期的图形文字“为”,像一只形状毕肖、躯体备全的“象”正驯顺地站在地上,象头之上有一只控象的“手”,表示牵象去干活,役象以代劳。因为是“干活”,所以“为”字本来便是“做”“干”的意思。直至今天,在“大有作为”、“事在人为”、“好自为之”、“为人”等等词语中,“干、做”的原义依然不变。在图B的甲骨文里,平站地上的象已经变为竖象,像一只手牵着一头象,会劳作之意。发展到图C的金文,整个字已讹变到渐失原形。图D的石鼓文和图E的小篆,“手”已变成“爪”,整个字的形体讹变更大。隶变(图F)以后,看不出半点“以手牵象”的形迹。图G的楷书“为”字,是继承汉隶,把“爪”简化为点(丶)演变过来的。晋代王羲之写的草书“为”(图H),更进一步把字的笔画加以引带简化。发展到怀素写的草书(图I)时,已经找不到“以手牵象”的影子。今天的简化汉字“为”(图J)便是根据草书楷化法演变而来的 [2] 。
图6
带有象字的字
“ 橡 [xiàng] 1.橡树,栎树的通称。2.橡胶树。3.(Xiàng)姓。 豫 [yù] 1.欢喜;快乐:面有不~之色。2.安适:逸~亡身。3.同“预1”。4.河南的别称。 蟓 [xiàng] 蚕。 潒 [dàng] [xiàng] 古同“荡”,荡漾:“弥望广~。” 勨 [xiàng] 1.徭役宽缓。2.勉。 襐 [xiàng] 1.盛饰:珠帽~服。2.未成年所戴的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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