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少波〔笔名:猫头鹰〕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yushp1935 我是退休教师用博客发表学术见解治学做人体会促进科学与人文交流

博文

读报有感

已有 2751 次阅读 2007-12-1 23:31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20071130日,广州几大报纸都报导吴仪副总理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议上的讲话,她表示,现在,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还没有在媒体上完全消失,要落实责任,加大力度,坚决取缔。 吴仪说,要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害人不浅,必须从严整治。她称,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工商总局最近联合发布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哪个药品企业做虚假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就把他的药品下架。这个办法很好,抓到了要害,打到了痛处。这种解决问题的思路值得各个部门借鉴。〔注:上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出台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1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三个信用等级开展针对性的监管工作,并在今年年底达到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等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但据我所看到的平面媒体或立体媒体,在颜讲活后20多天里,大多“按兵不动”、“我行我素”。〕今天,《大洋网》还进一步报导,吴仪要求各市县,要保证辖区无买假药的商店、无制造假药的药厂。我所看到广州几大报刊,还有一些电视台,今天确己没有继续刊登或播放用“名人”、“专家”现身说法,信誓旦旦,保证诸如治疗心脏病、高血压、肝病、糖尿病甚至癌症等等药品的疗效的广告,什么隆胸、瘦身、美容之类的广告也有所收敛。鄙人认为,把这些有意骗人或夸大疗效的虚假广告,统统扫除干净,是老百姓的一大福音。希望“铁娘子”〔这是老百姓尊敬吴仪副总理,实实在在为群众谋福利、又雷厉风行的作风的尊称〕的重要指示和有关法规能真正实施!同时,还应建立与落实“认真审核、经常检查、严格监督”的机制,不但要取缔刊登虚假广告的单位以及所聘请的“名人”、“专家”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真正做到从严整治。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只有一件件地打假,才能逐步取信于民,才能使社会逐步建立起诚信。有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在一百多年前,曾经研究过世界上最早进行现代化与市场化的一些国家商业发展的情况。他指出,随着生产的发展,它们就愈来愈不能采用作为早期阶段特征的那些琐细的哄骗和欺诈手段,还有各种一时能获利的狡猾骗人伎俩。因为生产的高度发展,玩弄这种骗人伎俩是白白浪费时间与劳动,是不合算的!而且由于商业道德水平的逐渐提高,谁这么做谁就声誉扫地,谁就不可能赢得市场。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发展尚且如此,我们不是要建设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吗?改革开放快三十年了,难道我们不是更应该尽快提高道德水平、建立与完善法制吗?2007/12/1此文同时在yahoo网发表。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891-11926.html

上一篇:试论“光光”和“明明”的“光棍节 ”
下一篇:“假的就是假的,假的不能成真”——对“虎照门事件”的评论之一
收藏 IP: .*| 热度|

0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10 14:4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