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感杂谈(5)】
谁应该向华人道歉?
伍加,2009-7-23
上周,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构通过了一项提案,就加州政府在过去150年间对华人的不公正待遇向华人社区道歉。首先,我要感谢方文忠议员等人的不懈努力,最终使这项提案获得通过。但是,对于这件事,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首先,这种不平等、非人道的联邦法律专门针对一个种族,在美国法律中独一无二。这个排华法案是联邦政府的法案,不是加州地方法律,应该向华人道歉的是美国联邦政府,而不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地方政府。
第二,让我们对比一下美国对日本人和对华人的不同对待方式。1988年,美国政府对十二万美籍日本人每人赔偿两万美元,原因是在二战期间美籍日本人受到了不公正地对待。仅从1910年到1940年,就有几十万华工在旧金山附近打工。美国的排华法案禁止华人拥有房产,禁止华人在公共部门工作,禁止华人与白人结婚,禁止华人到法庭作证等等。这个歧视性法令从1882年开始,直到1943年还在有效执行,其间有多少华人遭到如此虐待?
几句不值钱的话,写在一个州的法案中,就算对一百多年的排华罪恶进行了了结,何其轻松!
第三,不管你承认不承认,这个世界还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国家之间,族群之间还是靠实力说话。弱国无外交,弱族无地位。中国是加州第四大出口市场,仅次于墨西哥、加拿大、和日本。这种经济利益的驱使,是否成为该道歉的动因?美国的政治,在很大成分上被各种族群、利益集团所左右。像华人这样的弱势群体,恐怕还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才能成为美国政治中举足轻重的族群。
伍加,200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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