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文明之光(60-3):
关于信息文明与信息文明建设理论的质疑与答辩释疑(3)
——质疑之一及其答辩与释疑
杨文祥
提示:本博的理念坚守:理论原创,版权所有,促进信息-知识-思想资源共享,共建信息文明。
本博的行为准则:诚恳交流,资源共享,欢迎转载,剽窃必究。
本博文章的合理使用:合理转载办法详见本博公告栏内容。
————博客:信息文明之光
(接上文)
三、质疑之一及其答辩与释疑
质疑之一:本人对信息文明的理论阐述是否仅仅注意到信息的工具形式,即物质载体形态,而忽略了对信息内涵的关注?
答辩与释疑:朋友的质疑中所说的“信息内涵”和“信息的工具形式”,在信息资源管理领域一般称之为“信息内容”,简称“内容”,和“信息内容的物质载体”,简称“载体”。在本人的信息资源管理和信息资源价值研究的理论论述中,信息内容的物质载体则被称之为“信息资源的物质表现形式”或“信息资源的物质形态”。
信息内容与承载、存贮与传递信息内容的物质载体的关系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信息资源的物质形态问题都是信息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的重要的问题。
信息内涵不但是信息资源的核心要素与信息资源的核心价值之所在,而且是本人所确认的信息资源的精神属性的现实基础与理论依据之所在。
因此,在本人关于信息资源价值问题的论述中,本人历来所关注和着力论述的恰恰就是信息的内涵,而非其物质载体和物质形态。
总之,信息内容与承载、存贮与传递信息内容的物质形态的关系是信息资源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关系。在本人的信息资源管理理论论述中,信息作为信息文明和信息文明建设的基础资源,信息内涵是其资源价值的核心,即其核心价值,而信息内涵的物质载体形态的价值则是信息资源的辅助价值,这一辅助价值不能独立存在,只能附着在相应信息内涵的价值之上,伴随信息内涵的价值存在而存在。
显然,朋友认为我对信息文明的理论阐述仅仅注意到信息的“工具形式”,即信息内容的物质载体和信息资源的物质存在形态,而忽略了对信息内涵的关注显然是对本人的相关论述的一种误读。当然,由于该朋友所看到的那篇博文并非讨论这一问题的专文,这也是造成这一理论误读和误解的重要原因之一。
(提示:关于信息内容与其物质载体和物质形态的关系的讨论详见《信息资源价值论》的相关章节)
(未完待续)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9-24 02:2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