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高明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蒋高明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从事植物生态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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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友注意了,骂人重了也要吃官司

已有 6766 次阅读 2009-2-27 00:28 |个人分类:科学人生|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官司, 水电开发, 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

蒋高明
 
大约两周前,第一财经日报章柯记者来信告诉我,他要与水博打一场官司,以恢复他的名誉权。水博以前也以类似的口气讽刺挖苦或骂过我,但我均一笑了之了。作为学者,如沦落到泼妇骂街地步,又是个大男人,是非常可怜的事情。除了水,还有方某人,清华大学的赵某人(赵似乎语气还缓和些,仅是讽刺我而已)也都著文对鄙人有些不客气的语气,算是文人因观点不同一些不文明遭遇吧。文人相轻,自古到今如此。对于谩骂,我同样是一笑了之的。或者,看看题目就不往下看了,知道他们文章的风格,大可不必自己找气生。有些朋友看到了,就来告诉我,说某某又写文章骂你了,我也是笑答:我知道了。
可偏偏有爱较真的,章柯这伙计就是这样的。他告诉我,打赢了官司也给我出出气。可我总没有要将致人死地的心情,都不容易的,好不容易混了个知识分子头衔了,当庭对质,守着那么多人,总有些面子上过不去,完了还得给律师银子。花钱让人家看笑话。以前“刑不上大夫”的,就是为了给肚子里喝过墨水的人一点尊严。
下面是章柯的律师起草的状告信,从网上可以得到的。现在放在这里,还有陈家沛先生的文章。之所以这样做,是给科学网易动肝火的博友们传递个信息,语言太过激了,牵扯到人身攻击,会吃官司的,就怕碰上较真的人。遇到我是没有事的。不过我也不好欺负啊,山东人打架,骂什么骂,没出息,动手吧,抄家伙,先下手的为强,后下手的遭殃。我是喜欢两人用武力的解决问题的,动物世界这个规则最合理,别玩阴的,更别骂。我的嘴笨,骂不过人家,动手还有把子力气。从小学到研究生毕业,几乎每一个阶段都和人动过手呢,但很快就和好了,有的还变成了好朋友呢,不打不成交啊。现在人过而立之年了,见得多了,就很少出手了。不过欺负到我头上,我也不是好惹的吆(给您开个玩笑)。
状告信
      
 原告:章轲
 
 被告:张博庭
 
 诉讼请求:
 
 1、 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2、 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3、 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原告的公证费和律师费
 
事实与理由:
 
2007年12月20日原告在《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水电开发该降温了》一文,被告于2007年12月24日以“水博”为网名在其博客上发表了《社会不需要无知无耻的绿色人物》一文(见附件二),并被人民网环保论坛、关税社区、阿里巴巴网站转载(详见附件二、三,网上链接)。
 
被告在这篇博客文章里利用这种公开网络媒介对原告本人涉嫌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的言辞有七处之多,此类言辞抄列如下:
1.“社会不需要无知无耻的绿色人物”;
2.“一看他的经历就是那种数理化打死也学不会,考死记硬背考上文科大学的‘残废’”;
3.“现在这种脑子不好使,胆子非常大的活宝,靠恬不知耻的胡说八道,居然还真是容易成名。就这样一个可怜的糊涂虫”;
4.“真是有点无知者无畏、恬不知耻的味道”;
5.非要靠这样一个连眼神都不好使的科盲出来卖弄?
6.“还是无知无耻的人物”;
7.“难道我们中国的环保事业,还真是要成为弱智人成名的事业?”。
被告以上言论显然已超过对文章和学术观点本身的评价,已涉嫌严重侵犯了章轲本人的名誉权。同时,被告该篇博文已被人民网和阿里巴巴网站转载,已被很多人阅读并跟帖评论,已对原告造成实际名誉损害和恶劣影响。原告已根据相关法律对被告的博文和转载网站的转载文章进行了公证,采取了证据保全。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的规定,特申请法院依法判决,判令被告:
1、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告应在相同博客上发表对原告的道歉信,并保证四十日内不删除。同时被告应在转载了该篇博客的人民网、阿里巴巴网站发表内容相同的道歉信,并要求他们立即删除转载文章。
2、赔偿原告名誉损失一万元。
3、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以及为解决本次侵犯名誉权纠纷的原告负担的全部律师费用四千元。
 
为此,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章轲
 
2008年3月3日
 
教授何必将自己变成泼妇
 
作者:陈家沛   来源:天山网
 
 
大学教授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虽一定是一出口“子曰、诗云”,但毕竟是出口成章、温文尔雅的人,但有时我们所遇到的教授却是出口成脏,难道如今的一些教授已经要以泼妇为师了吗?
 
因对《第一财经日报》北京分社记者章轲发表的一篇文章不认同,身为教授的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在自己的博客内发文,称章轲为“科盲”、“残废”、“无知无耻”。因此,张博庭被章轲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起诉。昨天,宣武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博庭亲自到庭否认侵权,拒绝道歉。(《京华时报》2月24日)
 
张教授被人告上法庭是因为,2007年12月20日,章珂在《第一财经日报》评论版上发表了《水电开发该降温了》一文。4天后,章珂发现张博庭在博客上发表了《社会不需要无知无耻的绿色人物》一文,其中有7处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使用了“无知无耻”等字眼来形容他。“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章珂是否有必要将张教授告上法庭,那不是笔者关心的问题。也不管张教授写那篇博客的目的是否如他所说“是想表达对绿色人物评选的担忧”;也无论章文是否“混淆了水资源开发和水电开发的概念,有很大的逻辑问题”。只就张教授在博文中所用的文字,比如“一看他的经历就是那种数理化打死也学不会,靠死记硬背考上文科大学的‘残废’、 “现在这种脑子不好使,胆子非常大的活宝,靠恬不知耻的胡说八道,居然还真是容易成名。就这样一个可怜的糊涂虫,还能当选所谓的绿色人物。”、“真是有点无知者无畏、恬不知耻的味道。”、“非要靠这样一个连眼神都不好使的科盲出来卖弄?”、“难道我们中国的环保事业,还真是要为弱智人成名的事业?”之类,就让人觉得张教授在行文时实在有点出格。章珂的文章里有什么地方犯了大逆不道的罪过,会惹得张教授如此不顾惜自己的形象而破口大骂,根本不怕人们以为读的不是一个堂堂大学教授的话,而是一个泼妇的话?就算章文再无知、再离谱,你要好好给他上堂课,教训教训他,也不能如此不考虑措辞吧?教授是要经常给学生上课的,张教授竟如此眼里容不下沙子,那么在课堂上要被如今调皮的学生激怒是太容易了,在那个时候,也是如此,没有骂不出,只有想不到?
 
鲁迅先生早就说过“恐吓和辱骂决不是战斗。”面对章珂的一篇评论文章,张教授是不是认为有必要进行战斗?就算有那必要,也不应该是如此的战斗法,有理不在声高,用你的专业知识,说出你的高见,让姓章的哑口无言,无地自容,再不敢信口开河,那才是本事,才是战斗的起码方法,而只顾自己说起来痛快,说出许多跟文章根本不沾边的确带有有侮辱人性质的话,不仅对人造成伤害,也跟一个堂堂大学教授起码的身份与修养太不相称,那就不仅是不尊重别人,其实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实在有些让人觉得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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