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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高明 郭立月
目前,一个严重的现象令人忧心,这就是越演越烈的耕地“白色污染”问题。北方耕地几乎被清一色的白色塑料膜覆盖。从空中俯瞰,白茫茫一片;高速公路两旁,白色塑料膜一望无际,好像走入了一个“水汪汪”的世界。
1995~2020 年,中国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已由 91.5 万吨增加到 238.9 万吨,其中地膜使用量由 47.0 万吨增加到 135.7 万吨,地膜覆盖面积由 649.3 万公顷增加到 1 738.68 万公顷(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2021)。使用农膜的目的主要有两个:①建造塑料大棚生产反季节蔬菜或水果;②直接铺到耕地上,生产经济价值较高的蔬菜或作物。在山东、河北等农村,除了玉米、小麦等大宗作物,花生、土豆、西瓜、大蒜、茄子、辣椒、黄烟等作物几乎毫无例外地覆盖农膜。
土地覆盖农膜后,由于改善了土壤温度、湿度,生长季节可以延长,产量能够提高 20%~50%,个别作物的产量甚至可以翻倍。通过覆盖农膜增加产量是农学家的新技术发明,但是,谁也不知道我们的生态环境能够承受多少农膜污染?
目前,我国每年约有 50 万吨农膜残留在土壤中,残膜率达到 40%。农用塑料膜在生产过程中需加 40%~60%的增塑剂,这种增塑剂多为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对植物具有很强的毒性,特别是对蔬菜影响更大。这些农膜在 15~20 厘米土层形成不易透水、透气性很差的难耕作层,并且进入自然界中的塑料薄膜分解十分缓慢,其完全分解需要几十年甚至超过 200 年(闫实,2012)。
尽管一些勤快的农民会将农膜从地里挑出,但他们仅仅是将农膜从自家的田里扔到地头上。由于农膜质量较轻且沾满了土,回收利用的价值并不大,因此,很少有人愿意收这种废品。当农膜积累多了以后,农民大多是一把火点了,可燃烧后的农膜造成的污染更大。
那些自然界不能分解的有机化合物,被称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POPs)。2004 年正式生效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把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滴滴涕、七氯、氯丹、灭蚁灵、毒杀芬、六氯代苯、二恶英、呋喃及多氯联苯 12 种化合物列为首批对人类危害极大的 POPs,在世界范围内禁用或严格限用。它们在自然界中滞留时间很长(最长可在第七代人体中检测出),毒性极强,可通过呼吸和食物链进入人体,导致生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中毒、癌变或畸形,甚至死亡。焚烧农膜极易产生上述 12 种 POPs 中的至少 5种,即后 5 种。
几十年前,农业部(改组为农业农村部)和科学技术部希望科学家尽快制订降解农膜的方案,筛选特殊的微生物来分解农膜。遗憾的是,至今没有传出令人兴奋的消息。虽不断有人传言研制出可降解农膜,但是,因其价高质劣,农民根本不用。这里,主管人员和科学家都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农膜是自然界根本不存在的物品,哪里有什么微生物愿意“吃”它们?为什么不研究替代措施或者制定政策,让农民停止使用农膜,从源头控制“白色污染”呢?
大量使用农膜,虽然产量提高了,但是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不好吃了,即质量下降了。任何生命的生长都有其固定的规律,本来长得慢的非要让它长得快,其代价就是质量的下降和环境的污染,表现在作物和蔬菜上就是风味下降和耕地污染。在农村,大蒜基部比拇指粗,这在 30 年前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是农膜、化肥和激素的“贡献”。但是,现在的大蒜辣味不足了。产量高,农民可多卖钱,至于好吃不好吃,没人操心。可是,农民的收入并没有得到真正提高。农膜增产后的利润“大饼”被更多的人瓜分了,他们为农民留的部分是最少的,而风险却让农民来承担。农膜商、运输商、出口商、批发商、田间小贩、零售商,他们的眼睛早就盯上了农业增收带来的那点可怜的利润(国家减免农业税或粮食直补带来的效益很快就被涨价的农资抵消了)。农民承受了土地污染的苦果,但他们永远处在社会的底层,即使提高了产量,但多出来的收入远没有外出打工合算。在沂蒙山区,非常新鲜的蒜薹前天是 0.5 元/斤,昨天是 0.4元/斤,今天就是 0.3 元/斤了。某年大蒜田间价是 1.2 元/斤,第二年却只有 0.7元/斤。
通过铺膜并增施大量的化肥来提高土地生产力,正如给土地吃“鸦片”,植物长快了,产量提高了,但是,土地就会对这些物质产生强烈的依赖,地越种越“瘦”。现在农民普遍反映“地不上大量化肥就不长庄稼”。那些残存在土壤中的农膜,再加上过量使用的化肥、农药、除草剂、添加剂等,将逐渐在耕地中积累,长期下去,耕地将元气大伤。
中国人用地养地五千年,而使用农膜约 20 年,我国的地力已经下降到触目惊心的地步,如果继续种地不养地,100 年后,将无健康的耕地可种。而且,在目前的农业生产方式下,中国人一边吃化学化的食物,一边呼吸含有二恶英的空气。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受害最大,我国农村癌症患者越来越年轻化,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个危险的信号。
覆盖农膜带来的增产,相比其带来的危害可谓得不偿失,而且增产不一定非要覆盖农膜。通过增加土壤有机质而使土壤变黑,即将秸秆通过牛羊等动物转化成肉、奶和肥料,肥料产生沼气提供能源后,再将沼渣和沼液还田,就能逐步培肥耕地。增加土壤有机质和土壤团粒结构,依然能够改善土壤水、肥、气、热条件,达到覆盖农膜的效果,这个做法能使土地持续保持高生产力,而非短期保持。增加动物生产和能源生产后,耕地所创造的价值大大高于覆盖农膜带来的效益。增加有机肥就会减少化肥用量,取消农膜覆盖就会使生产成本下降,并从源头杜绝“白色污染”。总之,要提高农民收入,必须采取正确的做法,增产的同时要增效,要保护耕地,减少环境污染。“杀鸡取卵”式的、用地不养地,甚至毁地、害地的做法,不能再持续下去了。
用一种技术替代另一种技术(如用降解膜代替传统地膜),可能产生更多、更隐蔽或更难治理的污染。这就需要调整发展理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倡导发展生态农业,从根本上治理耕地“白色污染”,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政府要走在前头。只有把重经济增长、轻耕地保护转向保护耕地与经济增长并重;把耕地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保护耕地和经济发展同步;把主要用行政方法保护耕地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法保护耕地,才能解决耕地问题。只有适应新形势,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用改革方法解决发展中耕地“白色污染”问题,耕地保护才能走上高效、持续、 健康的发展道路(邓向东 等,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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