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少波〔笔名:猫头鹰〕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yushp1935 我是退休教师用博客发表学术见解治学做人体会促进科学与人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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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美之断想" [ 美与善,恶的关系]

已有 3684 次阅读 2009-6-28 11:46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美学浅论

    去年三月, 我借”科学网”之博客,发过<美之断想>四篇小文, 也得到一些网友的指教。最近有感于某些时事与人物, 我不嫌浅陋, 续写三篇。  既有点现实针对性;也想从理论层面,再作探讨。欢迎朋友们批评指正!
    关于美与善, 恶 的关系问题,是另一个有十分重要理论价值, 而且有直接现实意义的问题。善与恶,属于伦理学-哲学的基本概念-范畴。 从根本上看,”美”与”善”,是一致的。通俗地说, 美的事物, 一般是善物,善事,善行,善举! 就是说, 和谐, 协调, 完满, 美好的事物, 是社会文明之成果,是人类本性的追求, 因而,它们满足社会进步之需要, 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 美就是善,反之,善也是美。
   当然, 也有例外, 如罂花似乎很美,但它结的果实--鸦片, 却是害人的毒品(姑不论适量的鸦片可作药物) !还有, 在现实生活和历史长河中, 确有一些美女, 妖姬, 艳后,也有某些美男子(请注意, 这里不是以性别划界, 更不是主张”女人是祸水” 的错误观点, 而是特指人物之外貌, 外观),  是残害百姓, 是祸国殃民的恶人,罪人!
   联系到当今”信息社会”中,一些无良网站(还有一些个人), 在网络上肆意传播许多渲染色情的相片, 极力贩卖 “裸聊”录相及各种”黄色”影视…. ,这些低俗淫秽东西,对青少年与整个社会风气造成了严重毒害。这些无良网站(和某些个人), 往往与境外某些黑恶势力,某种腐朽文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还打着” 时尚” ,” 新潮”, ”选秀”, “唯美”的幌子, 实则大力推销”文化垃圾” ! 对于这类丑恶的事物与现象, 若不依法及时加以清理与禁止, 它们对于人民与国家的危害,是决不能低估的!
   我们赞成有关部门依法取缔网上低俗”文化”, 禁止的淫秽色情”文化” 。但是, 正如一些网友在支持”净化”网络(象过去支持”扫黄打非”一样) 的前提下, 还提出,应该如何从学理,法理上,对”低俗”,”庸俗”与”通俗”,”正常”之明确划界;  ”淫秽色情”与”健康情趣”; “糜糜之音”与”快乐之声”之明确划界 等等问题。希望行政主管部门与立法机关, 在总结经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 完善有关法律与法规, 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采取各种有力适度具体措施, 把扫除,净化,打击各种”垃圾文化”,与创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 , 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紧密地结合起来。
  从理论的层面, 还应补充说明, 有一些不美的东西, 甚至是丑陋东西, 并不就是恶, 它或者是中性,或者可能是善哩!而且一些看是丑陋的东西, 还有特别的审美价值,如戏剧上的丑角,它演绎的往往是一些”小人物”,是好人, 是善者。可见社会生活十分复杂, 对这些涵盖面宽广, 又有多义性的概念-范畴的相互关系之分析,切忌简单化,绝对化。
   200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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