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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审美 艺术评价 精神诉求
——门外谈艺录之四
杨文祥
艺术审美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艺术价值的价值评价过程。
我个人的艺术审美实践,是建立在我个人所坚持和坚守的价值哲学理念和价值哲学观的基础之上的。
这样,我的这一艺术审美实践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对人的精神性本质的探索和认同过程,对人的精神价值的诉求过程,对人这一具有精神诉求的生命形态的一个生命实践过程,与此同时,也是一个庄严神圣的对人的尊严的尊重过程。
在我个人的艺术审美视野中,艺术审美与艺术评价应分为常规评价和超常规评价两个层次。
所谓常规评价就是将真、善、美的统一以及这一统一所到达到的艺术境界作为评价一件艺术作品水准高下的评价标准。
而超常规评价则是在常规评价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判断和评价一个艺术创造主体借助其所创造的艺术作品在对真、善、美的价值诉求的艺术实践过程中所实现的精神自由。
艺术家通过自己的艺术实践所实现的这种内在的精神自由以及这一精神自由在社会实践中的实现程度是可以被外在世界——他人和社会所感知的,尽管这一外在的感知往往既不是充分的,与内在的自由也不是对等的。
艺术家通过艺术创造实践所获得的精神自由的这种可被感知性是艺术作品超常规审美价值评价的客观前提。
这种被感知的精神自由以及这一精神自由的实现程度,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艺术家通过艺术作品所体现和揭示的人生哲理。
所谓人生哲理,就是作为精神和智慧主体的人在自身的生命实践过程中,通过创造性的精神活动而获得的关于主客体关系、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的深层次的理性把握。
换言之,人生哲理就是在本质与运行规律的层次上,对人的生命历程以及将每个人的生命历程全部都纳入其中的这个客观世界的理性把握。
这一在哲理层次上对客观世界的理性把握,其直接的表现形式和实现形式就是相关主体通过自我超越而实现的在精神和实践两方面同时获得的解放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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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6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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