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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命的漠然 精选

已有 7244 次阅读 2011-4-10 22:06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想起一个故事来,发生在二年级,还是一年级,已经记不清。那时,在农村读小学,放暑假,学骑自行车。家里有辆“老上海”自行车,牌子我忘记了,好像叫“上海”牌,不过我喜欢叫它“老上海”。自行车的样子,就不多描述了,“老上海”三个字足以给读者全部的想象。

 

事情经过 

刚学会骑车,还不熟练,龙头有点把不稳,好歹可以骑着走,没有人的时候晃晃悠悠没有关系,有人的时候会下来。村口有个下坡,下坡以后要右拐。右手边的视野被院墙挡住,所以右拐之前看不到前面的路,也看不到前面的人。那天骑车还带了两个伙伴,一起玩的小孩,一个坐后面,一个坐前面的横杆。从下坡处冲下来,没有带刹,速度很快,有点慌却并不在意,寻刺激嘛,那个时候喜欢刺激。右拐的时候才发现有人,一个中年妇女,不是本村人,嫁到外村的姑娘,最近经常来村里,看起来眼熟,却并不认识。车速很快,刹车已经来不及,下意识的摆龙头。最后并没有正面撞到她,从身边擦过的时候肩膀顶到了她。阿姨倒地不起,看起来很虚弱的样子。自行车也摔倒了,包括我在内三个小孩子也躺倒在地上,小孩子嘛,总是可以立刻爬起来。其他两个吓傻了,站着不动,我也吓傻了,不知道如何是好。脑子空白大概10秒钟的时间,看着阿姨一直躺着不动,我们才知道走上前把她扶了起来。阿姨站起来以后,活动一下手脚,似乎没有太大的问题,然后对我们说“谢谢你们”,然后就走了。

 

那个时候,我们村一共35户,我家门牌号码是35。某种意义上来讲,村子就像一条巷子,我家在巷子的尾巴上。事情过后,我和另外两个朋友分别,才发现小腿划伤,留着血,嘴里咒骂倒霉,然后慢悠悠的推车回家。回家的路,很快也很漫长,感觉到路边的村民们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和以往有不同,却道不出个所以然。

 

回家以后,母亲立刻拉住我,检查我身上的伤痕,发现没事以后才放松一点。我一直都不知道,从村口到我家,不到5分钟的路程,母亲是如何知道事情的发生经过。

母亲说:“今天你撞的那个阿姨是癌症晚期。被她缠上会有大麻烦。如果有人来问你,你一定要说,人不是你撞滴,听到没有?”

此时,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开始觉得后怕,然后和母亲讲起事情的详细经过,说“没有撞到她,但确实擦到了她。

母亲说:“真的擦到了吗?

我说:“好像真的擦到了

母亲说:“一口咬定不是你撞的,你也没有擦到她,是她自己倒在地上的。”

然后我开始迷茫,开始回忆事情的经过,开始催眠自己,这种情况下,我已经分不清到底是擦到了,还是没有擦到。我对母亲说:“好像擦到了,又好像没有擦到,应该是擦到了。”

 

那几天,我一直没有出门,在家里等着有人来问我,一直都没有人来,然后我就忘记了这件事情。一周以后,母亲买了一些水果,主动去到阿姨家“探病”。回家以后,母亲很开心,对我说:“阿姨说了,是她自己不小心摔倒的,和你没有关系”。听到这里,我才想起撞过阿姨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我是开心的。

 

大概三个月以后,母亲告之阿姨去世的消息。想起阿姨的死,我很悲伤,而想起阿姨对我说过谢谢而我只是否认撞过她的事实,我很愧疚。

 

在上面的这个故事里,我以及母亲,对身患癌症的阿姨是漠然的,这是一种下意识行为,我们也有自己的生活,要保护自己。当自己的利益和别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下意识是保护自己利益,牺牲别人利益。当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别人的生命发生冲突时,下意识是对生命的漠然。

 

想起文革时,很多无辜的生命不明不白的被“斗死”。战争时期,无辜死去的人就更多了。如果社会环境的原因,保护自己的根本利益,需要以牺牲别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时候,大多数人,甚至连漠然都办不到。

 

突然讲起这个故事,是因为最近讨论的很多的药家鑫杀人案。个人看法:药家鑫并不属于蓄意谋杀,而是“下意识恐惧谋杀”,其谋杀的根本原因,应该是“对生命的漠然”。 药家鑫的做法显的极端,但在根本上,他和那些撞人没撞死,然后再撞一下把人撞死是同一性质。

 

下意识的保护自己,以及极端条件下对生命的漠然,这两点,在绝大多数身上都有,包括我。在我看来,放在极端的环境下,放在每一个人身上,“下意识恐惧谋杀”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药家鑫的悲剧在于,把原本并不极端的环境看成了极端的环境,把原本可以正常解决的事情,看成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事情。在我眼里,这不单单是个人问题,也折射出一定的社会问题,是需要反思和想办法避免的。

 

对于我来说,药家鑫该不该死并不重要,这只是受害者家属以及法院应该考虑的问题。药家鑫和我无怨无仇,他的死或者不死,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我只关心,采用何种方式来约束自己,类似的事情,我才不去做;然后,当感觉到类似的事情将要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应该怎样去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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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9 个评论)

IP: 113.246.242.*   | 赞 +1 [17]dsp2008   2011-4-13 19:59
[17]lizhengjie09  2011-4-11 23:17 虽然我一向主张宽以待人,善于去理解别人犯下的错误,但是事情有可为有不可为,像药家鑫这样,撞了人再捅上几刀的人,不客气的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完全可以的。判他死刑都是对他的宽容。
=========================================
“以其人之道还击其人之身!”这句话同样适用于麻教授之流的人物。
IP: 59.174.202.*   | 赞 +1 [16]丛远新   2011-4-13 07:58
理解!
我只是试着从人体生物力学方面解释了你那个问题而已,并不是说要你虽麻怎么样
另外,我昨晚仔细看过麻的博文,发现他似乎有严重的强迫症,你可以对着查一查,所以不打算跟他争了,他似乎应该看心理医生
回复  谢谢理解
2011-4-13 09:56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59.174.202.*   | 赞 +1 [15]丛远新   2011-4-13 00:15
人们总是倾向于本能地保持在最大节能省力状态,能走,绝不跑,能坐,则不站。
所以,冷漠是本能态,我一个朋友原也冷漠,可后来他外甥女、还有小妹夫的父亲全都枉死,求救无门,变得开始热心肠了,开始关心社会其他弱者的处境,老在网上鸣不平,帮助呼吁……
回复  这段时间看马加爵的事情,在他杀死的一位室友中,特别谈到一位被他当成朋友的人。马加爵处处都替对方着想,心里有事情也会向对方讲。就是这个被马当成朋友的人,背地里说马的坏话,讽刺他古怪的性格。这对马是极大的伤害,彻底摧毁了他所有的善念。

给你讲这个故事,是希望你能理解我的态度。
我是这样一个人,无论社会观念中,对一个人的判断是好或者坏,只要我没有过接触,都不会对对方做评价。
我从来不看一个人对其他人的表现如何,我只看他对我的表现如何。
比方说,马加爵这个人,他稀奇古怪,几乎全世界的人不喜欢他。如果我是他室友,只要他当我是朋友,真诚相待,我就会把他当朋友,而不会在乎其他人怎么看。
放在药身上,我和他无怨无仇,不喜欢对他进行评论。他的事情,法律说了算。如果,现实生活中,我和药是同学,他对我真诚相待,我会一直把他当朋友看,就算得知他杀了人。

我对一个人的态度,只看对方对我做了什么,他对我真诚,我就会对他真诚,而不看其他人对他的评价。
现实中,我和药没有交集,而且他是个将死之人,就不对他进行评价了,只表示遗憾。
如果,现实中,我和药是朋友,他对我有过真诚,我会他有同情。
如果,现实中,我是受害者家属,我对他只有恨。
2011-4-13 00:39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回复  我对麻的态度也是一样,之前和他有过交流,朋友般真诚而平等的交流。虽然不同意他的观点,虽然很多人觉得他不可理喻,我依然把他当朋友,因为,他把我当朋友。
2011-4-13 00:422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222.190.109.*   | 赞 +1 [14]李佳承   2011-4-11 23:52
楼主你自己内心能宽恕自己吗?无论何时都该有不能改变的东西
回复  无论如何坚持自己的正确,总会有出错的时候。有时候,正确和错误并不在于事实本身,而在于自己的立场。就拿药的例子来说,死刑和不死刑,我根本分不出哪个是正确哪个是不错误。
我可以在科学网表明自己反死刑的立场,我无法在受害者家属面前表明自己的立场。这一点上,我是善变的,并没有一致的立场。
我没有想过要宽恕自己,我选择的是一条带着愧疚生活的路。
2011-4-12 00:05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159.226.217.*   | 赞 +1 [13]李正杰   2011-4-11 23:17
虽然我一向主张宽以待人,善于去理解别人犯下的错误,但是事情有可为有不可为,像药家鑫这样,撞了人再捅上几刀的人,不客气的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完全可以的。判他死刑都是对他的宽容。
回复  表示理解
2011-4-11 23:32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59.174.92.*   | 赞 +1 [12]丛远新   2011-4-11 21:17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324673&do=blog&id=431660&from=space
回复  我对药没有同情,只有遗憾。麻不主张对药死刑,这一点上,我支持他,我也不主张死刑。我和麻不同的地方在于,麻为药辩护,而我只为死刑辩护。在不废除死刑的情况下,判处药死刑,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

关于以德报怨的问题,之前和麻讨论过,我和他有着根本的不同,我只主张以直抱怨。

你觉得麻太过冷血太过无情,这是站在受害者家属的立场。我觉得麻太过仁慈,太过善良,这是从麻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也是从杀人者家属的角度考虑问题。

我现在说说自己的立场:“不为活着的人叫坏或叫好,只为死去的人哀悼”。生者的事情,法律说了算,该怎么判怎么判。这一点上,我对生者,或者说受害者家属是冷漠的。
2011-4-11 21:53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59.174.92.*   | 赞 +1 [11]丛远新   2011-4-11 21:17
楼主,你避免不了,你被人撞了,然后求饶或者逃跑,对不起,人家会追上去撞你或者捅你几刀,直到你离开这个世界。。。
---------------------------------------------------------------
可以!
可怜那受害者并不知道药家鑫自大的高危心理,不知道示弱臣服才是当时面对自大狂时保命的最佳方法(自大狂通常不会对这一类人发起攻击,而且一般都会表现出友好态度),反而拿笔记录其车牌号码,挑动了自大狂致命的的应激神经……
回复  哎!
2011-4-11 21:55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222.190.109.*   | 赞 +1 [10]李佳承   2011-4-11 21:05
搞不到的东西
回复  ??
2011-4-11 21:55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58.213.113.*   | 赞 +1 [9]cysseufly   2011-4-11 20:02
当感觉到类似的事情将要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应该怎样去避免。
楼主,你避免不了,你被人撞了,然后求饶或者逃跑,对不起,人家会追上去撞你或者捅你几刀,直到你离开这个世界。。。
没有严刑峻法来管制这个世界,都会被撞的。 博主回复(2011-4-11 17:44):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有可能发生。不知道怎么回答你,取消死刑是我的幻想,而保留死刑是必须的现实,我很迷茫。

博主回复的很令人惊讶!
回复  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错了,又实在不明白错在哪里。
2011-4-11 20:28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59.174.92.*   | 赞 +1 [8]丛远新   2011-4-11 19:34
而一个正常成长的小孩子看到屠宰场宰杀羊羔后都会极度恐惧,大哭不止,甚至还会连续多日失眠噩梦,事实上,正常的成年人看了多少也会产生恐惧痛感。
----------------------
这就是人性,从骨子里流出来的,如果不受尊重,或者扭曲,后果就会很难预测,就有可能犯罪
虽然邪恶总是存在,战争从来不断,人类一直都是朝着善良、友好、真诚方向进化的
回复  了然
2011-4-11 20:31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115.238.58.*   | 赞 +1 [7]李振乾   2011-4-11 16:18
“药家鑫和我无怨无仇,他的死或者不死,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我不同意博主的这句话。我觉得这件事关系到公平和正义,而这是需要我们每个人维护和关注的。
回复  是啊,我同意你的观点,应该坚持正义和公平。只是,我的立场里面,不同意死刑,这是我的人道观,和社会正义是相反的。我无法说服自己改变立场,于是选择保持沉默。
人和人毕竟有不同,在死刑问题上,我和大多数人的态度并不一致。少数服从多数吧,我保持沉默。选择支持,我真的办不到。
2011-4-11 16:30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回复  你指出的这段话,带有太重的个人感情,不够理性。
“药家鑫和我无怨无仇,他的死或者不死,和我没有太大关系”,改成这样,会好一点。

你这里指了出来,我就不改了,放在文章里面吧,提醒自己以后不要带着情绪写文章。
谢谢提醒
2011-4-11 16:522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115.238.58.*   | 赞 +1 [6]李振乾   2011-4-11 16:15
我觉得博主是个很理性的人,博文也写得有道理。
但是我觉得在我们国家存在死刑的情况下,判药死刑是合理的。
当然我们国家的法律有不合理的地方,才会使人产生“撞伤不如撞死”的想法。加重对“撞死”的惩罚力度才是解决办法。
回复  是的,该怎么判怎么判。
2011-4-11 16:33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59.174.92.*   | 赞 +1 [5]丛远新   2011-4-11 15:18
有兴趣你可以查阅有关犯罪的心理学研究,很容易找到大量类似信息。
大体来说,从小受到关怀、呵护和良好教育者,不容易犯罪
防止犯罪很简单,尊重人性、尊重生命即可!
回复  大体上认同。
至于防止犯罪是否简单,是否在极端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尊重生命,我持保留态度。
尊重人性?如果说尊重人道我是认同的。
我对“人性”不是很信任,人性善恶,有时候,只在一念之间。
2011-4-11 15:46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59.174.92.*   | 赞 +1 [4]丛远新   2011-4-11 15:16
都是本能,不过,你是吓傻,然后是将其扶起来。
而药家鑫则是拿起刀子对着受害者手部、胸部、后背一刀接一刀、一刀接一刀地砍杀过去,共计8刀
麻庭光则是看都不看,赶紧逃跑(他自己在博文中交代的)
就是这差别
自幼受到家庭暴力伤害、虐待者更容易犯罪呢,心理学家研究发现,由于总是受伤害,他们对痛疼已经麻木了,因此也感受不到他人的痛苦。比如,国外曾有一自由遭受过虐待的犯罪分子将一女孩绑在树上,不顾其痛哭讨饶,连续三天不断对其性侵害,最后将其喉咙割破,令人发指,而一个正常成长的小孩子看到屠宰场宰杀羊羔后都会极度恐惧,大哭不止,甚至还会连续多日失眠噩梦,事实上,正常的成年人看了多少也会产生恐惧痛感。
IP: 74.195.250.*   | 赞 +1 [3]麻庭光   2011-4-11 03:21
您处理得比我好,我只看到生者没有看到死者,大部分人只看到死者,没有看到生者。我们处理死者是为了生者,需要两者兼顾。
回复  毕竟你的经历有点特殊,看过了太多无辜的死亡,而自己什么都做了不,那种滋味应该很不好受吧。全民激愤,要至另一个人和自己无怨无仇的人于死地。药确实罪恶深重,甚至死不足惜,但是,如果每一个人都看起来和他有不共戴天之仇,主张杀之而后快,没有人辩护,这是不够理性的。虽然我和你不同意见,对药没有同情,但我支持你的辩护行为。
2011-4-11 09:54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125.34.44.*   | 赞 +1 [2]张伟   2011-4-10 22:20
"我只关心,采用何种方式来约束自己,类似的事情,我才不去做;然后,当感觉到类似的事情将要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应该怎样去避免。",  应该鼓励.尽管故事中的人是卑微的.
回复  谢谢理解
2011-4-10 22:31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IP: 99.231.66.*   | 赞 +1 [1]袁贤讯   2011-4-10 22:15
谢谢分享这个故事,并敢于剖析自己的心理。社会安全体系的建立和教育是避免这类事情发生的唯一办法。
回复  谢谢理解
2011-4-10 22:171 楼(回复楼主) 赞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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