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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制度扶贫
蒋高明
近来,有关资料显示,中国贫困人口总数不少于2亿,仅次于印度位列世界第二。这些人口多分布在落后地区的农村,以“老、少、边、穷”地区为主。尽管我国经济出现了高度的增长,但是经济成就多出现在东部沿海省份,但上述落后地区经济严重滞后。有人形容中国经济现状是“城市像欧洲,乡村像非洲”,更像非洲的是大量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地区,那里还有2365万人口吃不饱饭。
国家用了20多年的时间扶贫,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为什么一些地区扶贫效果不显,还不断出现返贫,甚至“越扶越贫”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需从我们采取的扶持政策上寻找根源。
首先来看谁更急待“脱贫”。其实,所谓贫困是老百姓的贫困,政府官员并不见得穷。笔者调查河北北部贫困县时,接待我们的领导佩戴着纯金的饰物,宴席无不排场,车子十分豪华。最关心扶贫的是贫困地区的领导,这里不能排除他们希望从扶贫费中先使自己“脱贫”的嫌疑。一些贫困县领导,当听说他们贫困县的帽子被摘除后,着急地直落泪。还有的领导不惜一切代价活动北京,保住贫困县的牌子。从这里看出,这些领导是不希望“脱贫”的。老百姓着急摆脱贫困,官员有意拖延,这样国家的钱怎能花好?这是“输血扶贫”带来的弊端。
当然,地方领导也会以“造血扶贫”名义,吸引企业家来投资建厂。这时,贫困地区领导们关注的是税收所得,业主们的一些苛刻条件都是一概答应的。有些落后地区甚至公开打出“谁跟招商引资过不去,就是和人民过不去”的标语,将业主提高到了“救世主”的地位。南方污染企业“北上”,东部污染企业“西进”,都是在这一路绿灯下实现的。但是,在这“北上”与“西进”的背后,我们有多少脆弱的生态环境牺牲了?西部是中华民族的“风水宝地”,东部的经济腾飞仰仗的是西部清洁的水源、空气、生物多样性、地下的能源等,西部开发如果失去了这些优美的生态环境,无异于“割股疗饥”。
扶贫而没有找对扶贫对象,是出现扶贫徘徊甚至返贫的根本原因。
其次,扶贫工程致富了什么人。一些聪明的企业看出了国家在扶贫上的决心,以及贫困地区领导的“致富”心理,利用其强大的资金和技术优势来贫困地区投资建厂,受到地方领导的欢迎。之所以他们选择落后地区,一是在发达地区,这些企业失去了地盘(多为污染企业);二是国家政策的优惠;三是当地领导重视;四是廉价甚至是零价的生态环境。他们关注的是利润,环境治理是政府的事情。在这样有利的条件下,以扶贫名义开发本地资源的工程项目利润空间之大是不言而喻的。业主首先搞定的是当地政府,老百姓的反对声音是由政府去“做工作”。笔者调查到,某些大腕业主竟然“动员”某省里领导支持上马一些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工程,使得该省由生物多样性大省变成生态破坏大省。企业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他们希望早点收回投资,一旦开工,那些真正需要扶贫的对象是不在他们考虑之列的。许多企业是由国家或是省直接投资的,是以扶贫开发为名义申请到的项目,然而实施以后90%以上的工人都来自外地,对扩大当地就业的能力非常有限。某水电站实施十余年来,那些怀着“电站一响、黄金万两”美好愿望的老百姓只有拣垃圾的份儿,怎能不出现贫困?因此,所谓“造血扶贫”如果不考虑真正的贫困者,致富的还不是贫者。更严重的是,地方政府还须承担项目开发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后果,使得本就脆弱的生态更加脆弱。
第三是开发扶贫中老百姓的得失问题。由于自然和历史原因,中国的“老、少、边、穷”地区的贫困由来已久。中国革命成功是在上述地区中积累的力量,因此,国家并没有忘记他们的贡献。建国以后,政策上对上述地区进行了各种优惠。为什么这贫穷永远摆脱不掉呢?关键是人的主观能动性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贫困地区名为缺少资金,实更缺少人才(这里指的不光指科技人才),有能的人一旦走出“大山”,就再也不愿意回到那个贫瘠的土地,这样老百姓的土地上就没有能人来经营。目前,贫困地区家里剩下的号称“3860”部队,即妇女和老人,一些企业舍近求远用外地人就是因为本地没有合适的人来用。另外,老百姓心里没有底,政策上的多变数,使得他们并没有将土地作为能够致富的有力工具。笔者反对一味鼓励贫困地区到城镇打工挣钱,这样他们的剩余价值让别人赚去了,在他们的家乡有更好的机会留住人才是更彻底的脱贫。
近代中国农民最高兴的时候是上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的“土地改革”,政策使土地和农民结合到一起。好景不长,后来的公社化运动使农民与土地重新分离,全国出现了粮食供应紧张;“联产承包”使土地和农民再度结合,我国城乡基本上解决了吃饭问题。历史雄辩地证明,只有农民将土地当自己的命根子来经营的时候,中国农民才能真正摆脱贫困。
现实的情况不是这样。土地权农民说了不算,开发扶贫名义上为摆脱贫困而来,实际上赚大头的是业主,其次是政府,最后才是农民,而农民中又以外地的农民为主。贫困地区的农民只好靠出卖土地、大树、沙子、石头、土壤、水、野生动植物,即靠“卖血”过日子,他们以牺牲生态环境代价换回了更加贫困。试想,如果土地是农民的,业主赚的钱里有很大的份额是农民的,农民何必再“卖血”。问题又出现了,哪个傻瓜企业还愿意来投资建厂?这就呼唤根本的制度扶贫,即怎样花好国家的钱。
第四,用好国家的企业或个人的各种“扶贫”款。在目前的形势下,贫困也是一种资源。国家的扶贫款、生态治理费用、救灾款、教育款、修路款、水利款,新农村建设费、发达地区对口支援的费用,来自民间的各种费用如“希望工程”、“阳光工程”等;再加上企业的投资,个人的捐款,资金方面是有保障的。遗憾的是,在具体花这些钱的时候,扶贫对象是没有知情权的。今后,扶贫工程必须有老百姓主动参与,而不能由各级政府“代办”。老百姓的土地,生态环境以及拿他们名义申请到的各种扶贫款是他们的“原始股”。他们的命运将和新形势下的股份制联系在一起。因此,今后扶贫的政策方向是促使农民变股民。
上述问题解决了,中国的扶贫才能走出困谷。我们要充分利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早日使落后地区农村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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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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